第二百二十六章
曾经听过一段话,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第一次是心脏停止跳动,生物学意义上的死亡;第二次是在葬礼上,随着人们的鞠躬,社会地位的死亡;第三次也是最后的死亡,是当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人也将其忘却。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缅怀纪念之时,走向最后的死亡的,还随着在人世间唯一的一丝气息,紧跟着烟消云散,荡然无存。
也许有一天,会忘了罗荼,忘了罗老先生,忘了慕筠,但那一天,一定是生命终结的时刻。怀念一人,用心铭记,不失不忘。葬礼前来吊唁的人说着逝者已去,节哀顺变的话,耳朵一次次的免疫着抵触着,却极尽礼仪回应着。中间隔了一年而已,罗老先生走了,慕筠也走了,上一次的伤感堪堪逃离,又一次面对失去的痛苦。以为会永远春暖花开,不料又是寒冬白雪。
那时候,程向阳拜托自家兄弟,虞清绝和闻凯宏他们出面,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帮忙打理,这一次,他不再隐于人后而是挺在身前,每一幕都不再错过。程向阳决定好用整个人生将她精心收藏,用漫长岁月把她妥善安放,哪怕前方满地荆棘,万重艰难,除非有一天,真正能找到一个比自己更懂得珍惜她的人,免她苦难,免她惊扰,只有那一天才能放手离去。
医院门诊的医生也来了,集体献上的大花圈,挽联写着一行贴心备至的诗词。医院对年轻的她是好的,从来没有一次刁难和为难过,每回都是热络关照,甚至在那天晚上院长亲自打电话来慰问,放了一周的假,道是让她放松心情之后拥有饱满崭新的面貌回到岗位。一言一语关怀备至,感动了,鼻头酸涩着。
整理遗物,到最后,实在没有什么东西,连一本日记本都没有。萤火跟在宋井桐身后,一双骨碌碌的眼睛来来回回地转,它一定不明白,一定在疑惑,为什么慕筠这么久了还不回来,为什么宋井桐要这样做,要把慕筠房间的物品清理干净。不懂得,有时真的挺好的。
深秋十月,庭院里的花草开始泛黄枯萎,莫名有种萧瑟感。秋风更深了,刮过皮肤,又刺入骨头。除却上一次在葬礼上见到季骅,再一见,如隔三秋,隔阂也横亘在两人中间。宋井桐的坦白和摊牌,许是戳中了他,道中了他不曾想要面对的事,那段时间联系都淡了。她以为不会再出现,季骅又一次站在面前,相处,说是自然坦率毫无芥蒂肯定不会。季骅问,“能陪我走一走吗?”
宋井桐是下了班回家,本来就是要带萤火散步的,走一走,倒也无妨。点点头,不远不近的距离,隔了一些位置走着。良久,沉默了近十分钟,季骅开口,“那天你问我,到底喜欢你什么?这个问题,我苦想冥思了许久。”缓了很久,不属于他的沉稳,“年少时的喜欢,纯洁,干净,无暇,喜欢了便是喜欢了,不问原因;长大后的喜欢,深沉,严肃,认真,我也终于变得不敢轻言喜欢。所以,一直以来,隐忍克制,我以为你会知道。”
凉风习习的,阵阵掠过。眼角向下,温柔的目光落在萤火身上,不曾抬头,“季骅,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心里没有你,这段感情,持续不久的。”宋井桐变得残忍了,一个人既可以深思熟虑地忠于自己的选择,也可以不假思索地忠于自己的心。从前的她,摆了两道二选一的题,深思熟虑后忠于选择;现在的她,选择后者,诚实于自己。不是宋井桐看得多清,只是觉得,一而再地骗自己,骗别人,编织谎言太费心力。
“季骅,也许你认为我在离间你。”最深的顾虑,讲出来时,不禁悲杵。“你母亲不喜欢我,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我和她之间,永远不可能和谐相处。你现在可能不把这当成一回事,经久累月之后呢,每天面对同样烦心的事情,夹在我和她之间左右为难,你会不会疲倦,会不会累得逃离?”
宋井桐做的预想,是她曾经想过如果这一辈子,真的必须要嫁一个人,那么,既然都要嫁人,嫁一个喜欢自己的总归是好的。虽然不能给出季骅想要的,但是从今往后,她会恪尽职守,学习为他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妻子该做的一样不少。曾经呐,真动过念。“不被祝福的结合,不会幸福,不会完美。按你的个性,你也许会回答,我们不是为别人而活,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和评论。可是,季骅,那是你母亲,不是别人,可以忽略这世间千百万人的眼光,她的呢,能吗?真的可以不在意?”
哑言无声,噤若寒蝉。季骅是懂的,两个女人,一边是生他养他的母亲,打断骨头还连着筋;一边是想从青涩时光走到白发苍苍,携手共度一生的女人。不合,结局只有两种。若不是二者必选其一,那便是中间为难。求和言和,遥遥无期。“如果我能说服我母亲,桐桐,你会不会答应我,与我在一起?”季骅问她,锁定她的眼睛,企图穿透一切。
终究季骅不理解,问题不在此。正欲开口,季骅不让她说,郑重其词,“不要拒绝,只一次,一个月时间,如果不可以,我愿意放手。”眸光一撇,满是疲累,她不曾点头也不曾摇头,凝重地道,季骅,你值得更好的,而不是我。
回行的路,一人一狗。走到三分之一,萤火走不动了,趴在冰凉的地上不起。宋井桐蹲下身子,如往常一般顺着它的皮毛,萤火就是不起来。眼里的光彩,一天天黯淡下去,宋井桐都感觉到了。萤火也老了呐,都十二个年头了,狗狗的寿命,大抵如此了。不再让它起来走,抱起萤火,抱在怀里,往家里走去。这已经,第四次了。
裁缝店的老师傅托人捎来消息,让宋井桐到店里取旗袍。旗袍改好了,特别的合身。老师傅在墙角支起一块密不透风的布,让宋井桐换上试试。昏黄的灯光下,穿了一身青墨色旗袍的女子,身段婀娜,风华绝代,有如民国时代深巷中走出的佳人,身影淡化在缭绕的水雾之中,却还余下震撼而经久不能回神的延绵。
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师傅不肯把昏黄的灯换成明亮如昼的白炽灯了。那样的灯光,更能让人陷入风情,留在过去的绝代光华里。这一次,老师傅没有夸她,只是道,“你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那时候,那些人,跟你也是一样的。”一样的明媚,一样的倾城之色,还有一样的忧郁孤冷。最高的评价了吧?能够勾起回忆的,连结成共通。
当时,一起过来的人,安眠地下。看不到,就是看不到了。年代已然悠久的镜子,木框看出斑驳的痕迹。立于镜前,望着那身袍子,失神暗伤。如若慕筠在,会为自己挽个发髻,精致的发髻衬着这身旗袍,温柔的眉眼惊了岁月,动了年华。人去楼空,旧人往事易伤悲,止不住,捂不了。
宋井桐脱了那身旗袍,往后,也许不会再穿了。她向老师傅道别,不料老师傅却告诉她,这声再见,恐是杳无音讯,了了无期。宋井桐愣了一下,问难道您要走了?封铺前最后一桩生意,能够相识一场,算是缘分。一生颠簸忙碌之后,临老临了回归平常,颐养天年,没什么值得难过的。浅淡地笑了笑,一句祝福相赠,“那么,便祝您日月昌明。”
天底下,没有不离散的宴席,聚散离别终有时。这一生,总是用来经历相识、渐远、别离,会认识无数多的人,有些人来不及一瞥,匆匆而过,此一类称为陌路人,只是路过不会交集;有些人,会相与一天、两天、一月、半年,等不及了解,只一次淡然道别,此生不复相见,此一类称为过客,人的一辈子,过客最多;还有些人,安置于心间,相携走过十年二十载,纠纷缠绵,始至不会遗忘。
程向阳陪了她一个多月,很庆幸,更感激,在那些悲痛欲绝的时刻,有他在身边。因而,程向阳向她道别,在片刻的怔忪之后,她释然一笑。这两天,所有人都向她道别,不是死别,却有些承受不住了。程向阳向她解释,更多的像是报备行程,“我要回去一趟,公司拓展业务,必须亲自去跟他们面谈,很快回来。”
能像朋友般交谈相处,真的很不容易,如今做到了。提着装有旗袍的袋子,目光盈盈的望着他,他脸上的那道伤口结痂了,却留了伤疤,让人忽视不了。“程向阳,我可以的,不用担心。你放心走吧,祝一路平安。”一口气说完,否则会停顿,多了难舍。
擦身而过时,程向阳从身后抱住她,手臂搂着她肩膀,无力而疲倦地将头埋在她颈脖处,“你明明知道,我不可以,为什么还是要赶我?”语调,像学生时代第一次吵架之后,那样的幽怨,那样的苍凉,那样的凄惨卑微。
宋井桐掰开他的手,转过身,淡然说道,“没有赶你走。我们是朋友,什么时候过来,我都欢迎你。”
程向阳猩红着眼,因朋友二字胸腔怒气积压,狠狠地看着她,恨不得将她揉碎了。怎么能讲出这样的话来,朋友,只是朋友吗?朋友会想要护一人一世周全,会想要有结局?抵不过对她的心疼,任意一种感情以绝对性胜利压倒怒意,他的火气汹涌不出来。程向阳挫败,“我从没想过当你的朋友,我的想法始终只有一个,让你冠上我的名姓。”有一天,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他程向阳的妻子,程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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