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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发烧


一顿午餐,吃得索然无味。

沈寻放下刀叉,转头望向窗外,原本万里晴空,转眼竟涌上朵朵乌云,随风而来。

她看了看对面的许泽宁,他面色沉沉,不知是不是电话会开得不愉快。

“工作有什么问题吗?”出于礼貌,她关心地问。

“怎么,巴不得我早点回去?”他拿餐巾擦了擦嘴角,语气有些嘲讽。

沈寻懒得再理他。

走到露天停车场,她手还没触到把手,许泽宁一把按住车门,将她困于身下,眼中冒火,终于忍无可忍。

“你做什么?”她瞪大眼,努力挣扎。

“做什么?”眼角余光瞥见不远处的男人,他的怒气更盛,“寻寻,我耐心地等你长大,小心翼翼地呵护你,结果换来的是什么?你厚脸皮地倒贴其他男人?既然你把自己搞得这么随便,我又何必客气?”

循着他的目光,沈寻侧首,也看见了靠在车旁抽烟的程立。

高大身影之后,是沉云密布的天幕,而他一双眼,如寒星般冷静,仿佛她与许泽宁的纠缠,于他不过是路人的戏码,凑巧的热闹,看过就忘。

是了,他说过,他没有心。他早就修炼成金刚不坏之身,虽在花丛过,片叶不沾身。

气急之下,她反而弯了弯嘴角,轻声笑了,美眸尽是流光溢彩般的美。

“许泽宁,你不爽什么?不爽从前乖乖跟在你身后的小女孩,如今长了刺,牵手都扎你?不爽在她最无助的时光,你陪过她,她却不知回报?如果你要计较这恩情,没问题,我这就随你回酒店,春宵苦短,我们珍惜时间。到时候你要我怎么配合都可以,叫宁哥哥还是泽宁,你自己选。”

言笑间,媚眼如丝,抛向不远处的男人,夹着一点点恨,一点点狠。

世人谁不是,越得不到的越想要,得到的却轻易荒废。

眼看汽车载着一双痴男怨女绝尘而去,程立收回视线,用力吸了口烟。

脑中却不听使唤地回放:春宵苦短,我们珍惜时间,到时候你要我怎么配合都可以……一低头仿佛画面就在眼前,她娇声唤,媚入骨,宁哥哥、宁哥哥。

狠狠掐了烟,似断了念想。

与他何干。

许泽宁一路黑面。

一进房间,他人就跟了上来,转身将她压在房门上:“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话是说给别人听的?要是真想演戏演全套,我不会心慈手软。”

“怎么,是不是一路都在期待你那位程队追过来?”他的嘴角浮现一丝冷笑,“可惜啊,他好像并不在意。”

“谁说我演戏,我再认真不过,”沈寻被刺痛,直视他的眼,“我第一次拿刀割手腕,沈晋生也说我是演戏。”

脑中闪现过往血腥画面,许泽宁热情消退,缓缓松开手,眼神里漫上无奈:“他是你父亲。”

“他除了送我一个精子一个姓,和我还有什么关系。”沈寻平静出声。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如今年纪也大了……”

“你若再替他说情,别怪我翻脸。”

“我们这样也不算多友好,”到底拗不过她,许泽宁抵住她额头,无奈叹息,“寻寻,我大概上辈子欠你的。”

“你想气我,气我失去理智伤害你,好让你趁机一刀两断,对吗?”退开身,他又恢复彬彬有礼贵公子的模样,“我不会上当,我等了你这么多年,又怎么会在乎再多一些时间?”

“我累了,让我自己待会儿好吗?”沈寻轻声道。

“寻寻,从你15岁起,你做的每件事都只是为了寻找新鲜刺激,那位程队,对你而言是不是也一样?”

出门之前,许泽宁扔下这一句。

晚上八点,淅淅沥沥又下起雨,声声砸在车顶。车厢里已经烟雾弥漫,程立摁下半面窗,蓝色烟雾逸出,冰凉的雨水打湿了手臂。

“三哥?”一旁的江北瞅了一眼旁边的小楼,低声唤他。

黑眸一沉,程立吐出一个字:“上。”

一时间,四层楼的酒店里呵斥声、尖叫声、叫骂声、碰撞声交杂。

几下玻璃的破碎后,有人从二楼跳了下来。程立一把推开车门,追了过去。

黑暗的小巷,只穿了条短裤,光着上身的男人在离程立十米远的地方停下,猛地转过身。

程立也停了下来,瞅着他手里的刀,淡淡出声:“薛老板,我劝你不要犯傻。”

“程队,你放我一马,这玩意儿就是个摆设,你要是非得较劲儿,我就不客气了。”朝阳酒店老板薛清的声音里透了几分狠劲。

程立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好啊,你试试。”

不知是小巷里穿风有些凉,还是程立在夜色里镇定的眼神,薛清瑟缩了一下。

“让开。”他咬牙再次威胁。

程立摸了摸口袋,瞅了他一眼:“冷不冷?要不要抽根烟?”

“老板,快跑!”一声暴喝传来,程立背后劈来一道寒光。几乎是同时,薛清也举着刀朝他冲了过来。

五分钟后。

江北满头是汗地跑了过来,瞅了一眼地上的两个人,又关切地看向程立淌血的右上臂:“三哥,严不严重?”

“没事儿,不深。”程立左手捂着伤口,神色沉静,“带他们走吧。”

第二天清晨,沈寻到局里办公室时,只看到张子宁一个人。

“怎么就你啊,”她看着他有些疲倦的脸色,“昨天没睡好?”

“昨晚上出勤了,查到21克海洛因,140克麻古,”张子宁捏捏眉心,“程队他们都没怎么休息,这会儿在审讯室呢,估计还能钓出些东西。”

“你手怎么了?伤着了?”沈寻看到他抬起的手背上有擦伤和瘀青。

“嗨,我这是小事,”张子宁抬手比画,“受伤的是程队,对方拿了那么长的西瓜刀,我看着都有点发怵。”

沈寻心头一紧:“他严重吗?”

“要我说该休息下,但他完全不当回事,”张子宁摇摇头,“唉,他一直这样,我们谁也说不动他……”

他话还没说完,沈寻已经出了门。

沈寻不声不响地进了审讯室,在桌上放了一杯奶茶,拿了笔记本坐在角落里专注地听。

“东西都让你们搜到了,你还想怎么样?”薛清红着一双眼,被折腾了一夜,情绪已经开始暴躁,“我女人都没跟我跟得这么勤,程队,你是有特殊癖好吗?你喜欢我啊?”

“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江北冷冷地提醒。

程立没急着说话,端起一旁的马克杯喝了口茶,伯爵茶特有的香气混了牛奶,一口下去,温暖提神,他顿时感觉浑身都舒服了很多。

“子宁,把薛老板的酒店给我好好翻下,别怕麻烦,要是弄乱了,薛老板正好翻新下,回头生意更好。”他扬起嘴角,淡然出声。

“我去……”薛清骂。

“小美,这句也记下来。”程立吩咐。

王小美忍不住笑了,朝沈寻做了个鬼脸,看到后者也弯起了嘴角。

这时手机振动声响起,程立接起电话:“子宁?图纸拿到了是吧……嗯,知道了。”

挂断电话,他长指在桌上敲了几下,仿佛想到了什么,神情愉悦。

薛清的表情则越发焦躁。

“薛老板,你办公室房间里那面墙,比当初酒店施工的时候厚了30厘米,为什么?”程立抬眼看向他。

薛清脸色骤变。

程立站起身,拍了拍他肩膀:“薛老板,先失陪下,拆墙的钱我给你报销。”

走到门口,他又想起了什么,回到桌旁拿起了茶杯,才又出了门。

走廊里,风有些凉。程立倚在柱子上,转头看了一眼跟过来的人:“茶很好喝,谢谢。”

“Whittard,”他看了一下茶包标签,“很久没喝过的牌子了,你自己带来的?”

沈寻点点头,看向他的手臂:“要不要紧?”

白色的绷带上还渗着血迹。

“没事。”他低头,又喝了一口茶。

“这么拼做什么?”沈寻问。

离得近了,她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眼底的血丝。

“不这么拼,做什么?”他反问,“其实也不算拼,只是尽自己的职责罢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她却看见他眼底清晰的血丝。

“给我吧。”沈寻接过他喝完的茶杯,手指相触,她蹙眉,抓住了他的手腕,“你很烫,是不是发烧了?”

“我没事。”瞅着捉住自己的莹白纤指,程立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她的接触。

“去医院。”沈寻用命令的口气。

“我还有很多事要处理。”程立蹙眉拒绝。他知道自己身体有点热度,但还不至于要跑趟医院。

“万一是伤口感染怎么办?”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先走了。”不等她搭腔,他转身大步往楼梯口走。

沈寻追了上去,听到他接电话:“乔敏?你说……她在哪儿?我知道了。”

一高一矮两个人,经过花坛,经过围墙,一个躲,一个追,谁要是远远望见了,会觉得这画面多少有些搞笑。

走到一辆摩托车前,程立回头看了一眼跟屁虫,无奈地摇摇头,递给她一顶头盔:“戴上吧。”

“什么?”沈寻一脸懵。

“你不是想跟着我吗?”他有点想叹气,“那就戴上上车。”

沈寻接过头盔,这才认真地打量那辆摩托车:“你的陆巡呢?”

“借给经侦一个同事当婚车了。”程立边戴头盔边解释,“放心,摔不着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寻套上头盔,觉得不大舒服,一抬头,却撞见他近在咫尺的脸,心跳顿时慢了一拍。

他抬手,专心帮她调整头盔,沈寻抬眼就是他冷硬的下颚,性感的嘴唇,挺直的鼻梁,如墨的黑眸……黑色头盔下这张脸英俊得过分。沈寻想起小时候看港片,古惑仔男主倚在摩托车上邪邪一笑,女主踏遍千山万水也要跟他走。眼前这位不是古惑仔,是阿Sir,哦不是,是像古惑仔的阿Sir,更是要命。

正在神游,脑袋上传来两下敲击,打碎了她的白日梦。

“发什么呆?”程立收回敲她头盔的手,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跨上车。

“噢。”沈寻小心翼翼地上了车,却不知道手往哪儿摆,犹豫了下,还是撑在身后。

程立发动了车子,却没有往前开,抬手指了指自己腰侧。

沈寻一愣——他的意思是,要她搂住他?

见她迟迟没动作,程立拉起她的手,放在了自己腰上。

车突然往前一蹿,沈寻重心不稳,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捉住了他的外套。

驶出大门,车速渐快,风从身侧掠过。沈寻是第一次坐摩托车,心里有点紧张,也觉得刺激。更让她心跳加速的是眼前宽阔的肩背,牢固得像一座山,遮挡着她。她并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里,也不知道这条路有多远,就这样赤手空拳地跟着他出来了。可是,她的心里没有一丝害怕。

红灯车停,街边商店有老歌在唱——热闹的街头,就数我最寂寞。是爱的蛊惑,让我又兴起贪求的念头。

绿灯车走,那歌声却还在风里传扬,缠绵不去——太想爱你是我压抑不了的念头,想要全面占领你的喜怒哀愁。你已征服了我,却还不属于我,叫我如何不去猜测你在想什么,太想爱你是我压抑不了的折磨,能否请你不要选择闪躲……

沈寻捉着程立衣服的手慢慢松开,缓缓前移,最后在他身前交握,仿佛是一圈锁,牢牢地扣住了他的腰。

他目视前方,仿若未觉,只是车速又快了几分。

公车上打盹的乘客被摩托车发出的马达声惊醒,一抬头,只见一对俊男美女,从眼前风驰电掣般而过,声音扰人清梦,画面却又太美。

摩托车在一家叫蝴蝶的酒吧门口停了下来。

大门半开着,程立摘了头盔,领着沈寻往里走。上午还没有收拾好开始营业的酒吧,充斥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是前一晚的烟酒味,还有厮混的气息。

大厅沙发上歪躺着一个人,程立踢了踢那人的腿:“乔敏呢?”

对方睁开蒙眬的眼,昏昏沉沉地往里指了指。

包厢外的走廊里,灯光幽蓝,有个女孩子靠墙坐着,脸埋在胳膊里。

程立走了过去,蹲下身抬起她的脸:“乔敏。”

沈寻看到一张妆容斑驳的年轻面孔,大概是因为哭过,哥特风的黑色眼线在脸颊上留下两道黑痕。

“程立,”女孩看到他,有点恍惚的眼神有了焦点,直接唤他名字,表情着急,“我没有碰,他让我吸,我没有……”

程立沉着脸站起身,推开一旁的包厢门。

里头的沙发上,躺着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酣睡。

程立拎起茶几上的冰桶朝那人的脑袋就浇了下去。

一声惨叫后,被融化了的冰水浇醒的男人起身,一边抹脸一边叫:“谁啊!”

看清了眼前人,他讪笑了下:“程队,你怎么来了?”

“陈锋,你逼乔敏碰冰了?”程立冷冷开口。

“我没,没啊。”陈锋连口否认,“我就是让她陪我喝几杯。”

“复吸了,嗯?”程立扫了一眼茶几上的狼藉,“你不是答应我不再碰这玩意儿了吗?”

“上次卖你货的人一年前就已经进去了,你告诉我,这些谁卖给你的?”程立敲了敲茶几。

“是复吸了没错,”陈锋紧张地咽了下口水,“但都是……以前的。”

“少跟我扯淡,就你还能囤住货,还是你发什么横财了,能囤下这么久的货?”

“真的,我一直藏在这个包里,也就这点了。”陈锋打开一个名牌手包拉链,殷勤地递到程立眼前。

“这个包的款式不是一年前的,是今年刚出的系列,”站在一旁的沈寻突然插嘴,“仿冒的包,应该出来得还要迟。”

程立闻言,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陈锋的脸。

“程队,你身边什么时候跟了个美女?”陈锋干笑,打哈哈。

程立没搭理他,沈寻却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美女,你干什么啊?”陈锋一惊。

“发微博啊,把你现在半裸的模样发到网上去,告诫年轻人引以为戒,”沈寻微笑,“哟,你内裤的花样挺幽默的,钢铁侠啊。”

“喂,你这是侵犯隐私权,”陈锋脸色都变了,转头看向程立,“程队,她谁啊?”

“记者,麻烦着呢。”程立淡声道。

“隐私权?”沈寻笑得愉悦,“你想多了,我就是那种专注靠流量博眼球的记者。”

眼见她开始低头打字,像是真的要发微博,陈锋顿时急了:“程队,我交代,你让她别乱发了,回头我老子得揍死我。”

“你是不是对乔敏动手动脚了?”程立像是没听到,继续下一个话题。

“我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碰到!”陈锋急了,指着自己脖子上一道血痕,“你看,我这儿还给她挠了一道呢,程队,你快别让她发了。”

“把卖家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打下来。”程立把自己手机递了过去。

陈锋低头,迅速打下来,一边把手机还给他,一边要求:“程队,你让她把我照片删掉。”

程立看向沈寻,后者交出手机。他翻到相册最后一张,目光凝住。

那张并不是陈锋的照片,陈锋在照片里只露了半只胳膊,占着屏幕的是他自己的侧脸。

他看了一眼沈寻,后者正看着他,一双眼睛清亮含笑。

他低下头,点了删除键。

“删掉了。”他对陈锋说。

酒吧门口,沈寻倚在摩托车边,看程立和乔敏说话。

“不是让你别再来这种地方吗?”程立蹙眉打量她的妆容和朋克装束,“看你把自己弄成什么鬼样子。”

“我想多挣点钱,”乔敏一边答,一边看向沈寻,“她是谁啊?女朋友?”

“是啊,”没等程立开口,沈寻微笑着答,“我叫沈寻,幸会。”

她朝乔敏伸出手,乔敏敷衍地握了一下。

“你没提过你有女朋友了啊,”她语气有点别扭,“你之前还说过没打算谈恋爱呢。”

“我们认识没多久,”沈寻又接话,“我是记者,正好要到这儿做个报道。”

“你从哪里来啊?”乔敏问她。

“北京。”

“哦,跟你一样,”她看向程立,“都是大城市来的。”

“你也可以去啊,”沈寻答,“挺多年轻人在北京闯荡的,只要有一技之长,到哪里都不怕。”

程立听到这里,看了她一眼,目光深沉。

“是吗?”乔敏似乎被勾起了一些好奇心。

“嗯,”沈寻朝她一笑,转头看向程立,“你先送她回家吧,我去对面那家小茶馆等你。”

程立点点头。

等他送完乔敏回来,已是半小时后。

小茶馆前面没有空位,他仍在对面停了车,等着过马路的时候,他看到沈寻坐在窗前,似乎低头写着什么。

旁边的小花瓶插着一朵粉色的花,却衬得人比花娇。街上人来人往,而她是一幅安静的美人图。阳光洒在她肩头,光影摇曳,微微一仰头,眉目间就落下一片璀璨。

然后,她看见了他。

一霎间,世界仿佛静止。她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隔着一条街凝固的喧哗。他突然有些犹豫,要不要迈步。如果他不往前走,如果她还不曾看到他,如果她从来没有来过景清,如果的如果,太多猜不到也不能去想的可能。

口袋里的手机开始振动,他拿起的同时,她也把手机放到了耳边。

“程队,是你过来,还是我过去?”她轻柔的声音响在耳边,像夏夜的风,清爽怡人。

他沉默了下,回答:“我只能停在这里。”

多情是他,无情也是他,所以一语双关。

“好,我刚才问茶馆借了纸笔写点memo,还需要五分钟,你介不介意等我?”她问。

“可以。”他答,看到她挂掉电话。

结果程立足足等了二十分钟。若不是他看到她一直在写写画画,他几乎怀疑她是故意在让他等。

抽掉第二根烟,她从对面走来,脚步轻快,目光都在他身上,所以没看到冲过来的电瓶车。

程立上前一步,迅速把她拉了过来,她撞入他怀里,也碰到了他上臂的伤口,骤然炸开的疼痛让他咬紧了牙关。

“对不起,”沈寻缓过神也察觉到他的异状,连忙察看他的伤处,“要不要紧?我们还是去医院吧。”

“不用。”程立利落回绝。

“你都出冷汗了,”沈寻抬起手,按住他额头,“很烫,真的在发烧。你要是不去医院,我就打电话给刘局。”

她知道他最怕刘征明数落。果然,他一拧眉头:“行,我去。”

“你别开了,我们打车去吧。”沈寻指指路过的出租车。

程立瞥了她一眼,径自骑上摩托车,下颚微动:“走不走?”

头盔下是一张坚毅面孔,望着她的眼神却透着一丝无奈。那一霎间,沈寻感觉自己的心被他这样的表情击中,酸酸的,满满的。她低下头,忍不住笑了,上了车,这一回搂住他的腰,动作一气呵成,格外娴熟。

门诊室里,灰发医生瞅了一眼程立,轻哼了一声:“年轻人,以为自己特坚强是吧,想在女朋友面前充好汉?伤口都已经有感染症状了,体温39.6℃,你给我乖乖留下挂水吧。”

他见程立不说话,继续摇头:“从前我有个男病人,也是发烧不注意,后来……唉。”

“后来怎么了?”沈寻问。

“他老婆就成寡妇了,30岁都不到呢,”他叹气,看向沈寻,“你几岁了?”

沈寻一怔:“26岁。”

“还这么年轻,”医生抬头看向程立,“你不疼自己,也得疼她不是?”

程立沉着脸拿单子:“谢谢您。”

言毕,他拉着沈寻就出门。

坐在输液室里,沈寻瞅着对面的男人,想起刚才那个医生的话,嘴角的笑意抑制不住。

“沈老师,我看你比我还像病人。”程立看着她,声音低沉。

沈寻无语。这人,烧成这样了嘴巴还这么损。

“你要不要喝水?”她问。

程立点点头,撑到现在,他确实觉得不大舒服。伤口一抽一抽地疼,身上的热度也不好受。

过了七八分钟,沈寻回来了,一手拿着个纸杯,一手拎着几袋牛奶。

“喝吧,”她把水杯递给他,又将牛奶袋敷在他额头上,“没有冰袋,我在超市买的冷藏牛奶。这样是不是好点?”

“嗯,谢谢。”程立开口,嗓音微哑。

离得近,他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分不清是哪种植物的香气,但是很好闻,让人想睡觉。

等他睁开眼,一瓶液已经输掉了大半。她却仍站在他身旁,替他冷敷。一旁的椅子上,放着五袋已经敷过的牛奶袋。他也看见了她垂在身侧的另一只手,手指通红,大概是冻的。

“没事了,”一开口,他才发现自己嗓子哑得不像话,“你歇会儿吧。”

“醒了?你睡得好沉,我中间还出去又买了几袋牛奶,你都没发觉。”她关切地看着他,“怎么样,感觉好点没有?”

他捉住她拿着牛奶袋的手,拉了下来。

“不用了,”他轻声说,“你的手很冰。”

“哦。”沈寻答。

他的手是烫的,牛奶袋是冰的,她的心是乱的。

她动了动手指,他才像意识到了什么,松开了手。一时间,他的温度离去,她胸口忽然一空。

她收拾好用过的牛奶袋,在他旁边坐下。程立的目光落在那双泛红的手上,黑眸微沉。

“那个女孩,是叫乔敏吧……是怎么回事?”她找话题。

“两年前办案子认识的,”程立答,“去一个毒贩家里搜查,发现她在衣柜里躲着,没穿衣服,她继父逼她卖身换毒品。那时候她刚满15岁,现在念完技校了。陈锋是她交往过的男友,是个混混儿。”

“她喜欢你。”沈寻利落出声。

“小孩子而已。”程立瞥了她一眼。

“你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救了她,她对你产生依赖和感情很正常。”沈寻挑眉。

“你刚才是故意激她?”程立问。

“嗯,爱情可以让女生爆发巨大的能量,嫉妒和向往本身会产生斗志。”沈寻笑了笑,“这个地方对她来说太熟悉了,所以反而会把她捆住。也许换个陌生环境重新开始,她会有一段新的人生。”

程立微怔,看向她。

“怎么了?”沈寻迎上他的目光。

程立收回视线:“我问问我哥下面的公司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你那是施舍,只会让她更自卑,你必须让她觉得她是靠自己而变得更好的。”沈寻看下输液袋,站起身,“挂完了,我去叫护士。”

程立目送她走到输液室门口,她突然回头看向他。四目相对,他来不及收回视线,而她弯起嘴角,星辰似的眼眸,笑容灿烂。门外熙熙攘攘的走廊,穿梭不停的人们,都随着他这一秒的心跳而定格。

走出医院,程立给江北打电话,让他来开摩托车,自己叫了出租车,示意沈寻上车跟他走。

“程队总算听话一回。”沈寻夸奖。

“我怕万一我开着车半路昏倒,把你摔毁容了,我要负责。”他答。

沈寻气得瞪他一眼。

程立转头看向窗外,唇角微扬。

在他的指点下,出租车开进了一个幽静的小区,在一幢三层别墅前停下。

“这是哪儿?”沈寻问。

“我家。”程立答。

沈寻愣住,下车跟着他穿过花园门再走到房门口,见他拿钥匙开门时忍不住吐了一句:“程队你真的是土豪。”

“我妈买的,她说还不到二环一个房间,”程立拉开鞋柜,递给她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可能有点大,你凑合穿。”

“这个你哥买的,那个你妈买的,要不是亲眼看见你是铮铮铁汉,还以为你是个没断奶的小少爷呢。”沈寻笑。

“我自己确实什么都没有,”程立淡淡答,“不过如果咖啡好点更提神,床好点更有助于休息,车好点更方便执行任务,我就当他们是尽纳税人义务,支持警务工作。”

沈寻噎住:“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理直气壮也最谦虚的富二代。”

“我不是什么富二代,”程立眸光微动,“我只是运气好。”

“你去躺着吧,我给你烧点水。”并没有察觉他神色里忽起的空茫,沈寻边嘱咐边往厨房走。

“右下方柜子里有瓶装水。”他提醒。

沈寻背对着他比了个OK的手势。

走到厨房,沈寻才发现他把饮用水备得很足,食物储备却少得可怜。翻箱倒柜,她才找到一袋方便面,两个鸡蛋,问题是鸡蛋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她叹了口气,想起小区门口似乎有个便利店,于是穿上外套出门。

程立睡得昏昏沉沉,感觉有一只手在摸他的脸颊,带着点淡淡的香气。他捉住了那个人的手,把她拉到怀里。

沈寻动了一下,却听见一声叹息:“雪儿,再睡会儿。”

她整个人都僵住,突然退开身。

程立也在同一时间睁开了眼。

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很暗,他看不清沈寻的表情。

“你认错人了,”她语气有点僵硬,“我给你熬了点白粥,还有西红柿炒鸡蛋,已经一点钟了,你快吃点东西吧。”

程立缓缓坐起身:“谢谢……抱歉。”

“我要去找下许泽宁,他今天走,这么大老远跑过来,于情于理我还是要送送他。晚点我再来看你,先走了。”她扔下这一句,转身离开卧室,下了楼。

一分钟后,程立听到关门声,四周陷入安静。他以前也是一个人在家,却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安静。

机场的咖啡店。

“还算有点良心,我以为你会躲到我离开,”许泽宁瞅着对面的沈寻,“怎么看起来情绪不佳,难不成是舍不得我?”

“你说是就是。”沈寻轻声开口。

“接下来我要去欧洲,在那边至少待三个月,所以可能没法再来看你了,”他给她添了一些柠檬水,“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答案?”

“什么答案?”沈寻捧着杯子,目光闪躲。

“上次就已经问过你,”他盯着她,“和我在一起,嫁给我。”

沈寻喝了一口水,手指轻轻摩挲着杯壁,没有说话。

气泡不断地从底下逃逸、上浮,就像她的心,藏着一些东西,蠢蠢欲动。

“我有喜欢的人了。”终于,她抬眼,揭开谜底。说出口的那一霎,她自己也觉得松了口气。

“那位程队?”许泽宁表情沉了下来,“你才认识他多久?你了解他多少?”

“这和时间没什么关系。”

就是喜欢啊,说不出的喜欢,越来越喜欢。虽然那个人嘴巴毒、性子冷、脾气硬。

“他不适合你。这样的人,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做的事也危险,他势必没有太多的精力和时间顾及你,你会受很多委屈。”许泽宁毫不留情地说出他的判断,“况且,对你的喜欢,他也未必会回应。”

“他只是需要一些时间。”被刺中,沈寻忍不住反击。

“一些时间?一些是多久?一个月,还是三年五年?”许泽宁嘲讽一笑,“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答案。”

“我可以等。”沈寻平静地答。

“等?”许泽宁盯着她,抓着餐巾的手紧了又紧,缓缓出声,“寻寻,我等了你十五年,我又等到了什么?”

“不过是……”他脸色苍白,冷冷一笑,不知是笑自己,还是笑她,“不过是不够爱罢了。”

——不过是不够爱。

许泽宁已经飞回北京,但他留下的这句话却像一根刺扎在沈寻心里。

像一场赌局,亮出底牌的那刻,却是两败俱伤。

看着许泽宁走向安检的背影,沈寻觉得鼻间泛酸。他明明没有回头,却像洞悉一切,拨通她的电话:

“寻寻,不要难过,”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却又清晰温柔,“最坏的事情都已发生过,没有什么值得你再轻易掉眼泪。至少,我不愿意成为你哭的原因。如果那是你的选择,我尊重你。但如果你受伤,不要逞强,回来。”

回去?回到哪里?是的,许泽宁一直是她的安全区。从蹒跚学步到青春少女,他一直在她身后,不紧不慢,走过很多个春夏秋冬。或许,他始终未变,变的是她,但有些变化,根本不是她所能预见和控制的。所以,他不懂,她回不去了,怎样都已经回不去了。

走出航站楼,夕阳微沉。沈寻正在发呆,有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等车吗?”

沈寻侧首,是江际恒,银色金属边框的眼镜后一双眼睛带笑看着她。

她点点头。

“我送你吧。”江际恒指了指旁边一辆黑色汽车,司机正站在门边等候。

他态度诚恳,沈寻没有推辞,道谢后上了车。

“送昨天那位朋友?”江际恒将放在座位中间的水拿起,把瓶盖拧松后递给她。

“嗯,谢谢,你怎么也在机场啊?”沈寻接过水问道。

“跟人约在附近谈点事,”江际恒答,“一会儿送你去市局?你是住那里吗?”

沈寻迟疑了一下:“嗯,市局宿舍。”

她要先回去拿些东西。

“就是条件一般了点,住得还习惯吗?”江际恒问。

“还好,该有的都有,这方面我不挑。”她以往采访时,住宿条件差得多的地方也有的是。

“三哥也是,放着自己的别墅不住,天天在小宿舍里凑合。”

“可能忙吧。”沈寻答。

“当初买了大概是要做婚房的,都装修好了,却没等到叶雪搬进去。他现在自己很少住,说是一般周末会回去,但他这人哪有什么周末。有一回我和他喝酒,我说干脆卖了得了,他居然说,如果叶雪的魂回来,总得给她一个家。”

“是吗?”沈寻微微一笑,握着水瓶的手指却收紧。

“不好意思,不应该跟你说这些。”大概意识到自己失言,江际恒看向她,眼里带着歉意。

“没事,每个人都有过去。”沈寻仍保持优雅的笑容,似从前做访谈节目。是了,这等人生小事,讨论起来还能比欧元区危机如何解决、美国是否继续量化宽松措施更难?这个星球上,分分钟有人殒命,有人新生,有人相爱相杀念念不忘,有人逢场作戏从不流连。

“不过,我能感觉到,你对他而言是不一样的。”江际恒又说。

“我同他相识不久,也许可以说对他一见钟情,但对于这段关系,我既不会盲目自信,也不会过于悲观,”沈寻把玩着手中水瓶,语气平静,“有位法国作家说过,一切改变,即使是最向往的改变,也带着悲伤。因为被我们抛弃掉的,还有我们自己的一部分。进入另一种生活,就必须彻底放弃以前的生活。”

“所以,无论是我还是他,都需要足够的勇气和耐心去应对这种变化,”她抬眼看向身旁的男人,嘴角轻扬,“我会耐心地等,等到他足够喜欢我,也等到他变得足够回应我的喜欢。”

江际恒似乎有些意外,看着她一时没有说话。

“你和三哥是怎么认识的?”沈寻挑眉问,一声“三哥”,叫得比他还熟稔。

“我和叶雪是高中同学。”他答。

“哦,”沈寻淡淡一笑,水眸锁住眼前白皙俊颜,“你也喜欢叶雪?”

江际恒一怔,随即哈哈一笑:“算是喜欢过吧,那还算是早恋,不,也不是,可能纯粹是我单恋。其实叶雪那时候还是短头发,像个小男生,也不知道怎么就入我眼了。后来和她变成朋友,才庆幸当初没有追她,她那大小姐脾气,也就三哥能制得住她。”

“因为程队他脾气更坏。”沈寻轻叹了一声,转头看向他,“也好,至少后来痛失所爱的不是你。”

江际恒沉默了一下,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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