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周煦北要请她吃肯德基?
顾景鸿微挑眉毛看着她。
“你想让我做什么贡献?”
苏樱也觉得让个瘫痪的人去卖衣服是不是不太好,可是她回去就要上班,也没时间去摆摊儿。
她迟疑着小声说道。
“首长,咱好不容易来趟京城,带点儿衣服回去卖你觉得怎么样?”
“买张火车票就来了,有什么不容易的?你想来我们随时能来。”
苏樱嘴角抽搐,顾首长的关注点真与众不同。
“哎呀,那咱这趟也别浪费了嘛,我想进一批衣服,我跟杜大哥一人扛一包回去,咱拿到江城卖,能赚个差价。”
京城的发展比江城快很多,这里也是时尚最先流行的地方之一,衣服的款式也很多。
顾景鸿看着苏樱,眼眸之中含着几分笑意,问道。
“你很想赚钱?”
苏樱白了他一眼。
“当然了,谁都想赚钱吧,而且我还想买房子呢,可不就得多赚点儿钱嘛。”
顾景鸿微垂了下眸子,轻轻点头。
“好,我知道了。”
苏樱眨眼,知道了?那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不过这件事还是要跟杜峰商量一下,毕竟要跟着出苦力的是杜峰,他如果不想干这活儿,苏樱只能另想办法了。
她站起来,端起桌上凉掉的饭菜道。
“我去给你热一下,不能都吃炸糕,要吃点儿菜的。”
医生办公室里都生着炉子,苏樱一进去,率先就看到了坐在自己位置上抹眼泪的柳韵诗。
柳小姐看到她之后,那眼珠子立刻就瞪的跟牛眼睛似的。
“你是来嘲笑我的吗?还是来向我示威的?”
苏樱把饭盒放在炉子上,淡淡道。
“我是来热饭的,当然,既然遇上了,我还是有几句话想跟你说一下。”
苏樱用筷子把菜搅合了一下,径直朝柳韵诗走过去。
办公室里的那几名医生以为两人要吵架,都紧张的看着她们。
柳韵诗则是坐在那儿根本没动,只是一双眼睛死死瞪着苏樱。
相比于她,苏樱平静很多。
“柳韵诗同志,同样作为女人我很理解你的情不自禁,但作为顾景鸿的妻子,我还是希望你能尊重我的丈夫,尊重我。我家老顾明确跟你说过他并不喜欢你吧?而且他现在已经结婚了,你还是要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行为,这也是给自己留些余地,你说呢?”
苏樱虽然一句也没说柳韵诗勾搭顾景鸿,但其他人其实也都知道,柳韵诗从来都不掩饰的。
很多同事私底下还偷偷议论呢。
要说柳韵诗长的这么好看,家世也好,为什么会对一个瘫痪不能动的人这么情有独钟呢,而且这男人还是已婚。
所以私底下说柳韵诗不检点的人也不少,不过没人敢当着她的面说,毕竟柳韵诗的家世放在那儿,没人敢招惹她。
柳韵诗脸色发白,嘴唇发抖,她努力想反驳苏樱,没有,顾景鸿才没有说过不喜欢她呢,他只是说把她当个小妹妹而已。
可是面对着苏樱那双了然又平静的眸子,柳韵诗说不出一个字。
苏樱也并没有要再多跟她纠缠,她用筷子搅动着菜,热了之后,用手绢垫着,端着饭盒就走了。
一下午柳韵诗都心不在焉,眼睛红红的老是想哭,付教授看她这个样子,也是无奈叹气。
“小柳,别太执着,顾首长这次回来很不一样,你也发现了吧?既然心里什么都明白,就想开点儿。”
付教授叹了口气,又对她摆手道。
“行了,你今天早点儿下班吧,我这实验再有几天可能也要停了,你好自为之吧。”
柳韵诗猛的抬头看着付教授。
“教授,为什么要停?我们这个实验还可以做其他方向的研究啊,没必要停吧?”
付教授苦笑。
“没必要了,我们做的这些研究数据,已经没什么用了,顾首长的那位小妻子实力超前,估计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出论文,我们这些研究就没意义了。”
柳韵诗气愤道。
“又是苏樱”
付教授却摇头道。
“这不是她能左右的,小柳,你如果用心去观察,你会发现她是个很不一般的人啊,二十岁,拥有这样的成就,全国首例神经断裂修复手术,还成功了,这是会被载入医学史册的,如果是别人有这样的成就,这会儿早就意气风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可她没有,她沉稳的不像一个二十岁的人。”
柳韵诗脸色难看,对于苏樱能得到自己老师的夸赞很不满。
“她不过就是运气好,论医学成就她怎么比得上老师。”
付教授无奈的摇头。
“我现在想明白了,我不如她,我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在国外医科大学上学呢。而她已经能和国外权威的医学大佬们一较高低了。”
见付教授对苏樱的评价越来越高,柳韵诗实在不想听下去了,匆匆说道。
“老师,那我就先回去了。”
付教授看着她脱下白大褂离开,无奈的摇了摇头。
柳韵诗终究是太年轻,心里只有那点儿情啊,爱啊,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话。
柳韵诗下午被苏樱气的一肚子火,又听教授说了那么一堆,更觉得心里堵的厉害,一回家便找了大院里周易辰他们,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付教授以为苏樱是低调内敛的性格,对她不仅改观,还大加赞赏。
殊不知苏樱其实就是害怕,怕有人去深究她的医术从哪儿来的,她是真的解释不清,怕被人家切片研究,所以才不得不低调。
低调的苏医生只是在水房给顾景鸿洗了个衣服,没想到就遇上有人要请她吃饭。
周煦北站在她面前,眼神清亮阳光。
“苏医生,肯德基是外国来的店,跟我们中餐的味道是不一样的,每天排队的人都很多,我已经打发我朋友去排队了,我们现在过去,应该很快就能吃上。”
见苏樱一脸茫然的样子。
周煦北俊俏的脸上扬起一抹笑容。
“你肯定没吃过炸薯条,配着番茄酱吃的,我很喜欢吃里面的原味鸡,很好吃的。”
苏樱嘴唇动了动。
肯德基嘛,谁没吃过了?1987年,确实是肯德基入驻国内的第一年,是个稀罕物。
不过谁说薯条沾番茄酱最好吃了,明明原滋原味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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