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忠犬
黑色的龙消失在天空尽头。
舒新雨兜了一圈跑回邓栗身边:“栗姐,这儿什么也没有,跟那本日记里描写的兔城有点像。但我兜了很远,也没发现有城墙的影子,这儿……这么大的吗?”
邓栗用燃木刀将衣服烘干,身体舒爽了不少。
“是不是兔城我不知道,但我们应该已经进入三十六天了。”邓栗从草地上慢悠悠站起来,拍拍沾在裤子上的草屑,“谨慎着点儿,三十六天中,是受天命影响最大的地方,我们可能一不小心就得嗝屁了。而且……三十六天的因果异常狂乱,性命稍微轻贱一点的人,可能光是靠近这儿,就会变成废人。”
舒新雨点点头:“如果这儿是三十六天……那沈新朵应该也在这儿。”
邓栗点点头:“先四处找找吧。她一个小丫头片子,也不会神通,应该也跑不到哪里去。”
邓栗和舒新雨从湖中上岸,就来到了一块全新的地界。这里满地枯草,什么都没有。而这一路上,她们竟然遇到了一条龙。
这让邓栗有所不安。
她不确定神话中的龙是否存在,至少九龙山的传说里,就有江流儿设罗天大醮斩龙王的传说。而她们刚才看到的,应该是那些增殖细胞进化成的一个形态。
那么复杂和庞大的因果……邓栗不明白它们怎么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化到这种程度。
而这条龙,身后又跟了多少同样高度进化的追随者,她同样不得而知。
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邓栗掏出玲珑宝塔,放出了之前抓到的手枪男。
男人从塔中滚出来,抬头看到阳光,愣了许久,忽然哈哈大笑:“出来了,本大爷终于出来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哈到一半,突然看到了邓栗和舒新雨笑声僵死在嘴边。
“怎么了,我儿?”
男人嘴角抽搐着:“没……没什么……”
“对了,我们母子相认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叫什么?”
“提顿。”男人说。
“你叫提顿,那个扔钢笔的叫提邪是吧?”
提顿点点头:“他是我大哥。”
“那也是我儿子。”邓栗说,“那个抡矛的小鬼叫什么?”
“提莫。我二哥。”
“你二哥会种蘑菇吗?”
“诶?”提顿没明白邓栗是什么意思。
邓栗摆摆手:“没什么,一不小心多了三个儿子,生活真是艰难啊。我们有十万大军?”
“三万。”
“敢对我说谎就宰了你。”邓栗冷冷地说。
提顿腿一软:“四……四万……”
“我说了,敢说谎就宰了你。”
提顿快哭了:“真没说谎……本来有十万的,但为了杀一个魔头硬生生被他宰了一大半。”
邓栗微微一愣:“那十万人都跟我上次看到的弯刀手一样厉害吗?”
“他们是精锐部队,单兵作战能力当然更强……但放在战场上的话,彼此之间其实差得也不远。”
邓栗的眉头慢慢皱起来:这种军队,那个‘魔头’竟然能单枪匹马斩杀六万,这……究竟是什么人?
她忍不住想,如果她面对这样一支军队,能不能做到同样的事?
她不知道。
“那个魔头,是谁?”
“这事儿我真没那么清楚……那时候我还小,轮不到我上战场。”提顿说着,不知为何生出了一股豪气,“当然了,如果是今日的我,和大哥二哥并肩作战的话,结果肯定大不相同了。”
“是啊,那样那人就能拿你当人质,逼你大哥二哥退兵了。”邓栗翻着白眼,随后说了句题外话,“你喜欢看太阳吗?”
“还行,怎么了?”
“那就好好记住今日份的太阳,下次再看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邓栗说着,手一翻,又将提顿收入了玲珑宝塔。
提顿在被收走前的最后一刻喊了一声“妈”。但舒新雨从嘴型上判断,他想说的应该是“妈的”。
收了提顿,邓栗和舒新雨开始寻找沈新朵和兔城。
这里的因果极其庞大和狂乱。
天命能够轻易影响一整个地区所有生灵死物的命运,因而这些生灵死物的因果会全部汇聚于天命。天命所在的三十六天,被这些纷繁复杂的因果所填满,所以只要一踏入这儿,人就会像一张浮在颜料上的白纸,每时每刻都在被侵蚀。
一旦踏入这儿,人的命运如同脱缰的野马,不可阻挡地向着疯狂扑去。
邓栗和舒新雨本身因果浩大,又命格沉重,性命坚实,所以才能暂时不受这里影响,换成普通人,他们的命运会在一瞬间分崩离析吧。
舒新雨终于明白为什么沈新朵重新回到孤儿院后,很快变得痴痴傻傻。任何人来到这里,都不可能全身而退。
邓栗和舒新雨不断向西行进。
按照日记中所描述的,西边,就是兔城的所在地。
“你们要去哪儿?”
她们走了许久,忽然看到一个身影远远地站在她们正前方。身影高挑,穿着一件宽大的斗篷,脸藏在兜帽里面。
那人逆光站着,脸更加显得模糊不清。
舒新雨第一时间查看了这道身影身上的因果流动,很浓郁,也很沉静,仿佛一条湿滑的蛇。
“你哪位?”邓栗开口反问。
“我是个想要求取知识的人。”那人缓缓开口,竟然是女孩的声音。
“回头给你报个奥数培训班,现在可以请你滚一边去吗?”
那人仿佛没听到邓栗说的话,继续自顾自地说话:“我出生在一个院子里,当我有意识的时候,就感觉好冷,好饿,于是我找植物的根茎吃。我不停地吃,不知道吃了多少,终于驱赶了饥饿和寒冷。但光靠这个,我没法长大。于是我钻进了屋子里,吃光了冰箱里的鸡蛋、蔬菜和各种肉类。后来屋子的主人回来了,他们看到我之后,以为我是个流浪者,于是收养了我。每天为我准备食物,还给我买了好看的衣服。这种生活让我很满足,我真想就这样度过我的一生啊。我的小主人是个17岁的男孩,他长得很好看,也很聪明,而他喜欢上了同班的女孩,但那个女孩喜欢的对象另有其人,这成了他最大的烦恼。他每天跟我倾诉,渐渐的,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竟然听得懂他说话。我只是一只狗,为什么能听得懂他说话?”
邓栗和舒新雨都听楞了,这人怎么自称是狗,舔狗吗?
现在舔狗都这么自觉了吗?
“那时候我还很小,搞不懂什么复杂的问题。我不在乎自己为什么能听懂他的话,只是想要安慰他。于是,我试着学习说话,这个过程是艰难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自己的小主人。这让我感到欣喜,同时也痛苦。狗和人是不可能相恋的,即便我们近在咫尺,彼此之间的距离却比银河的两岸还要遥远。”那人微微低头,颇为落寞,“但即便只能看到一点点希望的微光,我也愿意去试一试。我开始尝试认字,认字后又读书,看电视节目。我想学习像人类一样说话,但我的发声系统跟人类完全不同,完成不了这么复杂的语言。每次失败,都让我想要放弃。但看着我的小主人,他那么温柔。不论他再沮丧,临睡前都会轻轻摸着我的脑袋,说‘有你在真好’。为了他,我一定要学会说话。我更加拼命地练习,一点一点开始掌握人类的语言。”
这人沉默了一会儿,继续开口:“那天夜晚,雨下得很大,小主人湿漉漉地回来。他看起来很难过,没洗澡就钻进了被子里。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趴在他身边陪他。一直到深夜,他终于从被子里出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邓栗忍不住想,湿着进被子,不会很黏吗?
“原来今天是那个女孩的生日,女孩邀请了小主人。小主人盛装出席,想跟女孩表白。所有人都知道小主人喜欢女孩,而女孩特地在自己的生日宴上邀请他,一切不都显而易见了吗?小主人特别开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然而,一切出乎了他意料。那个生日宴,女孩宣布了她跟另一个男孩在一起的事情。至于她为什么邀请小主人,这种事鬼知道?感谢你特别邀请,来见证你的爱情……”那人说着,忽然唱起歌,幸与不幸,歌声很快结束,她继续说着,“小主人很坚强,参加完了整个生日宴,直到现在跟我说起,才终于绷不住,流下了眼泪。我想安慰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在那时候,我第一次成功开口说话。我说‘没关系,不论发生什么,我都会永远陪着你’。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自己都懵了,然后是不受控制的狂喜。我终于能说话了!我终于可以永远和小主人在一起了!我高兴地望向他,却发现他离我远远的,正瞪大了眼睛惊恐地望着我,就像……就像看着一只怪物。我急忙凑近他,跟他说‘你怎么了,是我啊……’他踹在我脸上,仓皇逃出房间。我在房间里等了一夜,他都没有回来。第二天一早,我被赶出了家门。”那人缓缓抬起头,阳光终于落进兜帽,擦亮了她的脸。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眼睛又圆又大,几缕金色的头发混合着黑发从脖子那儿跳出来。她看着邓栗和舒新雨,泪水夺眶而出,“我想求知的事情就是,小主人他……为什么要你赶我走啊?他之前明明说‘还好有你的’,他为什么要赶我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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