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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硫酸泼向结发妻


《罪眼》故事17:《硫酸泼向结发妻》

        疑妻有外遇丈夫下毒手

        硫酸泼向结发妻

        无端怀疑妻子有外遇,竟然用硫酸向其妻泼去,天海市又发生一起残酷的家庭豹力案。日前,恶丈夫甘青被浦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29岁的甘青与小他一岁的妻子钱某在同一单位工作。两人自1992年结婚后,感情还不错。但自去年起,甘发现其妻经常借故外出,心里渐起疑虑,猜测妻子有了外遇,为此两人经常发生口角。在家人的一再调解下,“和平”共处了一段时间。

        今年1月某晚,甘妻钱某因下班后要参加单位聚餐活动,怕丈夫担心,特地打电话告之要晚回家。次日凌晨,钱回到了家中就寝。上午9时许,熟睡中的钱某突然被一阵剧痛刺醒,起身一看,竟是自己的丈夫用一把水果刀,正狠戳她的右脚踝,钱某后到医院缝了6针。钱念及孩子和家里的长辈,没有报案。没料到她的宽容换来的是更大的灾难。2月22日上午,钱上夜班回家睡觉,气急败坏的丈夫竟趁其熟睡之际,将一杯硫酸泼向沈的脸部,造成钱某面颈部、四肢5%的III度烧伤,左耳的听力明显下降。

        《罪眼》故事18:《查处戈新晖案》

        戈新晖原系虹浦区卫生局副局长,1998年1月~6月,因个人购房资金短缺,利用分管基建工作职务便利,与该局住宅建设办公室主任温某(另处)预谋,故意隐瞒其他单位归还该局的天海员路657弄13号404室房源(价值135906元),不予登记,以便侵吞。戈新晖得到该房源后随即予以销售,所得款用于个人购房。戈新晖授意温某销毁房屋调配单等材料。经虹浦区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虹浦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戈新晖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罪眼》故事19:《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唐超英停职》

        因对邹振义服刑期间司法舞弊系列案件负有责任,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唐超英本月13日被宣布停职反省。他是至今为止为此事件负责的最高级官员。

        13日,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天海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常虹在会上宣布了这一决定。据有关人士称,上邹司法局纪委即向司法局党委传达了天海市纪委的意见。唐在邹振义服刑期间司法舞弊系列案件中承担什么责任,有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2005年6月26日,邹振义由天海市看守所转至奈河桥监狱服刑。监狱方面为迎接'天海首富'的到来,事先即作出种种特殊安排:包括邹的'专职管教'的选拔;独立于监区建制的'严管队'的设计;在住宿、通讯、接待访客、饮食、就医等方面的优待;在邹服刑期间,监狱方面亦有组织地事先策划为其减刑伪造服刑考绩等。

        参与这一司法舞弊的三位前狱警江涵、韩维阳、邬蒙,已与本月10日被天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虹浦区人民法院判刑。罪名涉及'受贿'和'徇私舞弊'。

        监狱方面的人士普遍认为,在邹振义服刑期间,在奈河桥监狱和天海市监狱局存在一'特别小组',按'特别程序'对上负责。一监狱中层干部对《财经》称:'所有贸然问及邹服刑时反常情况的人,包括中层都被调离。而其时,在奈河桥监狱,有这种权力的人就是党委书记兼监狱长唐超英。'

        2006年初,天海市检察院监所处,曾就人大代表对邹振义服刑时的反常情况此向奈河桥监狱询问,监狱方面的回答是:对邹振义的教育管理,是由管教干部韩维阳执行;他直接向刑务处副处长负责;由副处长直接向党委书记兼监狱长唐超英汇报。

        据《财经》向多位监狱局人士了解,唐超英现年五十出头,父母俱为劳改干部,在从普通狱警提拔为干部后,先后任天海市五角场监狱管教科长、青浦监狱副监狱长、未成年人管教所所长、奈河桥监狱监狱长等职。

        据称,邹振义服刑期间,程伟达的弟弟程伟均曾多次探视他的'生意搭档','照例外来车辆是不能进入的,但程伟均不但可以驾车进出,而且不让例行搜查。普通监狱管理人员无法给予他这种权力。'一监狱干部告知记者。

        另获悉,早在两邹前,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即调整了几位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正值盛年的乔原分管后勤一块,在调整后没有了具体分管部门,而职责变更为'调查研究'。'我们当时就认为,这是唐接受调查的一个信号。'一监狱干部说。

        《罪眼》故事20:《天海奈河桥监狱五监区原教导员邬蒙被刑拘,涉嫌在邹服刑期间受贿》

        因涉嫌在邹振义服刑期间收受邹氏家属贿赂,天海奈河桥监狱五监区原教导员邬蒙近日被刑事拘留。

        消息人士称,此前的3月6日,邬被纪检部门实施“双指”(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接受调查,针对处级以下干部和非党群众);而为邹、邬双方牵线的一名司法“掮客”,则已在更早前被刑拘。

        知情人士透露,邬蒙接受了邹氏家属贿赠的一辆九成新轿车,价值约8万元。邬是否存在其他受贿情节尚在调查之中。

        邹振义于2004年6月25日转入奈河桥监狱,即在邬蒙管辖的二分监区服刑。邹振义的“贴身管教”韩维阳则是邬的下属。三个月后,奈河桥监狱将“二分监区”独立于五监区,成立“严管队”,直接对监狱刑务处负责;同时,将邬蒙调离五监区,担任组织宣教科副科长。

        “当时已明确韩维阳是邹的专管干部。而在邹入狱后,邬的表现‘过于热心’,让狱方有些担心。”一位知情人士称。事后看来,短短三个月间,“他还是与‘邹首富’做了生意。”

        邬蒙是受邹振义案牵连而落马的第四名天海监狱干部。此前,天海奈河桥监狱特管队教导员韩维阳、天海市看守所所长刘飞、天海监狱局刑务部部长江涵,因涉嫌接受邹氏家属贿赂相继落马。

        今年2月初,江涵被“双规”后,一名绰号“酒瓮”的掮客旋即被刑拘。消息人士称,此人年近五十,身份为私营业主,但主要的活动和收入来源,是从监狱“捞人”。其因善饮故有“酒瓮”之名。此人长期钻营结交司法干部,长期培养感情后再行求助,使人难以拒绝。

        据悉,江涵、邬蒙均通过“酒瓮”收受邹家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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