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中了名叫沈如初的毒
我为的归宿就是沈如初。
这对我而言已经是和太阳东升西落一样的普遍性知识了,不过,沈老先生听到这句话,却是略微愣了一下。
然后,他的视线慢慢抬起来,扫向我的背后:“听够了?”
我的心脏咯噔一下——至少,是我觉得它咯噔了一下。
沈如初不知道什么时候拉开了房门,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站在门口,也不知道已经听了多久。
不过,他此刻的形象非常特立独行:左右手提着各家不同服装店的纸袋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陪女朋友逛街的悲催苦力。
不过他已没有女朋友,而绝对沦落不到苦力的位置上,所以,我实在不明白沈如初这是在干嘛。
而且,我扫了一下之后,发现他手里拿着的大多数都是女装的袋子。
嗯,更加看不明白了。
难道他是要提前开始为自己的妹妹布置房间,所以帮她把衣服也买好了吗?
这听起来到底却是一个变态妹控会做的事情。
不等我继续进行脑补,沈如初一挑眉头,酷酷地说:“过来。”
我听话地站起身来,在沈老先生似笑非笑的目光当中来到他身边,主动伸出双手,将那些袋子接了过来。
话说回来,这里头有好几个我一直很喜欢但是都狠不下心买的好牌子呢。
没办法,毕竟对过去的我来说,买个淘宝仿品还得比老半天的价格,穿衣服基本只要不至于冻死或者衣衫不整形容不端就已经知足了。
沈如初把袋子转移到了我身上,然后说:“跟我走。”
我看了沈老先生一眼,后者却不知为何露出了某种狡猾和迫不及待的神情,看得我心里毛毛的。
毫无来由的,我忽然就想起了沈老先生那催促我快点制造下一代的胡话。
雾草雾草,我在想什么呢!
要不是双手提满了东西,我真想要给自己脑门上来一下。
沈如初带着我进了隔壁的卧室里——说是隔壁的卧室,其实也就是被沈老先生霸占了主卧之后,沈如初现在退而求其次居住的房间。
当然严格说来,是我们两个同居的房间:因为这边有一个小客厅跟两间独立卧室。
说实话,我真不明白沈如初在折腾什么:这座别墅那么大,单客房就又五六间了,不拿来改造成宾馆我都觉得浪费——他是吃饱了撑的,非要和我住在一间卧室里?
我将手里的袋子随意放在了小客厅里的咖啡桌上,然后装模作样地活动起筋骨来。
结果沈如初一句话,差点让我把自己的肩膀拉脱臼了:“去,一件件换上给我看看。”
“说什么呢?”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反射弧瞬间延长了两倍,“……你是说,谢谢衣服都买给我的?”
沈如初冷哼了一声:“废话。”
送礼都能送得这么高冷的,他大概是唯一一个人。
不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沈如初忽然送我那么多衣服是干嘛?
当然,这种不识好歹的话我可没胆子说,所以,就只能带着些许警戒与他四目相对。
沈如初却是一下子看穿了我的心里活动:“没良心的小东西,白费我一番好意。你看看手机日历,今天是什么日子?”
自从死而复生之后,我就没怎么注意日期时间之类的事情了。反正我每天都过得惊心动魄,这种情况下,谁有心思去注意几月几号星期几什么的呀?
我随意地扫了一眼手机屏幕,说:“十一月十一号,你帮我庆祝光棍节……”
我的声音在沈如初暗暗冒着火的注视下小了下去,同时,也想起了一个与过去贫困潦倒的自己毫无关系的词语:双十一狂欢。
难道,这是沈如初给我准备的双十一礼物?而且还不是网购,而是亲自去实体店大出血了一次?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的思路转了一圈,又转回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起点。
我并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思路,所以,沈如初自然将我的脑内活动看了个透彻。
他用一种鄙夷的视线看着我,似乎是在嫌弃我太笨:“顾冉,我不是说过么?你好好跟着我,我就一定会让你过得衣食无忧。你最近表现很不错,所以,我不妨奖励奖励你,以资鼓励。”
沈如初这傲娇的发言简直让我哭笑不得。我对他眨眨眼,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你的谢礼?感谢我这段时间来的守望相助?”
同样的话被我一说顿时变得暧昧亲密起来。沈如初仍旧维持着高冷的态度,只是语气里透着几分气急败坏:“我说了,这是给听话宠物的奖励。”
“好好好,只是奖励。”我说着,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在沈如初发飙之前提起服装袋钻进了卧室里。
他让我一件件试给他看,我倒也乐在其中。沈如初给我买了一大堆衣服,大多都是配成套的,种类更是从休闲服到小礼服应有尽有,就连不同风格的鞋子都有好几双。
僵尸猎人的体能果然非同凡响。这些东西换成一个普通的男朋友,估计连提都提不起来。
沈如初这种体贴的行为让我情不自禁地自己在心里与他确定了关系。
嘿嘿,男朋友。
我一边换衣服一边偷笑,视线不自觉扫过了梳妆台上的镜子,却不由得怔住了。
死而复生之后,我的长相虽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气质却是天翻地覆,带上了一股邪恶和娇媚:虽然我自己觉得自己完全没可能与这两个词搭上边,到无奈身为僵尸、身为死物和邪物,我的气质自然不会和以前还活着的时候一样。
尤其,随着我的实力等级渐渐提高,这种非人的魅惑气息就变得越来越强烈了。
但是这一刻,镜子里那个嘴角含笑眼带桃花的人,却赫然是我所熟悉的那个自己。
虽然脸色仍旧苍白如纸,我的眉眼却因为心中的甜蜜而舒展开来,甚至多出了一分生气。
怎么看,都是一副少女怀春的样子。
我轻笑了一声,心想:我还真是中毒了。
中了名叫沈如初的毒。
我换上衣服走出去给沈如初看,转一圈之后再回来换上下一套。期间,沈如初的评论是一句没少,基本上这些衣服被他评价过之后,直接分成了我一个人的时候随便穿的、和跟他一起出去的时候拿来穿的两大类。
这家伙,果然真不是一般的大男子主义。他买给我的衣服,我明明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好吗?
还好意思分三六九等——明明都是他帮我买的,就算分了低等的出来也只能说明他的品味有问题好不好?
话虽如此,我的心脏却觉得热乎乎的,像是盛了满满一碗血糯米,还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而且,沈如初买来的这些衣服,简直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般,没有一件是太宽松或者太紧窄的。
我怎么不知道他对我的身体尺寸如此了如指掌呢是?
有这种天分,沈如初应该把沈祢家手里的那家服装公司接过来才对。
这么折腾了老半天,不一会儿,就到了傍晚时分。天气冷了日落得早,红红的夕阳压在天边,竟然让我觉得有些不舍。
好希望今天能够再长一点。
我收回心思,将身上的这一套衣服也换下来,小心地用衣架挂了起来。
剩下最后一件衣服,是走甜美风格的小礼服,厚实光滑的黑色底子上罩着玫红色的刺绣蕾丝,腰间用同色系的丝绸层层叠叠,然后在背后钉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下方垂下长长的同色丝布。
小礼服是抹胸式的,撑着网纱内衬的裙摆则一直垂到脚踝处。配上沈如初挑选的雕花银色细高跟,顿时让我生出一股小公举的感觉。
这家伙的品味果然独到。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花痴地发起呆来:玫红色衬托得我的皮肤格外白皙的同时,又给我苍白的肤色增添了一点活力。如果再加上一点化妆品看上去和活人根本没有两样。
这么看来,沈如初对我而言果然是命中注定的人。我无法想象,自己如果从未遇到过他,那此刻会是什么样子。
我拿出沈如初新买的化妆品和锁骨链,索性将自己全套打扮好,然后施施然地走进了小客厅。
沈如初看着我,深邃的瞳孔当中明显划过惊艳的神情。
然后他微笑着说:“自己在里头孤芳自赏了那么久?”
我被他看穿了自己的举动,顿时觉得窘迫:“才没有呢。”
“不过,果然是人靠衣装,你这么打扮一番,还挺有模有样,可以带得出手。”
“带出手?”我一愣,心中警铃大作。
果然,只见沈如初笑眯眯地说:“正好晚上有一位董事大摆宴席,我这个新上任的总裁,怎么也应该去跟他们打个招呼。正好,出席宴会如果有一个像样的女伴,那也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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