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圣母


  林洛道:“如果我猜的没有错误的话,这个漂亮的人族少女一定是一个圣母。”

  迷雾王疑惑道:“圣母什么意思?”

  林洛解释道:“就是这个人对谁都很好,会起怜悯之心。”

  迷雾王哈哈大笑道:

  “你要是这么说也是,我被她救之后第一时间就想进入沼泽里面,受伤的我几乎没有什么战斗能力,谁都能轻易的将我杀死。”

  “我也是一个智慧生命体,知道人族审美观,我这副模样在沼泽地里面都不算漂亮,更不要说是人族里面,可以说是很丑陋的。”

  “对方只是救了我,我也不该不知道分寸,正当我想要离开的时候,这位美丽的少女救了我,不能这样称呼她。”

  “虽然我亲自咬下了她的脑袋,看到了无头站立的尸体,但是在我心里,她永远是最漂亮的,我还知道她的名字叫爱丽丝。”

  “爱丽丝不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个贵族,她是临近迷雾沼泽的离国公主,还是长公主,在未来是能够继承国皇位的。”

  “离国在众多人族联盟国家里面,能够排到前十的位置,拥有强大的军队,说实话我能够被人族接受,爱丽丝出了很大的帮助。”

  “刚开始我是很警惕的,生怕她对我做出不好的行为,因为我还是过于弱小了,可爱丽丝很有耐心,一点一点的接近我。”

  “她怕我畏惧,接近的过程非常的小心,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关系变得非常好,爱丽丝会经常来这里玩,给我带好吃的。”

  “爱丽丝怕我过于弱小,被沼泽里强大生物吞吃,带来的食物都是非常好的,不少等级都比我高的。”

  “我吞吃之后实力大幅度增强,很快成为沼泽地的强者,在爱丽丝的帮助之下,我开始疯狂的吞噬。”

  “在我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我对蛇王发起了攻击,在杀死蛇王吞吃掉之后,我进化为沼泽地最强的生物。”

  “我真的很感谢爱丽丝,不是她帮忙,我可能已经死了,你说她圣母是很对的。”

  观世音鄙夷道:“不是我说你,现在你活着,爱丽丝已经死了,不用猜,爱丽丝被你给抛弃了。”

  因果神道:“的确不用猜的,你们地球人类将蜥蜴称为冷血动物,它们是比一般生物更加冷血没有感情。”

  迷雾王无奈道:“虽然我是冷血动物,但是你们不能这么说我,我抛弃爱丽丝也是没有办法的,我要是不动手的话,那么我也会死去,佛族太强大了,不是我能够反抗的。”

  它继续饶有兴趣地说了起来,嘴上说着很无奈,表达出来的意思却没有半点。

  甚至迷雾王认为自己做出选择很对,做出这个选择,才能获得强大的力量。

  第三次战役人族溃败之后,再也没有能力反抗,很多人族遭到屠杀。

  离国抵挡不住侵略军,整个军队覆灭了。

  爱丽丝带着几百人来到了迷雾沼泽,寻求它的帮助。

  看到是自己恩人求助,迷雾王第一时间进行了援助。

  迷雾王承诺除非是自己死去,否则爱丽丝等人不会有生命危险。

  爱丽丝感动稀里哗啦,认为自己的好心没有白费。

  迷雾沼泽很适合躲避,迷雾王是这里的领主,即使佛族人大批的进入,他们也可以躲进沼泽深处,避免佛族人的追杀。

  中间发生过一件事情,有一些手下认为迷雾王是一头冷血动物,不能很好的控制。

  手下给爱丽丝提意见,要尽量的小心,小心迷雾王的背叛。

  爱丽丝将提意见的手下狠狠的批评了一顿,认为迷雾王好心收留众人,众人还怀疑它,实在是不应该。

  她觉得迷雾王等同从小看着长大,绝对不可能做出背叛的事情了。

  爱丽丝认为有时候异族比同族更靠谱,异族做不出残忍的事情,异族可能会做出的。

  迷雾王得知这件事情之后,差一点吓死了。

  它是打算跟佛族人联系,以此获得更大的好处。

  迷雾王不由一阵感叹:

  “当时我都吓死了,爱丽丝身旁有很多强者,里面比我等级高很多,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幸运是爱丽丝选择了相信我。”

  “这里面还发生过一件事情,爱丽丝认为同族更加不靠谱,于是好好检查了一下手下的人。”

  “有些人认为爱丽丝过于冷酷,相信一个异族,也不愿意相信同族人,选择了离开爱丽丝的身边。”

  “还有一些人认为爱丽丝没有一点领导能力,跟着爱丽丝迟早会死,还不如早一点离开,可以更安全一些。”

  “其中有不少强者,话说这些人不离开的话,我对爱丽丝可真下不了手。”

  观世音怒道:“我都不知道你有什么好炫耀的,把别人的信任利用,这是最卑鄙的行为。”

  因果神道:“你这家伙太过分了,如来都没你那么禽兽。”

  迷雾王不以为然笑道:“我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我要是不那么做的话,现在老早就死去了,你们三个人太过于愚昧。”

  林洛问道:“你的蜥蜴手臂是不从哪些强者身上拿来,你可真是什么都不浪费。”

  迷雾王回答道:“我本来是拥有自己的手脚,可那些手脚不够强大,不能让我很好利用起来,而很多离国人进化最主要部位就是一双手臂,刚才你不是看到了他们的厉害吗?差点我就把你拉进来找到沼泽地里面。”

  “的确是挺厉害的。”

  林洛是刚被暗影王拉过的,暗影王的力量不及迷雾王。

  迷雾王所拥有的力量,强过暗影王的。

  迷雾王开始炫耀拿出一双女人的手臂,问道:“你们知道这条手臂的女主人是谁吗?”

  “我靠,你好恶心啊!”

  因果神厌恶道。

  迷雾王笑道:

  “前面我已经说了那么多了,你们已经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有些事情不用我说,你们应该就猜到了,这双手臂正是爱丽丝的。”

  “说实话,对于爱丽丝的死亡我也是很伤心的,可是我没有办法选择,我要是不是背叛的话,到时候死的人就是我。”

  “我跟爱丽丝不是一个种族,却丝毫不能掩盖我对她的喜欢,杀死了爱丽丝之后,我将她头颅献了出去,留下了这一双手臂。”

  “每当我想起过去的时候,我都会看这双手臂,爱丽丝是死亡了,我融合了这双手臂,等同于我们合体在一起了。”

  林洛道:“你这家伙还真的是恶心,见过恶心的,像你这么恶心还是第一次。”

  “我也深有同感,你这家伙比林洛....不对,比如来更加恶心。”

  因果神最恨的人就是如来,如来耍过自己好多次,其次就是林洛了。

  其实她对林洛也是很不满的,可林洛就在身边,不好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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