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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冲破世俗的爱情


那双宛若天神的手伸来时,李乐央已听到衣衫撕裂的惊心之声,脚下的万丈深渊更进一步。

她闭上眼睛,等待自己像一只折翼飞鸟般凄惨跌落,然后摔成难看肉泥,却不妨身子腾空,脚踩上坚实的地面,一双手臂揽在她腰间,鼻尖有雪融开的清香。

明明还是耀眼的白日,她却仿佛看到了静夜无声,星光璀璨,满山盈谷的,那是寒天岭上梅花开。

她醒来时浑身酸痛,睁开眼看到的全是光怪陆离,嶙峋诡异的场景,以为落入阴司,吓得腾一下坐起,却发现周遭有山洞一个,身下是石床一张,两步开外的火堆旁,黑衣男子执剑抵地,冷峻的眉眼倒映在微微的火光里,隔着看过去有些不真切。

脑袋还是涨疼,尽管她想极力看清楚那男子的样子,却仍旧不由自主躺倒下去,陷入熟睡。

半夜时分,感觉自己的身体时而有如火烧,时而似浸入冰水,她知道自己发起了高热,遂撑着模糊的意识蜷缩了身子抱紧自己,狠狠咬着牙坚持。

后来她病的昏昏沉沉,对中间发生一切不尽可知。

只晓得醒来时,她睡在那男子的臂弯中,两个人紧紧相拥的姿势在那样一个环境下显得暧昧无比。

之后她当然是顺利回到了将军府,将养半月,身体彻底痊愈,精神却始终恍惚,经常没来由的发呆。

府中人传说她伤坏了脑子,李牧和杨氏也颇为担心。毕竟他们花费那样多的心思将她培养为一个称职的皇妃,若还不等她发挥一些作用便砸在手上,岂不得不偿失。

于是,此后一月,将军府陆续出入许多名医,结果大家众口一词,都说李乐央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无奈,此事最终只能以她得了创伤后遗症作结。

唯独李乐央自己清楚,她是真的病了,病的原因是她心中无可救药地住进了一个人。

入我相思门,方知相思苦。

尔后两年,李乐央几近偏执的寻找着她的英雄。她对他半点都不了解,只凭着一个姓李名毅的名字便上天入地,用尽自己所有力气去寻他。

按她的话说,她并不为求什么,只是想再看一看他,哪怕一眼,也算全了她少女时期的第一次春心萌动。

然而,命运弄人却也没有这般弄,谁能料到她一眼便看进心底的英雄,竟是与她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十几年的义兄。

关于自己平白多出来的这个哥哥,李乐央还是有些印象的。

就在她五岁的那一年,李牧从战场上带回来一个孤儿,据说该孤儿的母亲早亡,父亲是李牧手下副将,为了救他不幸丧命,为报救命之恩,李牧便收那孤儿为义子,将他留在手下,还给他改了李家姓,

只是她不知道,这个孤儿便是李毅。

自己平生第一次尝到悸动滋味竟是对自己的“哥哥”。

如此狗血的戏码居然发生在了现实中,而且发生在了自己身上,这个事实沉重打击到了李乐央。

她锁在房中连哭三日,直哭得昏天暗地,日月失色,却除了自我折磨,半点用都没有。

听到这里,整个故事已同脱缰的野马般,变得有些失控。

慕芸萱却蓦然生出疑惑。

为何在那漫长的十几年时间里,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与对方数次擦肩而过,彼此也未多看过对方一眼,却能在这样绝妙的时候动了心

后来想通,这便是人心的奇妙之处,若感情是可以预知,又能够控制的存在,那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日日喊着殉情的痴情男女了。

而对李乐央来说,她爱上李毅,因他满足了她心中全部的幻想。

英勇,俊朗,是世间难寻的好男儿。

可一切,原本并不在她的意志之中。

是那命中注定的一夜,使李毅在他心中矗成一座难以企及的巍峨高山。

黑色的马,月蓝的袍,拉住她的手上有粗糙的厚茧,却滚烫炽热地叫人难忘。

她心心念念了他两年,终于等到再相遇,明明两人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命运却在他们之间生生隔开了一条无法逾越的河,想来着实缺德。

故事进行到此处,看似已进入了一条绝路。

除非李乐央了断这份心思,只当这是一场镜花水月的缘分,看过了,便放下,再不去做更多奢求。否则,难保有一日,她不会迷失在这无疾而终的悲恋中,连怀缅的机会都失去。

可有些事,不是你想如何就能如何。

这世间的交集与聚散冥冥中都有安排,就仿佛天不遂人愿是一贯定律,命定的纠缠,岂是一方放下执念,整理感情,便能够结束的?

又是一段时间的消沉和行尸走肉,最终,李乐央还是想通。

好在这件事从头到尾不过她一人的挣扎,李毅并不知晓。

这样的话要了结起来其实也很简单。

只要她死了心,一切自然也就此戛然而止。

然而,就在她下定决新要将李毅当做可敬的兄长时,李毅却无法将她当妹妹看了。

于是那一晚,浮月高挂乱枝,蒙尘的星色洋洋洒洒铺开。

李毅携着一身酒气而来,隔着一道低矮的门槛与她对望,蜡炬凝固残泪,燃出恍如隔世的光影。

他们亲吻,拥抱,互诉衷肠,热烈地将这段注定不为世俗所容的情感燃烧到了极致。

有人说,男人的眼泪,大多都在酒后。

从前李乐央不信,那晚她却信了。

本也是个心肠柔软的姑娘,叫心上人这样一激,过往的委屈心痛悉数涌了上来。

哭到最后,两人都虚脱,坐在廊下并肩看了一夜星辰。

世上没有几个男子,温香软玉,美人在怀,还能真的做起柳下惠。

通过这件事也充分证明了,李毅真是个十足的君子。

李乐央自己都说。

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即便发生了什么,也是情之所至,两厢情愿。

可那晚,他明明酒醉的站都站不稳了,却也未越雷池半步。

慕芸萱想,这大概是因为,他真的爱深了李乐央。

因为爱,所以尊重呵护,因为爱,所以不忍她受一丝伤害,哪怕那伤害来自于爱。

一晃再过一年,其间不再赘述。

总之李乐央和李毅极好的瞒过了所有人,过了一段柳暗花明的美好日子。

可柳暗花明之后,他们却又陷入了两难。

但凡相爱的人,没有不希望相守一世的。

可他们一个注定要为家族舍身,一个虽顶着义子名号,却也不过是一个高级下人。

隔着身份与家世,他们的未来,渺茫得无望。

令慕芸萱没有想到的是,李乐央看上去那样柔弱,实际却是个固执又勇敢的女子。

只要是她认定了的,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会一往无前,绝不回头。

于是,这个素来不敢悖逆父亲半句的乖女儿,居然做出了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而这个举动,也终究造成了她如今的困局。

事情总有前情。

前情是某一天,李牧做主为李毅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家中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官门,和李毅身份相当,加上听说是骠骑将军府来提亲,立刻毫不犹豫的应允下来。

其实这也无可厚非。

李毅早已过了娶妻年纪,这些年,他跟着李牧东征西战,无暇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李牧作为他的义父,替他操心再正常不过。

况且,儿女的亲事,原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切顺理成章,并无半点不对。

若真要较真挑出一个不合理的地方,也只是这亲事定的有些草率,以至于李毅还未与那未来妻子谋过面,聘礼便已下定。

不过因此类现象,在当今那些贵族门庭里实在常见的有些不值一提,两家也都认为这并不是什么不能容忍的大事,所以便也粗粗略过了。

只是再习惯成自然的事,也总有个别人不能容忍,首当其冲,不能为李乐央容忍。

李乐央破坏了这门婚事,用一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方式。

李牧勃然大怒,痛斥完她的不孝,又痛斥李毅的忘恩负义,越骂心头火越旺,转头抄起供在岸上的家法,狠狠挥下去,却落在扑身挡过来的李乐央背上。

“父亲,女儿从小到大一次都没有求过您,这次我求您,成全我们吧。”李乐央从李毅怀中滑下,痛得声音都在发抖,尤闪着一双泪眼,哀哀乞求。

李牧双目猩红,手上粗鞭浸了触目惊心的血迹,仿佛枯枝上开出娇嫩花蕊。

他是武人,手上力气自不必说,李乐央身子却单薄得很,受下一鞭已是勉强,面对无情落下的第二鞭,这一次李毅终于奋起反抗。

岁月的威力便体现在这里。

李毅终归不再是当年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男孩,而李牧也终归老了。

父子二人就这样怒目而视地对峙,空气一时胶着。

比不得李毅的冲动,李乐央尚算冷静,她张了张嘴,有心缓和这个气势,却一个音节都没来得及发出便晕了过去。

之后发生什么,她不知道。

醒来时她已被反锁在房中,除了一日三餐前来送饭的丫头,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

这样的软禁持续了半个月,中间她几度想要逃走,或者买通一些人好了解李毅如今怎样,但通通都是无用功。

半个月后,她终于恢复了自由,却也同时接到了赐婚的诏书。

再打听一下,才发现李毅已经不在李府,具体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她心急如焚可想不到任何人可以帮她,万般无奈之下,终是找上了慕芸萱,至于理由,她只说,是一种直觉,一直没有理由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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