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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二零五型工兵锹


如果一头膘肥体壮的成年大公黑熊,面对挑衅不去战斗,而是选择掉头逃跑,胡大海思来想去,也就只可能是这三种原因。

要么这家伙被猎人拿枪打过,或是亲眼见过同类被人拿枪打死,对枪的恐怖威力非常清楚,且记忆深刻。

熊类还是很聪明的,做到这一点对它们来说并不难。

有些大熊,甚至能从声音里分辨出人类的武器是步枪还是霰弹枪来。

甚至还知道当无法避免正面冲突时,可以通过“之字跑”的方式,来降低自身被枪击中的概率。

要么就是那种极滑头的熊。

也就是猎人跟它玩儿枪眼子,它跟猎人玩儿心眼子的那种。

这种熊经验丰富,会利用包括但不限于装怂、地形、以及和同类合作等方式,来进行猎杀活动。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高端的猎手,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这种熊少,不是特别常见,但胡大海确实是听说过的。

那还是在九十年代末发生的事儿。

说是一个本地的老猎人,在家里闲着没事儿干,就琢磨着进山里去,拾掇点儿山货卖钱。

带着弓箭进山以后没多久,他就发现了一头一瘸一拐,看起来垂垂老矣,连走路都已经是摇摇欲坠的白毛黑熊。

那老猎人见此情形,看出这是只快要大限将至的老黑熊,于是想也没想,就直接悄摸跟了上去。

九十年代末,黑熊就已经是国家保护动物了。

在八十年代,一颗熊胆只能卖个六七百。

但到了九十年代末,因为保护法的原因,熊胆的价格就迅速飙升到了上千元,而且还是有价无市,一药难求的情况。

自古财帛动人心啊,那老猎人也是贪念上来了,跟在那白毛老黑熊后头就往山林深处走,想要找机会将其一箭射死。

老熊体弱力衰,不比年轻力壮的熊,最是好欺负,不动刀枪,只要找准机会,就能轻易将其杀死。

更何况这还是只眼看着就已经快要断气儿了的货。

只需要悄悄跟在后头,等它乏了,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张弓搭箭来上一发,那这家伙就必死无疑!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这一跟,他就往山林深处足足跟了十来里地。

那白毛老黑熊,看着是一副行将就木,随时要倒地不起的濒死状态。

但这家伙走起来,虽缓慢,但却丝毫没有卧下去休息的意思,一直在一步一步的往山林深处走。

而且每次那老猎人没耐心了,不想再跟下去,打退堂鼓准备放弃的时候,那白毛老黑熊都会停下来,又是张嘴打哈欠,又是蹭树的,一副筋疲力竭的模样。

就这样,那老猎人不知不觉间,就被那白毛老黑熊吊着,给带到了一处跟葫芦嘴儿一样,只许进,不许出的山谷子里头。

等到那老猎人察觉到不对劲,想要往回撤时,一头同样毛发花白,但体型要更加庞大的公黑熊,不知何时,就已经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几天后,等到民警同志们搜寻到那老猎人的遗体时,他都已经被啃咬的干干净净的了,除了一地的碎骨和衣服片子,其他的,他什么都没有留下。

这是上辈子胡大海一个护林员朋友,跟他讲过的真实故事。

这事儿当年还被做成了典型案例,用来警告那些老猎人,不要闲着没事儿儿就往深山老林子里头钻。

至于第三种原因,就很简单了。

就是被天敌袭击,遭到重创,也没剩啥体力的时候,公黑熊同样也会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东北亚种黑熊,虽然比绝大多数野生动物都要厉害,但在林区里头,那还真算不上个儿。

比其更大、更肥、更壮实的人熊,还有山林之王大爪子,都是这玩意儿的天敌。

是的,你没看错。

人熊,也就是乌苏里公棕熊,是以这玩意儿为食的!

而且是一旦遇着,就要不死不休,上天入地的追着干的那种。

胡大海在后世,就不止一次看到过黑熊被大棕熊撵到树上,瑟瑟发抖不敢下来的新闻。

他甚至还在国际狩猎公园亲眼看见过这种场景。

当时那大公棕熊,把一头黑熊给撵的是吱哇乱叫,连周围的猎人都不管了,就撵着那只黑熊又拍又挠又啃,场面老血腥了。

……

而胡大海准星里的这只黑熊,则完美符合第三种状况。

刚开始那大公黑熊站在老松树后头的时候,由于树干的遮挡,胡大海并没能看清楚这只大公黑熊的全貌,只能观察到它的半拉身子。

它身上那些可以一枪致命的位置,都被那些水缸粗的老松树给遮挡的死死的。

这也是胡大海虽然一直在瞄准,但却始终未曾开枪的原因。

连野猪这种没脑子的夯货,在受到非致命性的枪伤后,都能跑出去好几里地远。

更别提黑熊了。

这玩意儿你打它脚掌子、胳膊肘子,它受了惊,只能跑的比野猪更远、更快。

而且胡大海和瘦子,距离那只大公黑熊的距离很远,目测最少也得有四五百米。

若要是自平地上,或者开阔地带,这个距离击中目标不算难事儿,胡大海还是相当有把握的。

但这可是在山上。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松树柏树、以及各种各样的藤条枝蔓,遮挡物简直多的离谱。

别说四五百米了,就是超过一百米,射击准度都会大大减弱。

更何况那大公黑熊又不是死物,不知道躲闪。

贸然开枪绝对得不偿失。

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

那大公黑熊四肢伏地奔跑起来,丧失了老松树干的遮挡之后,它的身形就彻底暴露在了胡大海的枪口之下。

胡大海皱眉,不是觉得难打。

而是他在那大公黑熊的的身上,看到了一些非比寻常的伤口。

此前站着的时候,胡大海没能发现。

但这玩意儿奔跑起来,尤其是回头看的时候,那脑后勺上、左后肩上、后腰上,甚至是后腿上,那些密密麻麻、连痂都未的伤口,就全部暴露在了胡大海的视线当中!

但见那大公黑熊,后脑勺上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啃咬过了一般,大片大片的熊毛都已经脱落光了,露着一块儿足有手掌大小的粉红色带肉伤口。

而它的左后肩上则更加恐怖。

不仅连皮带毛都被整片儿挠没了,上头更是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抓痕,不少已经泛白的肌肉,正无力的翻露在外边儿。

后腰部看起来没前两者那么恐怖,但在胡大海看来,伤势其实要更加严重一些。

看起来应该是被一对极其锐利的大爪子给洞穿了,直到现在,那大公黑熊跑动的时候,都还在不断的往外头渗血。

这可不是个好现象,弄不好就会因为伤口愈合不及时,从而导致这头大公黑熊感染。

至于后腿上的伤口,反而没有多严重。

就是掉了很多熊毛,看起来一疙瘩一疙瘩,坑坑洼洼的,瞅着跟大城市里那种脏兮兮的长毛流浪狗似的。

瘦子瞅那大公黑熊越跑越远,心里顿时就急了。

按照胡大海教他的法子,瘦子把枪端稳,略一瞄准后,就毫不犹豫的抢先一步开了枪。

瘦子手里的十六号挂管儿,虽然是霰弹枪的外型,但它其实属于改装枪械。

原先的霰弹枪管儿,已经被工人用半自动机枪管儿给替换掉了,打的也是其七点六二毫米的步枪弹。

除了不能像半自动步枪一样按住扳机突突突,只能一发一发换弹、击发以外,十六号挂管儿其他方面儿,其实和半自动步枪没多大的区别。

“砰!”

瘦子扣动扳机,随着一道淡淡的烟雾从枪口喷出,那震耳欲聋的巨大枪声,也在同一时间,在这片儿幽寂的松柏树林子里头骤然炸响!

那大公黑熊被这穿云裂石般的声音吓的猛一哆嗦,险些摔了个狗吃屎。

这下连头都不回了,吭哧吭哧的就嚎叫着,专门找树林茂密的地方跑。

那速度快的,就跟上了发条的小车似的,嗖嗖的~

不去注意看的话,还以为是只大黑耗子在乱窜呢~

瘦子怅然若失的放下枪,一屁股坐在地上,懊恼不已的一个劲儿直拍自己大腿。

“他妈的。”

“这熊玩意儿太狡猾了,就搁那树林子里头跑!”

“他要是在外头,但凡稍微那么空旷一些的地方,我这以枪,都不会打空!”

瘦子抱着十六号挂管儿,恁恁不平的道。

胡大海也是暗叹口气,把五六半收了起来,而后又从脖子里拽出个铁哨子,鼓起腮帮子,迅速吹了三下。

随着两短一长,三道尖锐而又急促的哨子声响起,那跑在前头猛追大公黑熊的黑豹,耳朵微微一动,立马就放缓了速度。

而后它就迅速停下了脚步,歪着头吐着舌头,一边大口喘息,一边看向身后远处的胡大海。

见胡大海朝它打了个回来的手势后,黑豹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毫不留恋的就放弃了前头的大公黑熊,扭头吠叫了几声后,它就毫不犹豫的直接调头,朝胡大海所在的位置飞奔了回来。

嘶风见黑豹回头,也是立马就跟了过去。

它一向是唯黑豹马首是瞻的,黑豹干啥它就干啥,尤其是在打猎的时候。

这是仗狗的习性,是通过人为训练,专门培养出来的后天性格。

仗狗仗狗,起的就是一个“仗”的作用,它就是拿来传递信息,以及激励其他猎狗用的。

这就要求在打猎的时候,这种狗心里不能有太多别的想法,一门心思跟在头狗身边儿,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

其他的脏活儿累活儿,自然有别的猎狗去做。

黑狼倒是对那大公黑熊颇为不舍,虽然听到黑豹的叫声后虽然也停下了脚步,但它并没有选择跟着黑豹和嘶风跑回去。

而是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一会儿看看越逃越远,转瞬之间便已经几乎快要彻底消失在密林深处的大公黑熊,一会看看黑豹、嘶风,还有胡大海等人,焦急的直挠地面儿,狗脸上满是人性化的可惜之色。

“汪!”

黑狼望着黑豹的背后,终是忍不住吠叫了一声。

黑豹回头看了黑狼一眼,而后就直接把头扭了回来,都不稀的搭理它一下。

见黑豹和嘶风完全没有跟它去追那只大公黑熊的意思,黑狼搁原地踌躇了片刻后,最终还是呜咽两声,垂头丧气的夹着尾巴,委屈巴巴的朝胡大海所在的位置小跑了过去。

胡大海看在眼里,心里可算是落下了好大一块儿石头。

他是真怕这货头也不回的独自去继续追那大公黑熊。

黑狼这狗是真不听他的指令啊,要不是黑豹吠叫了几声,就刚刚那三声哨子,这货恐怕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依旧我行我素。

“这狗不行,还是得多加调教。”

“必须得把它完完全全调教成我的形状才行!”

胡大海攥了攥拳头,暗暗发誓道。

……

等到三条狗都跑回来以后,胡大海依次给它们喂了水,做了个原地休息的手势,而后就转头去安慰瘦子去了。

瘦子还在因为刚刚没打到那大公黑熊的事儿搁哪儿独自生闷气呢。

“不用这么懊恼。”

“不就是只黑瞎子嘛,跑就跑了呗,林区这么大,还愁碰见个这玩意儿啊~”

胡大海主动宽慰道。

“再说你这也是第一次打熊,一上来就是最高难度,打不中那再正常不过了。”

“我第一次动手打猎的时候还不如你呢,我那时候紧张的连枪都不敢开。”

“现在这不也照样枪开的嗖嗖的,老准了。”

胡大海比了个开枪的手势,而后又笑着拍了拍瘦子的肩膀。

“你这不比我那时候强多了,开枪都不待犹豫一下的~”

“你也真没必要这么患得患失的,林区里头,有的是机会干黑熊呢。”

“就怕到时候你干腻了,见了那大黑熊都懒得开枪~”

胡大海笑呵呵的开了个玩笑。

在胡大海循循善诱的劝说下,瘦子总算是重新打起了精神,不再因为这事儿郁闷了,主动开口,说要承担起看护猎狗的责任。

胡大海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这上趟山,照顾狗也就罢了,害得照顾瘦子儿。

就挺麻的~

就在胡大海准备找块儿石头坐下,稍微歇歇脚的时候,瘦子就又舔着那张大胖脸,把脑袋给凑了过来。

“哥,你给我分析分析。”

“我那一枪,到底是为啥没打中啊?”

“我真照你教的那样,瞄的准准的了~”

瘦子不好意思的问道。

“很简单啊。”

“单纯就是你没有把射击环境的综合因素全部考虑进去而已。”

胡大海脱下胶鞋,一边儿给自己的脚透透气,一边儿给瘦子徐徐解释道。

“你知道部队的狙击手吧。”

“他们在瞄准目标的时候,都得瞄老半天,才敢扣下扳机的。”

“你咋就敢那么快开枪的,难不成部队里那些兵王,还没你枪法好,还没你射的准啊~”

胡大海捏着鼻子,沉声道。

瘦子那一枪,他还是看得很清楚的,从那发子弹的落脚点来看,确实是直奔着那大公黑熊的方向去的。

只是别说打中那大公黑熊了,瘦子这一枪,连一半儿的距离都没接近,就被一颗老松树给当场挡了下来。

这就说明,瘦子在打枪的时候,光去顾着瞄准,完全忽略了他和那大公黑熊之间那些密密麻麻的粗壮松柏树了。

而且这只大公黑熊也挺聪明的,净挑着林子密集的地方跑。

胡大海自己瞄准的时候,虽然早早就已经锁定了那大公黑熊的运动轨迹,但就是因为这些树木的遮挡,才让他始终都无法扣下扳机。

原本他是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再开枪的,但奈何瘦子一激动,抢在他前头先开枪了。

这一枪没打中,那大公黑熊受了惊,顿时就更贼了,直接就往丛林里,树木生长最密集的地方钻。

这也是胡大海听到瘦子开枪后,就无奈的放下了自己手里的五六半的原因。

那大公黑熊钻的地方,就是前年奥运冠军许海峰来了,那也不可能打得到的,那里的树,都特娘的快长成屏障了......

而把黑豹、嘶风、黑狼叫回来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那种地形,猎狗的本事是完全施展不开的,不论是速度,还是配合能力啥的,都被限制的死死的。

真要没头没脑的任由狗子们追到那里去,怕不是不等他赶过去,他这好不容易才组建起来的狗帮,就要被那大公黑熊给团灭了......

不过这也并非全部都是坏事。

这头大公黑熊毕竟是这片儿区域的地主熊,基因还是很好的,再加上这时候又正值黑熊的发情期。

等它伤养好了,找了母熊,把自己的优秀基因给遗传下去后,再来这附近找它杀也不迟。

胡大海把这叫做“可持续性的竭泽而渔”。

不要觉得这是在开玩笑。

这种把大个体、大体型的优秀基因遗传下去的行为是很有必要的。

再未来的几年间,就是因为很多猎人不分公母、不分老幼、不分大小的随意猎杀野生生物,这才导致东北地区野生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少。

而且子系后代也呈现出体型往小变,性格朝胆小、慎重的方向靠拢的趋势。

尤其是在狗熊、东北虎、东北豹这些大型食肉动物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

在后世开始有计划的统计现存野生动物的体重、大小时,所得到的数据,已经远远比不上那些老猎人口中曾经见过的庞然大物了,甚至可以说是相差甚远。

当初动辄好几百斤重的东北虎,在后世,甚至连印度那边儿的孟加拉虎都比不过,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也就二零年以后保护力度上来了,野外生存环境也改善了许多以后,曾经的东北一哥,体重才开始有逐年恢复的趋势。

“希望你能安安全全的活下来。”

“今年冬天,我在这里等你。”

胡大海看向那大公黑熊消失的方向,暗暗替它祈祷了一句。

那大公黑熊虽然身上看似伤口很多,但其实伤的并不是特别严重,大部分都只是些皮外伤,只是看着很触目惊心,令人害怕。

真正要命的,说到底,也就只有后腰那捅进肉里的一爪子比较要命。

其他的,只需要时间去慢慢静养、恢复即可。

而且即便是那后腰上的伤势,以熊的身体素质和恢复能力来说,应该也是没多大问题的。

只要它别再去跟其他同类,或者天敌去干仗,恢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说到天敌,胡大海心里又是一阵思忖。

能把一头成年的地主大公黑熊伤成这样的厉害角色,无非也就人熊和大爪子了。

大爪子就甭想了。

胡大海活这么大,两世为人,也就在和顾建刚去鄂伦春族居住的那片林区深处捉种公鹿时,远远的的看见过一次。

那玩意儿是真正的霸主,绝对不会允许有任何可以挑衅其权威的生物,生活在它的领土范围内。

连一口一个的东北狼,它都会找出来通通杀光。

不吃,单纯虐杀的那种。

尤其对同类,那更叫一个赶尽杀绝。

东北虎绝对不会允许任何别的同类,踏入它的领地半步。

而大爪子的领地范围,小的,七八百平方公里,大的,能达到一千二,范围非常之大。

而鄂伦春族居住的地方,到秃顶子山,直线距离是绝对在在这个范围内的。

所以这头大公黑熊身上的伤势,一定不会是大爪子造成的。

那就只剩下一个选项了。

胡大海目光微凝,看向左前方。

穿过左前方密密麻麻、遮天蔽日的松柏树林,就是此行的目的地,夹皮沟的莽草甸子。

而在莽草甸子更远一些的地方,则是腚沟子河。

想到这里,胡大海的小心脏,突然就突突突跳了起来。

上次他去腚沟子河后头的山里,偷摸打野大雁的时候,就遇着过一只极其肥硕的人熊。

当时因为各种算计,他并没有对那只人熊开枪。

难不成这家伙,还一路溜达到秃顶子山来了?

但见那大公黑熊,后脑勺上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啃咬过了一般,大片大片的熊毛都已经脱落光了,露着一块儿足有手掌大小的粉红色带肉伤口。

而它的左后肩上则更加恐怖。

不仅连皮带毛都被整片儿挠没了,上头更是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抓痕,不少已经泛白的肌肉,正无力的翻露在外边儿。

后腰部看起来没前两者那么恐怖,但在胡大海看来,伤势其实要更加严重一些。

看起来应该是被一对极其锐利的大爪子给洞穿了,直到现在,那大公黑熊跑动的时候,都还在不断的往外头渗血。

这可不是个好现象,弄不好就会因为伤口愈合不及时,从而导致这头大公黑熊感染。

至于后腿上的伤口,反而没有多严重。

就是掉了很多熊毛,看起来一疙瘩一疙瘩,坑坑洼洼的,瞅着跟大城市里那种脏兮兮的长毛流浪狗似的。

瘦子瞅那大公黑熊越跑越远,心里顿时就急了。

按照胡大海教他的法子,瘦子把枪端稳,略一瞄准后,就毫不犹豫的抢先一步开了枪。

瘦子手里的十六号挂管儿,虽然是霰弹枪的外型,但它其实属于改装枪械。

原先的霰弹枪管儿,已经被工人用半自动机枪管儿给替换掉了,打的也是其七点六二毫米的步枪弹。

除了不能像半自动步枪一样按住扳机突突突,只能一发一发换弹、击发以外,十六号挂管儿其他方面儿,其实和半自动步枪没多大的区别。

“砰!”

瘦子扣动扳机,随着一道淡淡的烟雾从枪口喷出,那震耳欲聋的巨大枪声,也在同一时间,在这片儿幽寂的松柏树林子里头骤然炸响!

那大公黑熊被这穿云裂石般的声音吓的猛一哆嗦,险些摔了个狗吃屎。

这下连头都不回了,吭哧吭哧的就嚎叫着,专门找树林茂密的地方跑。

那速度快的,就跟上了发条的小车似的,嗖嗖的~

不去注意看的话,还以为是只大黑耗子在乱窜呢~

瘦子怅然若失的放下枪,一屁股坐在地上,懊恼不已的一个劲儿直拍自己大腿。

“他妈的。”

“这熊玩意儿太狡猾了,就搁那树林子里头跑!”

“他要是在外头,但凡稍微那么空旷一些的地方,我这以枪,都不会打空!”

瘦子抱着十六号挂管儿,恁恁不平的道。

胡大海也是暗叹口气,把五六半收了起来,而后又从脖子里拽出个铁哨子,鼓起腮帮子,迅速吹了三下。

随着两短一长,三道尖锐而又急促的哨子声响起,那跑在前头猛追大公黑熊的黑豹,耳朵微微一动,立马就放缓了速度。

而后它就迅速停下了脚步,歪着头吐着舌头,一边大口喘息,一边看向身后远处的胡大海。

见胡大海朝它打了个回来的手势后,黑豹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毫不留恋的就放弃了前头的大公黑熊,扭头吠叫了几声后,它就毫不犹豫的直接调头,朝胡大海所在的位置飞奔了回来。

嘶风见黑豹回头,也是立马就跟了过去。

它一向是唯黑豹马首是瞻的,黑豹干啥它就干啥,尤其是在打猎的时候。

这是仗狗的习性,是通过人为训练,专门培养出来的后天性格。

仗狗仗狗,起的就是一个“仗”的作用,它就是拿来传递信息,以及激励其他猎狗用的。

这就要求在打猎的时候,这种狗心里不能有太多别的想法,一门心思跟在头狗身边儿,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

其他的脏活儿累活儿,自然有别的猎狗去做。

黑狼倒是对那大公黑熊颇为不舍,虽然听到黑豹的叫声后虽然也停下了脚步,但它并没有选择跟着黑豹和嘶风跑回去。

而是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一会儿看看越逃越远,转瞬之间便已经几乎快要彻底消失在密林深处的大公黑熊,一会看看黑豹、嘶风,还有胡大海等人,焦急的直挠地面儿,狗脸上满是人性化的可惜之色。

“汪!”

黑狼望着黑豹的背后,终是忍不住吠叫了一声。

黑豹回头看了黑狼一眼,而后就直接把头扭了回来,都不稀的搭理它一下。

见黑豹和嘶风完全没有跟它去追那只大公黑熊的意思,黑狼搁原地踌躇了片刻后,最终还是呜咽两声,垂头丧气的夹着尾巴,委屈巴巴的朝胡大海所在的位置小跑了过去。

胡大海看在眼里,心里可算是落下了好大一块儿石头。

他是真怕这货头也不回的独自去继续追那大公黑熊。

黑狼这狗是真不听他的指令啊,要不是黑豹吠叫了几声,就刚刚那三声哨子,这货恐怕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依旧我行我素。

“这狗不行,还是得多加调教。”

“必须得把它完完全全调教成我的形状才行!”

胡大海攥了攥拳头,暗暗发誓道。

……

等到三条狗都跑回来以后,胡大海依次给它们喂了水,做了个原地休息的手势,而后就转头去安慰瘦子去了。

瘦子还在因为刚刚没打到那大公黑熊的事儿搁哪儿独自生闷气呢。

“不用这么懊恼。”

“不就是只黑瞎子嘛,跑就跑了呗,林区这么大,还愁碰见个这玩意儿啊~”

胡大海主动宽慰道。

“再说你这也是第一次打熊,一上来就是最高难度,打不中那再正常不过了。”

“我第一次动手打猎的时候还不如你呢,我那时候紧张的连枪都不敢开。”

“现在这不也照样枪开的嗖嗖的,老准了。”

胡大海比了个开枪的手势,而后又笑着拍了拍瘦子的肩膀。

“你这不比我那时候强多了,开枪都不待犹豫一下的~”

“你也真没必要这么患得患失的,林区里头,有的是机会干黑熊呢。”

“就怕到时候你干腻了,见了那大黑熊都懒得开枪~”

胡大海笑呵呵的开了个玩笑。

在胡大海循循善诱的劝说下,瘦子总算是重新打起了精神,不再因为这事儿郁闷了,主动开口,说要承担起看护猎狗的责任。

胡大海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这上趟山,照顾狗也就罢了,害得照顾瘦子儿。

就挺麻的~

就在胡大海准备找块儿石头坐下,稍微歇歇脚的时候,瘦子就又舔着那张大胖脸,把脑袋给凑了过来。

“哥,你给我分析分析。”

“我那一枪,到底是为啥没打中啊?”

“我真照你教的那样,瞄的准准的了~”

瘦子不好意思的问道。

“很简单啊。”

“单纯就是你没有把射击环境的综合因素全部考虑进去而已。”

胡大海脱下胶鞋,一边儿给自己的脚透透气,一边儿给瘦子徐徐解释道。

“你知道部队的狙击手吧。”

“他们在瞄准目标的时候,都得瞄老半天,才敢扣下扳机的。”

“你咋就敢那么快开枪的,难不成部队里那些兵王,还没你枪法好,还没你射的准啊~”

胡大海捏着鼻子,沉声道。

瘦子那一枪,他还是看得很清楚的,从那发子弹的落脚点来看,确实是直奔着那大公黑熊的方向去的。

只是别说打中那大公黑熊了,瘦子这一枪,连一半儿的距离都没接近,就被一颗老松树给当场挡了下来。

这就说明,瘦子在打枪的时候,光去顾着瞄准,完全忽略了他和那大公黑熊之间那些密密麻麻的粗壮松柏树了。

而且这只大公黑熊也挺聪明的,净挑着林子密集的地方跑。

胡大海自己瞄准的时候,虽然早早就已经锁定了那大公黑熊的运动轨迹,但就是因为这些树木的遮挡,才让他始终都无法扣下扳机。

原本他是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再开枪的,但奈何瘦子一激动,抢在他前头先开枪了。

这一枪没打中,那大公黑熊受了惊,顿时就更贼了,直接就往丛林里,树木生长最密集的地方钻。

这也是胡大海听到瘦子开枪后,就无奈的放下了自己手里的五六半的原因。

那大公黑熊钻的地方,就是前年奥运冠军许海峰来了,那也不可能打得到的,那里的树,都特娘的快长成屏障了......

而把黑豹、嘶风、黑狼叫回来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那种地形,猎狗的本事是完全施展不开的,不论是速度,还是配合能力啥的,都被限制的死死的。

真要没头没脑的任由狗子们追到那里去,怕不是不等他赶过去,他这好不容易才组建起来的狗帮,就要被那大公黑熊给团灭了......

不过这也并非全部都是坏事。

这头大公黑熊毕竟是这片儿区域的地主熊,基因还是很好的,再加上这时候又正值黑熊的发情期。

等它伤养好了,找了母熊,把自己的优秀基因给遗传下去后,再来这附近找它杀也不迟。

胡大海把这叫做“可持续性的竭泽而渔”。

不要觉得这是在开玩笑。

这种把大个体、大体型的优秀基因遗传下去的行为是很有必要的。

再未来的几年间,就是因为很多猎人不分公母、不分老幼、不分大小的随意猎杀野生生物,这才导致东北地区野生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少。

而且子系后代也呈现出体型往小变,性格朝胆小、慎重的方向靠拢的趋势。

尤其是在狗熊、东北虎、东北豹这些大型食肉动物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

在后世开始有计划的统计现存野生动物的体重、大小时,所得到的数据,已经远远比不上那些老猎人口中曾经见过的庞然大物了,甚至可以说是相差甚远。

当初动辄好几百斤重的东北虎,在后世,甚至连印度那边儿的孟加拉虎都比不过,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也就二零年以后保护力度上来了,野外生存环境也改善了许多以后,曾经的东北一哥,体重才开始有逐年恢复的趋势。

“希望你能安安全全的活下来。”

“今年冬天,我在这里等你。”

胡大海看向那大公黑熊消失的方向,暗暗替它祈祷了一句。

那大公黑熊虽然身上看似伤口很多,但其实伤的并不是特别严重,大部分都只是些皮外伤,只是看着很触目惊心,令人害怕。

真正要命的,说到底,也就只有后腰那捅进肉里的一爪子比较要命。

其他的,只需要时间去慢慢静养、恢复即可。

而且即便是那后腰上的伤势,以熊的身体素质和恢复能力来说,应该也是没多大问题的。

只要它别再去跟其他同类,或者天敌去干仗,恢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说到天敌,胡大海心里又是一阵思忖。

能把一头成年的地主大公黑熊伤成这样的厉害角色,无非也就人熊和大爪子了。

大爪子就甭想了。

胡大海活这么大,两世为人,也就在和顾建刚去鄂伦春族居住的那片林区深处捉种公鹿时,远远的的看见过一次。

那玩意儿是真正的霸主,绝对不会允许有任何可以挑衅其权威的生物,生活在它的领土范围内。

连一口一个的东北狼,它都会找出来通通杀光。

不吃,单纯虐杀的那种。

尤其对同类,那更叫一个赶尽杀绝。

东北虎绝对不会允许任何别的同类,踏入它的领地半步。

而大爪子的领地范围,小的,七八百平方公里,大的,能达到一千二,范围非常之大。

而鄂伦春族居住的地方,到秃顶子山,直线距离是绝对在在这个范围内的。

所以这头大公黑熊身上的伤势,一定不会是大爪子造成的。

那就只剩下一个选项了。

胡大海目光微凝,看向左前方。

穿过左前方密密麻麻、遮天蔽日的松柏树林,就是此行的目的地,夹皮沟的莽草甸子。

而在莽草甸子更远一些的地方,则是腚沟子河。

想到这里,胡大海的小心脏,突然就突突突跳了起来。

上次他去腚沟子河后头的山里,偷摸打野大雁的时候,就遇着过一只极其肥硕的人熊。

当时因为各种算计,他并没有对那只人熊开枪。

难不成这家伙,还一路溜达到秃顶子山来了?

胡大海和瘦子俩人儿面面相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的原因,是因为在这片儿不到四五平大小的斜坡地上,到处都掉落着大片大片的熊毛。

这些熊毛有的呈棕色,有的呈黑色,杂乱的落在地上,很大一部分上头,还连带着红褐色的血液和皮肤组织。

而且肉眼可见的黑色熊毛要多上不少,一眼扫下来,数量最起码也得有棕色熊毛的四五倍。

胡大海走上前,蹲下身体,从地上捏起一撮带皮的黑色熊毛。

这块儿带皮熊毛上头的皮肤组织还没有完全蜷缩干硬,还保留着一部分生皮肉的韧劲儿。

上头连带着的血液也呈深褐色。

胡大海只是稍微用力撮了那么一下,这些血迹顿时就变成了粉末状,黏黏糊糊的沾了胡大海一手。

“这应该是刚从熊体上掉下来的,绝对不超过四个小时!”

胡大海只看了自己的手一眼,就立刻得出了结论。

熊血超过四个小时后,就会彻底干涸,碾碎之后会呈干燥的粉末状,而不是这种黏糊沾手的状态。

这是只有新血才会有的特性。

结合周围连草皮都被刨了个干净,不管是地上还是周围的树木,都被整的一片狼藉,还遍地都是巨大的爪印、刨痕和熊毛、熊血、以及熊皮来看。

不出意外的话,这里就是他刚刚对峙的那只大公黑熊,和从腚沟子河溜达到秃顶子山来的乌苏里大棕熊干仗的地方。

胡大海几乎是在转瞬之间,脑海里就出现了这么一幅画面。

秃顶子山的王者,一只身形健壮的地主大公黑熊,正在这块地周围悠闲自在的玩乐、觅食。

顺便把尿液和生殖腺分泌物涂抹在周围的树干,或者是岩石上,以此来标记自己的领地,警告外来擅入者此地已有主,赶紧离开。

然而就在这时,它似乎突然嗅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味道,有些不安的人立而起,左右摇晃着那颗脸盆大小的肺圆脑袋,谨慎的观察起了周围的风吹草动。

人立而起这种行为,一是能够使自己的体型看起来更加的雄壮威武,可以震慑到那些暗中蠢蠢欲动的家伙。

二是站得越高越直,视野就越好,可以在第一时间就发现敌人的位置和攻击方向,好及时做出应对方法。

摸了摸地上那比他巴掌还要大,两种完全不同的抓痕、脚印,再根据其前后脚跟位置,胡大海脑海里的画面,就继续动了起来。

那大公黑熊,虽然在不断的扫视周围,但却忽略了来自身后的危险。

一道更加庞大,比它更加粗壮肥硕、膀大腰粗,体重最起码也有它三倍还多的巨大黑影,突然就悄无声息的就出现在了它的身后。

千万不要觉得乌苏里大棕熊体型大,体重高,就觉得这玩意儿跑起来或者走动起来的时候地动山摇的,完全没办法隐藏自己。

那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这玩意儿非常的擅长隐匿身形和脚步,绝对是是潜伏靠近的一把好手。

相对于乌苏里大棕熊的战斗技巧来说,隐匿身形搞偷袭这方面儿,反而才是它最擅长的东西。

很多老猎人栽在乌苏里大棕熊的手上,可不是面对面钢枪、玩儿硬的没弄过这玩意儿。

十成,得有九层九,那是被偷袭、拖拽、活啃这一套乌苏里大棕熊小连招儿给阴了的。

……

没有任何的犹豫,那道宛若一整面墙的巨大黑影,在看到那大公黑熊人立而起的一瞬间,就直接猛地冲了过来。

那大公黑熊还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身后简直和重坦没什么区别的巨大身影,给撞的直接扑倒在了地上,结结实实的摔飞出去了两三米远。

熊类争斗,第一件事儿,就是要将对方给按在地上,用体重和气势先手压制住对方。

一旦有一方占据了高位优势,那另一方,就会被彻底压制得死死的,只能做到勉力招架,不会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除非弱势方能从攻击者的压制和攻击中找到机会,脱离出来。

熊和虎豹类不同。

东北豹和大爪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即便是被掀翻在地上,那也可以使用背部着地的方式,用自己的四肢和尖牙利爪来进行反抗,与敌人周旋、干仗。

但熊不行。

无论是东北亚种黑熊,还是乌苏里大棕熊,他们的攻击方式都非常简单,就是单纯的依靠速度和体重,对对方进行压制。

一旦被压制住,熊爪要拿来应付敌人的攻击,熊嘴却由于吻部较短的原因,无法有效的攻击到对方。

因为以熊嘴的吻部长度来说,想要撕咬到对方,那就必须大幅度的抬头,或者扭头去进行撕咬行为才能做到。

然而在争斗中,你敢这么么做,那是在自寻死路。

一定会被敌方找到机会,一击锁喉,或者直接爆头,造成重伤。

这就是前边儿为什么说一旦一方被压制住,就完全没有了还手之力的原因。

……

那巨大黑影的一撞之威还是很恐怖的,把那大公黑熊给撞得是七荤八素的,摔在地上痛的忍不住就仰天嘶嚎。

那大公黑熊瞬间就进入了暴怒状态,黑漆漆、滴溜溜的一对熊眼,转瞬之间就全红了,欲要嘶吼着起身,和敌人面儿对面儿干上一仗!

但那巨大黑影自然也不会闲着,咋可能放任那大公黑熊起来,直接就二话不说,抡起锋利如刀一般的一对大爪子,朝那大公黑熊的侧脸就干了上去。

熊与熊之间搏斗,咬脖子是没用的。

熊脖子上的脂肪层非常厚,除了能造成流血效果以外,其他的作用微乎其微。

弄不好还会把一个原本就已经萌生退意的大熊给彻底激怒,造成不死不休不肯结束的恶劣局面。

而那些能见到的,看似激烈,又是咬嘴又是人力而起、互扇巴掌的熊斗场面,那其实压根儿就不是在打斗,而是在驱离。

熊类驱离,看似凶猛,但其实一仗打下来,毛都掉不了几根儿,甚至还会有中场休息的现象发生。

真正的你死我活的熊斗场面,可完全不是那样儿的!

……

那巨大黑影一击得手,就想要趁势给那大公黑熊放血。

然而那大公黑熊作为地主熊,那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斗,驱离、打败,甚至杀死过无数只正当壮年的雄性黑熊的。

不管是战斗经验和战斗水平,那绝对是杠杠的!

在听到脑后的巨大破风声后,那大公黑熊就立刻下意识的一偏脑袋,同时四肢并用,如狗一般往前猛的一冲。

这种姿势看起来很挫,有失地主熊的风范,但这却是相当有效的规避伤害方法。

那巨大黑影的这一击,并未能如愿抓在那大公黑熊的侧脸上,而是堪堪擦着那大公黑熊的侧脸,抓在了它的右后肩膀上。

那大公黑熊当即就大声惨嚎一声,但却不敢有丝毫的停留。

经年累月的战斗经验告诉它,想要摆脱目前这种被动的局面,就必须闷头朝前头窜,必须得和身后那道巨大黑影拉开距离才行!

然而它虽然避过了那要命的一击,但那巨大黑影的力量实在太足了,就这一击,就将它右肩后方,连皮带肉带毛的全部都给挠了下来!

皮底下的肉更是被这巨大黑影的一爪子给搅烂了。

深红、腥气的血肉,都被爪子勾翻出来了外头,凛冽的山风一吹,痛的那大公黑熊浑身的脂肪都在打哆嗦!

那巨大黑影也不是吃素的,见这一击未能如愿,也是立马就暴吼一声,吭的一嗓子嚎叫完,迈着巨大的步子,就朝欲拉开距离的大公黑熊追了过去。

不要用固有的思维思维去考虑野生动物,觉得体型小的就跑的快,体型大的就跑得慢。

事实上恰恰相反,乌苏里大棕熊每小时能五六十公里,而黑熊,最高记录,也才四十八公里每小时。

不管是速度、力量、爆发力,还是耐力,东北黑熊,都是被乌苏里大棕熊完爆的存在。

所以那巨大黑影,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轻而易举的追上了那大公黑熊。

同时毫不犹豫的举起右爪,瞅准位置,朝着那大公黑熊的后腰子就一爪子掏了进去!

同时它还并不急着把自己的爪子从那大公黑熊的腰子处掏出来,而是在它的肉里,用力搅了几下!

这一爪子掏的结结实实,又是抓又是搅的,痛的那大公黑熊是惨叫连连,一丁点儿招架、还手之力都没有。

猩红的熊血,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就从那被完全洞穿的后腰子处流了出来。

这还未罢。

在大公黑熊遭到重创的同时,它的速度也相应的迟缓了许多。

那巨大黑影一个猛扑,就如老叟戏顽童一般,轻而易举的就将那大公黑熊给按倒在了地上,死死压在了自己的身体底下。

与此同时,那巨大黑影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如钢锯一般的锋利熊齿,朝着那大公黑熊的后脑勺,就恶狠狠的一口咬了下去!

大公黑熊虽然遭到了重创,但一直都没有放弃挣扎。

即便被那巨大黑影给死死的按住了,但它的身体和脑袋,却一直在拼了命的使劲儿疯狂摆动,不肯给一丝可以下死口的机会。

所以那巨大黑影的血盆大口,虽然最终还是咬在了那大公黑熊的后脑勺上,连皮带肉,咬下了足有巴掌那么大的一块儿肉,但却并没能够一口咬死。

在那大公黑熊的奋力挣扎之下,这一嘴,绝大多数的力道,都被它给卸掉了!

而且由于它一直在动,那巨大黑影这一口不仅没能咬死,还被大公黑熊那坚硬的脑壳给磕了熊牙一下,好险没阴沟里翻船,把自个儿的熊牙给伤到。

那巨大黑影仰天咆哮,愤怒的抬起粗壮如树干的熊脚,就狠狠的踏在了身下大公黑熊的后腿上。

同时一对大爪子,如同刨坑似的,就在大公黑熊的身上到处乱抓了起来,左一下右一下,把那大公黑熊身上的熊毛胡乱往下扒拉。

这是要当场活啃的节奏。

当狗熊出现这种行为时,那就说明在它眼里,你已经是一块儿食物了,不再具备任何反抗的余力。

霎那间,那大公黑熊便再度惨嚎连连,不断的蹬脚刨地,又是挖又是刨的,很想要找到个发力点,好从那大公黑熊的压制下逃脱出来。

……

胡大海摸着周围大片大片凌乱至极的熊爪痕迹,思路却在这一刻突然断掉了。

这些痕迹自不必说,通过前后距离,以及痕迹模样对比,就可以推断得出,是那只大公黑熊被乌苏里大棕熊踩在地上,奋力挣扎时刨出来的。

但依照乌苏里大棕熊的实力,又是这种极端的劣势情况下,照理来说,那大公黑熊是绝对不可能有任何逃生机会的。

乌苏里大棕熊这玩意儿可比东北亚种黑熊残暴太多了。

一旦压制住猎物,它是绝对不会给猎物任何逃生机会的,向来都是当场直接活吃,不管是人还是别的什么野生动物,全部都一视同仁。

但毫无疑问,那只大公黑熊,最终还是在乌苏里大棕熊的嘴底下死里逃生了。

不然也不会被黑豹发现,从老松树后头站出来,出现在自己和瘦子的面前。

它是怎么做到的?

胡大海起身,走到不远处,一棵同样有水缸粗的老松树干底下,俯身仔细观察。

可以看到,老松树干上头的的老干树皮,基本上都已经掉光了,密密麻麻落了一地。

树干上,则露着刚新生不久,还呈浅绿色的新树皮。

胡大海摸了摸这些新树皮,感受着其上那道道纵横交错,足足有半厘米深的恐怖爪痕印记,心里的疑惑愈发多了。

这些老树皮肯定不会是自然脱落的。

结合那些多如牛毛一般,密密匝匝的爪痕,可以轻易看出,这些老树皮,都是被熊给生生刨下来的。

而且从爪痕那巨大的尺寸来看,还全部都属于那头乌苏里大棕熊的。

……

但还是不太对。

胡大海越推断,越是在这里复原场景,心里的不解和疑惑就越来越重!

那头大公黑熊一定是逃了的。

这点毋容置疑。

胡大海弯下腰,半蹲在地上,翻开地上的老松树皮。

可以看到,在层层叠叠的老松树皮底下,还盖着不少新鲜松针。

这些松针基本上全部呈青绿色,很少有枯黄色的老叶,颜色青翠欲滴,都很鲜亮。

这种状况的松针,不用想也知道,绝对是外力因素导致其从树冠上掉下来的,自然脱落完全不可能。

胡大海起身,抬头看向眼前这棵老松树的高处。

当他观察到在高高的松树干上,依旧存在着一些抓痕印记,而且这些抓痕要比底下树干上的这些少上许多。

看起来也没有底下树干的痕迹那么重,那么深时,胡大海脑海里,再度出现了这么一幅画面。

那只大公黑熊,找到了一个机会,慌不择路的就跑到了老松下底下。

然后就手脚并用,三下五除二的就往树干上头爬。

由于动作过于激烈,导致在这一过程中,不少松针都被它给扒拉了下来,落了一地。

那乌苏里大棕熊紧随而至,愤怒的咆哮,同时也依样画葫芦,抱着老松树的树干就往上爬。

乌苏里大棕熊也是会爬树的,而且技巧性一点儿不比东北亚种黑熊差,甚至可以说是犹有过之。

单纯是因为成年后体重过大,一般的树根本无法承受它们那动辄就高达半吨的体重,所以它们才很少往高处爬。

这棵老松树也是一样的。

别看它底下粗,那宽度,比起水缸来也不惶多让。

但越往上,就越细,尤其是主干的后半部分,更是堪堪只有碗口那么细。

那大公黑熊爬到这个位置,也不敢继续往上爬了,跟个树袋熊似的,紧紧抱在这里,死活不肯撒手。

它一边长嚎,一边不住的低头往下看,生怕那乌苏里大棕熊会不管不顾的爬上来。

这个位置距离地面,已经远远超出了三层楼那么高。

别说那乌苏里大棕熊了,就是大公黑熊自己,挂在这儿那都是摇摇欲坠的。

这里的树干连经受它的体重都显得极其勉强,要是那乌苏里大棕熊再爬上来,怕不是当场就会咔嚓一声断成两截儿,带着它从半空中掉下去。

这个高度,再加上它的体重,摔个半死那都是轻的。

要是把五脏六腑都给摔破了,喘不上起来慢慢疼着等死,那真是活着比死了都要难受。

绝对属于是究极折磨的那种死法儿。

这个道理大公黑熊明白,那乌苏里大棕熊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所以那乌苏里大棕熊爬了一小半的路程,察觉到树干已经在大幅度左右摇摆起来了之后,就不甘心的连连咆哮了几声,果断开始笨拙的往下退。

熊类在这方面都一样,不管是黑熊、棕熊,还是熊猫啥的,都是有名的上树容易下树难。

往上爬的时候,个顶个的快,跟那小火箭似的,嗖嗖的,三下五除二就能爬到树冠子上头去。

但往下退的时候,那就仿佛跟换了个熊似的,笨的像猪一样。

不仅是速度极慢,堪比树懒,甚至还有从树上直接掉下来的风险。

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胡大海就亲眼经过一头亚成体的乌苏里棕熊去树上掏鸟窝。

结果往下爬的时候,一个没抱紧,直接就从树上掉了下来,摔的它是七荤八素的,搁树底下躺了好半天,才哼唧着泛过劲儿来。

得亏它看的上的是窝黑卷尾的蛋,离地连五米都不到,不是喜鹊窝。

不然就喜鹊窝那高度,非把它给当场摔死不可。

话说回来。

那乌苏里大棕熊,虽然是在缓缓的往下爬,但眼看着到嘴的食物飞了,它自然是不太高兴的。

索性一边儿往下爬,一边儿浑身上下一起使劲儿,抱着那老松树就是一阵猛摇。

黑熊有躲避棕熊捕食的方式,棕熊同样也不缺把黑熊逼下来的方法。

猛摇树干就是其中最有效,也是棕熊最喜欢用的手段之一。

黑熊胆小儿。

棕熊在树底下摇树干,随着树木摇晃的幅度越来越大,一些黑熊由于过于害怕和惊惧,会下意识的松开熊爪,从树上掉下来摔死。

亦或者树干过细过脆,经受不住如此剧烈,且大幅度的摇摆,直接咔嚓一声从高处断掉,带着躲在上头的黑熊一起跌下来。

这样棕熊连树都不用爬,就能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的获得一顿新鲜大餐。

那乌苏里大棕熊也是这么做的。

饶是那老松树根深叶茂,干粗皮糙,但却依旧被这恐怖的一熊之力给摇晃的嘎吱嘎吱直响。

尤其是高处的树干,那简直跟个不倒翁似的,以四十五度左右的幅度,在猛烈的左摇右晃,看起来无比的惊险!

而且不仅是整个树干都在剧烈摇晃,就连老松树外头那厚厚一层的老松树皮,都被那暴躁的乌苏里大棕熊用大爪子给全部顺道抓挠了下来。

但那大公黑熊身为秃顶子山的地主熊,战斗经验还是太丰富了。

通过刚刚短暂的交手,它深知自己和底下那头乌苏里大棕熊的实力差距究竟有多大。

所以它干脆连叫都不叫了,跟个石头蛋似的,就那么紧紧的抱在高处的树干上,任由底下狂风乱打,它自岿然不动。

下是不可能下去的,只要底下那头熊玩意儿不离开,它宁可搁上头饿死,也不可能下去一下~

上头风景又好,还安全,可比下去以后被底下那玩意儿活啃舒服多了~

大公黑熊老神在在的低嚎一声,抱着松树枝干的四肢更紧了。

……

那乌苏里大棕熊搁树底下一顿猛摇。

饶是它是只力大无穷的大公棕熊,但时间一长,它到底还是累了,扶着那水缸粗的老松树干呼哧呼哧的直喘气。

不管它怎么使手段,不管是摇树、还是假装离开,上头那东西就是死活都不肯下来。

它搁下头疯狂动脑子,使手段,玩儿操作,但那家伙简直就跟那长在了上头似的,软硬不吃,动都没动一下。

甚至还觉得不安全,又小心翼翼的往上移了两下。

看到这一幕,那乌苏里大棕熊整个熊都不好了,搁树底下疯狂的挠树、咆哮,一脸的愤怒与不甘之色。

它今儿个遇到这只大公黑熊,算是遇上克星了,简直就跟那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似的,那叫一个有力使不出。

对方完全不跟它接招,就吃定了它上不去树上头,也摇不断这松树干,开始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了。

这就没法子了。

熊猎熊,就怕遇到这种状况。

一旦陷入到这种僵持局面,基本上也就宣告,这场狩猎,失败了!

又僵持了一阵子后,那乌苏里大棕熊,到底是无可奈何,一脸晦气的离开了。

遇上这种软硬不吃的猎物,就没必要再在这里耗着,浪费时间了。

有这空,不如去秃顶子河抓两尾大鲫瓜子吃。

那玩意儿抓起来又简单又轻松,吃着还又香又嫩的,不比在这儿白费力气,徒劳无功,啥都整不上,还累的跟狗似的强?

那大公黑熊眼瞅着乌苏里大棕熊离开,但却没有立即下来,而是继续待在那树干子高处。

看着那乌苏里大棕熊丝毫不加掩饰,大大剌剌离开的背影,那大公黑熊轻嚎一声,呼呲呼呲的喘着粗气。

它知道,自己可算是从那乌苏里大棕熊的嘴下死里逃生,成功活下来了。

在树上呆着,其实并没有那乌苏里大棕熊看到的那么轻松。

一是虽然松树干要比一般的树木湿,韧性强上不少,但毕竟只有碗口粗。

它在上头待了那么老长的时间,早就已经听到树干不堪重负,开始发出内部崩裂的咔嚓咔嚓声了。

只要那乌苏里大棕熊再坚持摇上一会儿,这棵它抱着的碗口细树干,是必然会折断的。

到时候都不用那乌苏里大棕熊动手,它自己就会掉落在到那头乌苏里大棕熊的面前。

二就是它高高挂在在松树干上,其实是相当耗费力气的。

刚开始凭借出众的体力和耐力,它还不觉得有什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力气就开始成倍、甚至翻倍的消耗。

时间再长一些,它就不得不从树干子上头下来了。

只要那乌苏里大棕熊有耐心等着,它是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

不过放松归放松,那大公黑熊却并没有选择现在就下去,而是继续老神在在的呆在树上,抬头望天。

一时半刻后,那乌苏里大棕熊,竟然又悄无声息的从一处灌木丛里钻了出来,眼神幽幽,十分幽怨的看向树干上头的大公黑熊。

和高空中大公黑熊那清澈中带着一丢丢淡定的小黑眼珠子对视了一眼后,那乌苏里大棕熊忽的勃然大怒,挥舞着大爪子,冲着周围的灌木、草皮就是一阵猛抓乱挠。

不管是啥,就是一棵刚刚冒头的小草,也被它给狂暴的撕成了碎片,从地里连根撅起,毁了个干干净净。

如此疯狂的在周围发泄一通,直到力气耗尽之后,那乌苏里大棕熊,这才悻悻的远离了此地。

大公黑熊看在眼里,眨巴了眨巴眼睛,这下更是不肯下去了。

……

又是好一阵子后。

那乌苏里大棕熊,再度又从不远处的树干后冒头。

冲着树干上动都没动一下的大公黑熊一顿龇牙咧嘴后,那乌苏里大棕熊就再一次消失在了丛林深处。

这一次,不管过去了多长时间,那乌苏里大棕熊,都再也没有出现。

而那大公黑熊,直到此刻,才拖着疲惫、且受伤严重的身体,从树冠子上缓缓溜了下来。

而后停也没停,直接就迅速远离了此地。

……

胡大海站在一处明显被什么东西挤压过,如开壳儿椰子一般,从中间一分为二的巨大灌木丛前。

一边儿捏着下巴思索,一边儿缓缓把自己的推断,跟一旁正在偷摸喝水的瘦子徐徐道了出来。

“咕咚。”

瘦子喉结滚动,猛干了好几口之后,才深表赞同的道:

“我听着挺对的。”

“和这些落在地上的东西也都能串联起来,应该是没啥大问题的。”

“估计这里发生的事儿,和你推理的八九不离十。”

“不过......”

瘦子顿了一顿,挠了挠头,又嘿嘿笑了一声,道:

“不过大海哥你说的这些话里啊,好像有逻辑漏洞。”

“你看,这俩熊为啥会在这儿相遇啊,还有那大公黑熊,为啥能从那乌苏里大棕熊的爪子下逃脱出来,这些都没解释清楚。”

“恐怕这其中,还有不少咱们不知道的事情发生。”

胡大海颇为诧异的看向瘦子,而后十分欣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行啊,臭小子,还知道动脑子了。”

“这逻辑整的还挺明白,脑瓜子转得怪快嗷~”

“总算不是那个满脑子吃吃喝喝,就知道骗人家小姑娘做人工呼吸的混蛋玩意儿了~”

胡大海朝瘦子的肩膀打趣儿道。

“你这不搁这儿瞎扯呢嘛哥。”

“我那是为了给小姑娘做人工呼吸嘛?我那是太想进步了,太想学习了知道不~”

“你可甭把我说的那么老坏~”

瘦子小心翼翼的把水壶拧上,挂好,而后嘿嘿一笑,同样和胡大海开起了玩笑。

进山打猎,又苦又累,还费脑子,开开玩笑,也能起到苦中作乐,调节情绪的作用。

那毛主席都在成都会议上说过了,干大事前,一定要劳逸结合嘛~

不劳逸结合,吃饱睡好休息好,脑子一团浆糊的话,是做不好事情滴~

“你那是冲着学习和进步去的吗?”

“我都不好意思点破你~”

胡大海笑骂了一句。

不过瘦子说的也确实是事实。

这世间所有的事儿,都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

那大公黑熊和乌苏里大棕熊为什么会同时出现在这里?

大公黑熊是如何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从一头身强体壮,全面压制它的乌苏里大棕熊嘴下逃脱出来的?

以及在自然界中,向来以耐心十足儿著称的乌苏里大棕熊,为何会在短短几个小时里,舍得放弃这只几乎已经到了嘴里的大公黑熊,选择寻转身离开呢?

要知道,在后世的熊圈儿里,乌苏里大棕熊,可是有着被人称为“熊中美队”的赞誉的。

“我可以在这里跟你耗上一整天!”

就是对乌苏里大棕熊耐心的最佳解释。

这玩意儿蹲猎物,蹲个一宿那都是常事儿,相当的有耐心,并非普罗大众认识里,那个莽夫且无脑,只会横冲直撞的傻大憨粗形象。

这其间,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或者是有什么东西介入,才导致出现了他推断出的结果。

“会是因为什么呢?”

胡大海不由得把目光,又重新投向了此前发现的,那个碗盆大小的漆黑洞穴。

黑洞,就在那片被俩狗熊凌虐的不像样子的斜坡处,约摸十来厘米长,不到一札宽。

洞洞的,看不清楚里头究竟是什么状况。

瘦子顺着胡大海的目光看过来,顿时一拍脑袋,如梦初醒的喊道:“咋把这茬给忘了!”

“哥。”

“我瞅那俩熊玩意儿,是因为这个蚂蚁窝子干起仗来的。”

胡大海没有说话,而是快步走到了那黑洞前头。

观察到那黑洞的周围有被刨、抓过的痕迹后,胡大海就立刻从胶鞋里头掏出鄂伦春猎刀来,沿着那黑洞边儿,开始迅速挖掘了起来。

瘦子的猜测倒是没什么问题。

这个黑洞口周围,到处散落着土黄色的,像是由某种粘合物粘在一起后,所形成的饼状荒草碎屑。

这确实是东北黑蚂蚁窝的常见特征。

东北黑蚂蚁,也确实如瘦子所言,是东北亚种黑熊和乌苏里棕熊非常爱吃的东西。

这一点没错。

但不管是黑熊还是棕熊,吃黑蚂蚁的时候,都是先伸出熊掌,将黑蚂蚁窝前头,土黄色荒草碎屑似的东西给捯饬碎。

然后再将熊掌给伸进去,静静的放在坍倒塌陷、乱作一团的蚂蚁窝里头。

等到黑蚂蚁们爬满熊掌,开始猛烈发起攻击后,熊才会把熊掌伸出来。

用那带毛刺的大肥舌头在自个儿熊掌上一舔,一大片黑蚂蚁,就被它美美的吞进了腹中。

这种捕食蚂蚁的方法效率还是很高的,通常老大一个黑蚂蚁窝,连十来口都用不了,就会被一头熊给吃个一干二净。

但这个黑洞口不一样。

前面儿说了,熊掏蚂蚁吃,只是单纯的破坏蚂蚁窝的外部结构,并不会对周围的土地啊啥的造成破坏。

而这个黑洞,则是有明显被熊爪挖、刨过的痕迹的。

而且通过这些痕迹,可以明显看得出来,不管是那头大公黑熊还是乌苏里大棕熊,都是冲着那黑洞里头的东西来的。

至于这些黑蚂蚁,顶多算是个添头。

再者就是熊类虽然爱吃黑蚂蚁,但在现实中,却极少因为争抢个蚂蚁窝打的你死我活,难舍难分的。

这是因为山林里的黑蚂蚁窝实在太多了。

某种意义上讲,就跟那游戏里的杂兵似的,走两步,就会在周围的草丛里刷新出一窝来。

蚂蚁资源丰富,熊类也就极少会因为争夺这玩意儿大打出手。

遇见了,也就不满的“吭”上几声,然后掉头离开。

为了这种随处可见的资源干仗、受伤,不管是熊,还是其他什么野生动物。

在它们眼里,这种行为那都是愚蠢的,不可接受的,对它们来说,极其的不划算。

野生动物不比人类,在野外受了伤,可没医院住,没药吃,没吊瓶儿打。

不管是感染致死的风险,还是被其他大型食肉野生动物闻着味儿过来袭击的风险,都会大大增加。

所以瘦子所说的,那大公黑熊和乌苏里大棕熊干仗的原因,是因为争抢黑蚂蚁窝子,这点儿从根儿上就错了。

不过这也很正常,瘦子在狩猎上的阅历还是太短了,整不明白这些东西,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是可以理解的。

当前这个阶段,敢动脑,愿意说话,就已经很不错了。

等以后狩猎经验丰富起来,相信瘦子也能做出更多准确的判断。

……

浑铁打制的一体式鄂伦春猎刀,拿来割肉、分兽尸啥的是一绝。

关键时候,也可以用来刨坑、锯木头啥的,就是比较费刀,对刀身也不太好。

用完了之后,需要再找个机会,让鄂伦春的匠人师傅看看,检查一下哪里需要及时修、整。

瘦子也从一边儿找了块儿尖锐的巴掌大薄石块儿,蹲在地上,帮胡大海大力挖掘了起来。

“哥啊,咱这条件,都快赶上南泥湾大开发了,这是不是有点儿太过艰苦了?”

“我就说来的时候带个铲子啥的,你非不让。”

“这下好了,还得我用石头挖,这也太磨手了~”

瘦子蹲在地上,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嘴里不住的嚷嚷。

对于他这种大胖子来说,让他搁地上蹲着不动,比让他从秃顶子屯儿一口气跑到老柳树屯儿都折磨。

这都还没过个几分钟,他的背上就开始冒汗了。

“你少吃点儿,减减肥,就不会这么累了。”

胡大海换了个脚,继续气定神闲的挖起了那黑洞坑。

同时不断将那些被熊捯饬碎,堵了满满一窟窿的荒草疙瘩,从黑洞里头往外挖出来。

没带铲子、撅头啥的,主要是因为背着那些东西太麻烦了,走起山路来又重又不方便,而且还不一定能派的上用场。

和他今天想要早去早回的想法相悖。

只是没想到,他会在松柏树林里,遇到这么一档子事儿而已。

算是自己的失策。

“瞅哪天有机会了,咱俩去省城一趟。”

“看看那有没有方法,能整上两把工兵楸。”

“六五式的就行,要是能搞到二零五型的,那就再好不过了。”

“到时候咱就不用带铲子、撅头啥的,也能不费吹灰之力的做这些事儿了。”

胡大海一边挖坑,一边给瘦子使劲儿画大饼。

六五式铁锹,是部队早期最广泛使用的单兵装备,不仅可以拿来进行土工作业,也同样可以拿来炒菜、舀米、煎蛋。

不管是做工质量还是实用程度,那都是上上之选。

也是最被后世军迷们最为推崇的一样单兵装备。

但胡大海自己,却更偏爱二零五型工兵楸。

二零五型工兵楸,是近几年对六五式工兵楸进行了升级改进后的产品,足足有半米多长。

但这玩意儿一点儿不重,上手也就才一斤半左右,可比家里那些农用的铲子、锄头啥的轻便太多了。

而且和六五式铁锹不一样的是,二零五型工兵楸,锹面儿,那都是用冷钢轧钢板做出来的,不仅坚韧无比,而且还极其耐用。

锋利程度也是首屈一指,据说是刃口能斩断钢丝而不卷刃。

完事儿了还不会出现崩口现象发生,硬的一批!

也是胡大海心里,最想搞到手的东西!

不过二零五型工兵楸那东西和五六式手枪一样,都是管制比较严的东西,市面儿上很难搞得到一手货。

仿制品倒是不少。

但这种货还是得新的才好用,虽然都是铲子,结构也很简单,看起来没啥技术含量的样子,但用料、做工不一样,最终出来的成品也是天差地别。

在胡大海心里,还是得六四幺幺厂出来的,他用着才放心。

军厂出品,必属精品嘛~

这玩意儿多备上两把,以后进林区过夜的时候带着,绝对方便的一批。

……

说话间,胡大海就已经把那神秘黑洞给彻底掏干净了。

随着最后一把茅草疙瘩被他从洞穴里掏出来,瘦子顿时就大张着嘴巴,惊呼出了声。

“我靠!”

“我还以为是个蚂蚁窝!”

“整半天,原来是个蜂窝子!”

瘦子半趴在地上,把胳膊伸进去,鼓捣了一阵子后,就抓着一大块儿巢皮,吃惊的把手收了出来。

“怪了嗷大海哥。”

“这里头连个马蜂屁都没有。”

“我刚摸了摸,里头只有三四层厚厚的,跟书本儿叶子似的马蜂窝。”

瘦子把自己徒手掰回来的巢皮递给胡大海,挠挠头,十分的不解。

完全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蚂蚁窝里头,怎么出来马蜂窝了?

出来马蜂窝也就算了,马蜂呢?怎么丢下家,全部跑出去了?

难不成也跟他俩似的,出去外头打猎去了啊~

瘦子百思不得其解。

“什么马蜂。”

“地里头咋可能有那玩意儿。”

“不要从小人儿书上看了点儿啥,就搁这儿瞎掰扯。”

胡大海笑骂了一句,同时缓缓的给瘦子解释道:

“马蜂,那都是在树上做窝子的,能做半米来老长。”

“大点儿的窝,能长到一米多,光是放幼虫和食物的隔间,就有足足七层呢。”

“这个小洞穴里,哪儿能放得下马蜂窝。”

胡大海给瘦子比划了一下大小,又接着道:

“以前我有个朋友,老家因为常年不住人,结果就被一窝马蜂飞进去安营扎寨了。”

“等他过年回老家祭拜祖坟的时候,那马蜂窝已经大的不像样子了,足足有横柜那么老高。”

“那家伙,搁他家院子飞进来飞出去,呼呼啦啦,遮天蔽日的,声势极其吓人。”

“据村里人所说,但凡有人儿搁他家门口经过,都要挨上马蜂两扎,连村里的土狗都不放过,整天被蛰的鼻青脸肿,骂骂咧咧的。”

“后来是村里人帮忙,冒着被蛰成猪头的风险,在那大马蜂窝底下点了松柏树枝儿。”

“烟熏火燎了大半个晌午,才把那窝马蜂给赶走,据说是光被熏死的马蜂尸体,就掉了满满一院子。”

胡大海面露回忆之色。

这当然不是他在编故事。

这可是他上辈子的亲身经历,他就是那个路过被蛰的可怜虫......

“那么老多啊......”

瘦子闻言,也是不由得撇了撇嘴。

光是听着,他就觉得汗毛直立,浑身直起鸡皮疙瘩了。

马蜂这玩意儿,一个两个的,那是完全不觉得有啥。

可一旦成了气候,呜呜泱泱一大片飞来飞去的时候,那就不是一般的可怕了,十分骇人。

不过随即,他的嘴角就砸吧了砸吧,开始口水直流了。

“大海哥。”

“那么老大的马蜂窝,那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到十来斤蜂蜜?”

瘦子掰着手指头算道:“曹家镇的收购站,一斤蜂蜜七毛。”

“要是背到集上去,就能卖到一斤一块五的价格呢!”

“那这不就跟白拣了十来块钱儿一样?”

瘦子算到这里,眼睛顿时就亮起了贼光,赶紧就照着胡大海刚刚说的,在周围的大树上瞄来瞄去,看看有没有白给的马蜂窝,好让他发上笔小财。

“你特娘的真是个小天才。”

“甭想了,马蜂窝里头哪儿有蜜?”

“最多也就有点儿蛹,能让你油炸了吃一吃。”

胡大海苦笑着单手扶额,满头都是黑线。

瘦子这混小子是真的缺乏基本常识啊,啥啥都不知道,就跟那刚从山上捉下来的野人似的。

遇见个啥,都得他好一番讲解。

“你记住,马蜂、黄蜂,和蜜蜂,是不一样的。”

“蜜蜂吃蜜,马蜂吃虫子和蜜蜂活。”

“黄蜂呢,则是靠吃虫子和蜜蜂、马蜂来捱过冬天。”

胡大海瞧了瞧瘦子那只在洞穴里鼓捣了老半天,但却完全没被蛰的大胖手。

再翻过来覆过去看看瘦子递给他的蜂窝巢皮。

而后他才放心的把自己的手,也小心翼翼的伸进了洞穴,开始一阵大力捞摸。

探索洞穴这方面儿,他还是比较擅长的,毕竟每天都有练习,早就已经驾轻就熟了。

胡大海一手按在地上,同时把肩膀死死抵压在洞穴入口处,一边全神贯注的摸索,一边儿给瘦子讲解道:

“蜂蜜,那是只有在蜜蜂巢穴里才有的东西。”

“马蜂和黄蜂窝看着大,但里头除了幼虫以外,就只剩下黄蜂屎和马蜂屎了,其他的,啥玩意儿都没有。”

“这两种东西的窝,那是马蜂和黄蜂用唾液,把泥土和咬碎的荒草碎屑粘合在一起后做成的。”

“和蜜蜂完全不一样。”

胡大海说着,又指了指瘦子的手,沉声道:“还有啊。”

“以后遇着这种不明所以的洞穴,可不敢不做任何防护措施,就这么急吼吼的把手伸进去乱掏。”

“这是今儿个运气好,洞里头啥玩意儿没有,才让你把手安全伸回来了。”

“这要是里头藏着个蛇啊蝎子啥的带毒的玩意儿,你可咋整?”

“抛开那些,就这洞穴里头,要是还零零散散落着几只蜜蜂没飞走,都够你小子喝一壶的!”

“你那手,起码俩礼拜别想用了。”

胡大海十分严厉的警告道。

瘦子闻言,嘿嘿一笑,赶紧就猛拍胸脯,表示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做了。

这些条例大海哥在上山之前就跟他再三强调过,而且平时也时不时就会跟他说上几遍,让他谨记在心里,就是死记硬背,也要背下来。

结果他上山以后是好奇心太重,光想着进去捞摸捞摸,看看有啥好东西。

大海哥的嘱咐,完全被他给抛之脑后了。

“你放心哥!”

“以后绝对不会了。”

“再这么做,我就把我手给剁了~”

瘦子把胸脯拍的震天响。

胡大海点点头,也没再继续多说什么。

瘦子的保证还是很值得相信的。

这混小子虽然看着五迷三道的,嘻嘻哈哈不像是个踏踏实实,肯干实事儿的人儿。

但其实恰恰相反。

他是个相当注重承诺的人儿,基本上说到的都会做到。

上辈子自己家里落得那么惨的下场,人人巴不得远离,只有瘦子还坚持当初的承诺,认他这个兄弟。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瘦子并不是那种随口说说,然后啥都不当回事儿的货色。

……

搁洞穴里头捞摸了一阵子后,胡大海忽的手一顿,薅住块儿颇有些划拉手的东西,而后将其缓缓拽了出来。

和瘦子之前逃出来的那东西一样,都是蜂巢巢皮。

不过他这个要稍微新一些,呈深褐色,而瘦子那个都成灰色儿的了,里头还空空荡荡的,十分干瘪。

胡大海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几眼,略微比较了一下后,就立马得出了结论。

这巴掌大的两块儿,应该都是同一年的旧巢皮,也就月份儿先后次序有所不同。

都是第一批蜜蜂幼崽儿居住的地方。

它们长大,从蜂房内出来后,原先居住的地方就不会再住幼蜂了,而是从房间转换成了最外层的巢皮,用来抵御冬季的风寒和外敌入侵。

瘦子捞摸出来的这块儿,就是最最外头的那疙瘩,别说蜜蜂屎了,就连大部分蜂房都已经破损不堪了,只剩下了薄薄的一层房壁,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价值。

他这一块儿也好不到哪里去。

里头虽然有些深褐色的东西留着,但那可不是蜂蜜,而是蜜蜂的分泌物,以及蜜蜂们爬进爬出,身上所沾染的脏东西。

说明白一点儿,其实就是蜜蜂的屎、尿,还有外出时身上沾的灰,都被蜜蜂们给捯饬到这里来了。

这东西可不兴吃。

光是看着,胡大海都觉得脏的很。

掏出来以后,他就立刻嫌弃的在瘦子的衣服上直擦手。

当然,你就非要硬吃那也没辙。

这东西确实也吃不死人,顶天也不过是拉肚子而已。

而且由于沾了花蜜的原因,那味道尝起来也确实是甜丝丝的。

就是有股酸涩味儿,能受得了,没有啥心理负担的话,确实也是可以吃的,这玩意儿因人而异。

反正胡大海自己是接受不了一点儿。

“哥,你这手气属实不行。”

“让我来掏!”

“绝对给你掏出老大一块儿淌蜜水儿的蜂窝来!”

瘦子搁后头把脖子伸老长,大声嚷嚷个没完,眼里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行,你来~”

胡大海笑着让开位置,示意瘦子露一手。

这洞穴现在来看,里头确实是没什么危险,这种时候就可以大胆的上手,去享受一下和抽奖差不多的掏马蜂窝环节了。

掏马蜂窝,那是林区孩子从小就乐此不疲的游戏。

越是大的,越是长在高处的马蜂窝,那掏起来就越有成就感。

胡大海小时候就经常在午睡的时候趁爸妈不注意,偷偷溜出家,叫上瘦子和二皮子,哥仨不是下河摸鱼摸螃蟹,就是走街串巷的到处找马蜂窝掏。

当然,蜜自然是一次没掏着过的,有蜜的蜂窝,早就被眼尖的大人们给早早的就掏干净了。

他们掏的,基本上都是些马蜂的巢穴,经常被蛰的哭爹喊娘的,每次都是兴致勃勃的来,嚎啕大哭的回去,然后回家再吃一顿竹笋炒肉。

回回是如此,但回回都不长记性,伤好了,隔天仨人儿就又兴致勃勃的去找马蜂窝掏去了。

看着和小时候如出一辙,龇牙咧嘴,一脸认真的在掏蜂窝的瘦子,胡大海的目光不禁有些朦胧了。

那时候和他耍的最好的俩兄弟,就是瘦子和二皮子。

可惜八岁的时候,二皮子就被他妈给带到省城里去了,这么些年也没回来过一次,也不知道他过的怎么样。

想来应该是过得还不错的。

毕竟这年头能住到省城里的,最差那也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日子肯定比他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苦哈哈种地活的农村人要好得多。

……

就在胡大海沉浸于回忆时,瘦子却忽的惊喜的大喊了起来,把胡大海给吓一大跳。

“哥!”

“我挖着蜜了!”

胡大海一怔,回过神来,赶紧就凑过去看。

瘦子上手捧着的,是一一块儿约摸五十厘米长,和洗脚盆儿差不多大的一片儿蜂巢。

这片儿蜂巢足足有两个手指头肚子那么宽,不管是长度还是宽度,都不是他俩之前整出来的那两块儿巢皮能比的。

虽然依旧还是呈褐黄色,但比起那种纯粹的褐色,已经好上不少了。

而且透过其上覆盖着的那层白色薄膜,就可以清晰看到那些隐藏在白膜底下,已经呈现出凝固状态的褐黄色蜂蜜。

瘦子乐的合不拢嘴,三两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以后,就赶紧兴高采烈的挑最厚实的地方掰了一块儿下来,递给胡大海。

“哥。”

“尝尝你老弟儿掏的蜂蜜咋样?”

“是不是倍儿甜?”

瘦子得意洋洋的把蜂蜜递给胡大海。

胡大海也没矫情,接过来扫了两眼,就直接放进了口中,细细品尝了起来。

刚开始他还没怎么放在心上,可一入嘴,胡大海登时就睁圆了眼睛,嘴巴略微一顿后,就忙不迭的招手,让瘦子赶紧再给他掰一疙瘩尝尝。

“咋地了这是?”

“这咋还吃的急头白脸的了呢?”

瘦子被胡大海这幅夸张的反应吓了老大一跳,一边吐槽,一边赶紧就挑好的地方掰给他。

虽然他不懂蜂蜜,吃进嘴里头,也就只能尝出个甜味儿来,其它的啥都吃不出来。

但就冲着胡大海这反应,他也知道这片儿蜂蜜里有肯定是有什么玄机的,自然是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接过瘦子递过来的蜂蜜,胡大海迫不及待的就立刻塞进了嘴里。

随着一股绵密细腻的花香味儿充斥满他的鼻腔,胡大海的眼睛,也在此刻瞬间变得无比明亮。

“这蜂蜜的味道.......”

“绝对是完达山脉才有的独特味道!”

完达山脉,指的并非狭义上的天桥岭和黑龙江林区交界地。

而是指一整座主脉,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支脉、山峰。

完达山脉占地面积可一点儿不小,横跨丹哈达岭和完达山岭双岭,脚踏乌苏里江和黑龙江双江,与老大哥那边儿隔江相望,算是神州大地的门户山脉了。

而在腚沟子河的尽头,深入林区两里地的地方,有一座老狐狸岭。

据说是有猎人深入林区搁哪儿过夜,晚上迷了路,晕头转向的在山里头胡乱闯,迷迷糊糊间,曾远远的瞧见过一处灯火通明的地方。

他只道是遇到同行了,心里顿时就欣喜万分。

自己在山里这转的又累又渴的,正好可以向其讨要些饭食,补充好体力后,等天明了再出去。

然而等他走过去一瞅,才发现那灯火通明之处,可不是什么猎人烧起的篝火,而是一座高门大院儿的森然古宅。

那古宅阴郁晦暗,看起来颇有些年头。

其上的砖、瓦都已经有些破败了,不时就有灰土从上头簌簌的往下落。

几个模样猥琐,小厮打扮的下人,正搁宅邸门口默不作声的在挂灯笼,贴对联儿。

那猎人借着光火看去。

但见那对联上,上书:生前未结陈朱好,殁后配成秦晋亲。

横批:连理之枝。

三行大字儿,写的是龙飞凤舞,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作。

可惜那猎人大字儿不识一个,扁担掉地上不知道是个一字儿,横看竖看瞅了老半天,才勉勉强强分辨出结、亲两个字儿。

那猎人当下心里就暗舒了口气,同时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脑袋。

原来只是结婚办事儿的。

他还以为是遇上啥不干净的东西了呢。

不过令他倍感疑惑的是,那上头高高挂着的大红灯笼,明明是红色儿的,但发出来的,却是幽幽白光。

对联儿也不是常见的红对联儿,而是黑字儿白底的白对联儿。

门口还摆着四盏燃青油的古灯。

俩白生生,画着圆圆红脸蛋儿的小丫头,正站在青油灯前头,挑着竹竿儿,一板一眼,极为僵硬的在放鞭炮。

随着一道的幽青色的火光燃起,那竹竿尽头的鞭炮,也是当即就在半空中四处炸散开来。

诡异的是,那鞭炮明明在爆炸,但那猎人躲在林子里,却听不到一点儿声音。

正是“有火无烟、有炸无响”。

看的那猎人是满头问号,奇怪不已。

而随着鞭炮声响起,那黑洞洞的林子深处,忽的出现了一队队的人马。

那猎人打眼望去。

但见来者,男的个个面黄肌瘦,身材矮小,留着两撇小胡子,十分的猥琐不堪。

女的则完全不一样,那是个顶个的高挑圆润,都是杏脸桃腮,风姿绰约,难得一见的曼妙美人儿。

那猎人只是远远的看了几眼,便顿觉小腹燥热,口中饥渴,不好的想法开始压制不住的往外直冒。

这些人全部都喜气洋洋的,带着各式各样的礼物翻身下马,说笑着就径直走进了院子。

那猎人看的十分清楚。

这边红脸蛋儿的小丫头每放一次鞭炮,随后那边儿就立刻会有一队人马从黑暗中出现,扶妻带子,携礼而来。

就好像是在打电话似的。

……

没用了一时半刻,那宅子外头的树干上,就栓满了惨白惨白的高头大马。

就在那猎人探头探脑的数拢共有多少匹马时,那两个原先挂灯笼,贴对联儿的的小厮却忽的走了过来。

对着那猎人的藏身之处微微揖收手后,便不怀好意的道:

“亲家的人既然来了,怎地不进来?”

那猎人见被发现了,躲也不是,避也不是,只好学着戏文里书生的样子,大着胆子从林子里走出来,讪笑着拱了拱手,装模作样的道:

“来的匆忙,出门时不小心把备好的礼物给落家里了,因此一时间才有些踌躇。”

“不碍事,但进无妨。”

那俩小厮皮笑肉不笑的做了个请的手势,而后就不由分说的站到了那猎人身旁,说是要带他进宅子。

那猎人走脱不得,只能无奈从旁边的荒草里薅了两把野山菊花,这才硬着头皮跟了进去。

进了院子,走过数道黑不隆冬的连廊,又穿过两道落锁大门儿,七八间别院儿后,方才到了目的地。

这里比起前头那些地方就要明亮许多了,院子里到处都摆满了圆桌子。

桌子上又是烧鸡烧鹅,又是整猪整羊的,山珍海味,鸡鸭鱼肉,一样不缺,全都是难得一见的硬菜,堆的那桌子上是满满当当的。

先前骑马而来的那些人,此时正全部坐在院子里,一边吃菜,一边看戏。

那猎人找了个偏僻的角落位置坐下,拿起筷子倒上酒,就迫不及待的吃喝了起来。

在山上转了一整天,他早就又累又困,饥渴难耐了,再加上这年头正遇上三年饥荒,甭说吃菜了,连吃顿饱儿都不容易。

这眼前突然出现了这么一大桌子美味佳肴,任谁见了,那都得犯迷糊。

那猎人伸出筷子,全然不顾周围人脸上浮现出的奇怪笑容,专拣那肥腻的整只烤猪、烤羊去吃,酒水也是一刻不停的往自个儿嘴里炫。

不顾令他稍感意外的是,眼前的这些山珍海味,虽然看着十分赏心悦目,样式、摆盘极其精致,美轮美奂的。

闻起来那也是肉香扑面,令人垂涎三尺,食指大动,可谓每一样菜都做到了色、香、味,俱全。

但真正吃进嘴里,却又感觉不到什么丰富的层次感,十分的寡淡无味,而且极其难嚼,简直和书里写的“味同嚼蜡”没有任何区别。

酒水要好上一些。

但同样的,喝进去也是没什么酒味儿,而且极其的黏喉咙眼儿,相当粘稠,很不好往下咽。

不过即便如此,那猎人也吃的完全停不下来,就跟中了邪似的,一口接一口,一筷子接一筷子,速度越来越快,没有丝毫打算放下筷子的意思。

不过吃着吃着,那猎人也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了。

完达山脉,指的并非狭义上的天桥岭和黑龙江林区交界地。

而是指一整座主脉,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支脉、山峰。

完达山脉占地面积可一点儿不小,横跨丹哈达岭和完达山岭双岭,脚踏乌苏里江和黑龙江双江,与老大哥那边儿隔江相望,算是神州大地的门户山脉了。

而在腚沟子河的尽头,深入林区两里地的地方,有一座老狐狸岭。

据说是有猎人深入林区搁哪儿过夜,晚上迷了路,晕头转向的在山里头胡乱闯,迷迷糊糊间,曾远远的瞧见过一处灯火通明的地方。

他只道是遇到同行了,心里顿时就欣喜万分。

自己在山里这转的又累又渴的,正好可以向其讨要些饭食,补充好体力后,等天明了再出去。

然而等他走过去一瞅,才发现那灯火通明之处,可不是什么猎人烧起的篝火,而是一座高门大院儿的森然古宅。

那古宅阴郁晦暗,看起来颇有些年头。

其上的砖、瓦都已经有些破败了,不时就有灰土从上头簌簌的往下落。

几个模样猥琐,小厮打扮的下人,正搁宅邸门口默不作声的在挂灯笼,贴对联儿。

那猎人借着光火看去。

但见那对联上,上书:生前未结陈朱好,殁后配成秦晋亲。

横批:连理之枝。

三行大字儿,写的是龙飞凤舞,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作。

可惜那猎人大字儿不识一个,扁担掉地上不知道是个一字儿,横看竖看瞅了老半天,才勉勉强强分辨出结、亲两个字儿。

那猎人当下心里就暗舒了口气,同时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脑袋。

原来只是结婚办事儿的。

他还以为是遇上啥不干净的东西了呢。

不过令他倍感疑惑的是,那上头高高挂着的大红灯笼,明明是红色儿的,但发出来的,却是幽幽白光。

对联儿也不是常见的红对联儿,而是黑字儿白底的白对联儿。

门口还摆着四盏燃青油的古灯。

俩白生生,画着圆圆红脸蛋儿的小丫头,正站在青油灯前头,挑着竹竿儿,一板一眼,极为僵硬的在放鞭炮。

随着一道的幽青色的火光燃起,那竹竿尽头的鞭炮,也是当即就在半空中四处炸散开来。

诡异的是,那鞭炮明明在爆炸,但那猎人躲在林子里,却听不到一点儿声音。

正是“有火无烟、有炸无响”。

看的那猎人是满头问号,奇怪不已。

而随着鞭炮声响起,那黑洞洞的林子深处,忽的出现了一队队的人马。

那猎人打眼望去。

但见来者,男的个个面黄肌瘦,身材矮小,留着两撇小胡子,十分的猥琐不堪。

女的则完全不一样,那是个顶个的高挑圆润,都是杏脸桃腮,风姿绰约,难得一见的曼妙美人儿。

那猎人只是远远的看了几眼,便顿觉小腹燥热,口中饥渴,不好的想法开始压制不住的往外直冒。

这些人全部都喜气洋洋的,带着各式各样的礼物翻身下马,说笑着就径直走进了院子。

那猎人看的十分清楚。

这边红脸蛋儿的小丫头每放一次鞭炮,随后那边儿就立刻会有一队人马从黑暗中出现,扶妻带子,携礼而来。

就好像是在打电话似的。

……

没用了一时半刻,那宅子外头的树干上,就栓满了惨白惨白的高头大马。

就在那猎人探头探脑的数拢共有多少匹马时,那两个原先挂灯笼,贴对联儿的的小厮却忽的走了过来。

对着那猎人的藏身之处微微揖收手后,便不怀好意的道:

“亲家的人既然来了,怎地不进来?”

那猎人见被发现了,躲也不是,避也不是,只好学着戏文里书生的样子,大着胆子从林子里走出来,讪笑着拱了拱手,装模作样的道:

“来的匆忙,出门时不小心把备好的礼物给落家里了,因此一时间才有些踌躇。”

“不碍事,但进无妨。”

那俩小厮皮笑肉不笑的做了个请的手势,而后就不由分说的站到了那猎人身旁,说是要带他进宅子。

那猎人走脱不得,只能无奈从旁边的荒草里薅了两把野山菊花,这才硬着头皮跟了进去。

进了院子,走过数道黑不隆冬的连廊,又穿过两道落锁大门儿,七八间别院儿后,方才到了目的地。

这里比起前头那些地方就要明亮许多了,院子里到处都摆满了圆桌子。

桌子上又是烧鸡烧鹅,又是整猪整羊的,山珍海味,鸡鸭鱼肉,一样不缺,全都是难得一见的硬菜,堆的那桌子上是满满当当的。

先前骑马而来的那些人,此时正全部坐在院子里,一边吃菜,一边看戏。

那猎人找了个偏僻的角落位置坐下,拿起筷子倒上酒,就迫不及待的吃喝了起来。

在山上转了一整天,他早就又累又困,饥渴难耐了,再加上这年头正遇上三年饥荒,甭说吃菜了,连吃顿饱儿都不容易。

这眼前突然出现了这么一大桌子美味佳肴,任谁见了,那都得犯迷糊。

那猎人伸出筷子,全然不顾周围人脸上浮现出的奇怪笑容,专拣那肥腻的整只烤猪、烤羊去吃,酒水也是一刻不停的往自个儿嘴里炫。

不顾令他稍感意外的是,眼前的这些山珍海味,虽然看着十分赏心悦目,样式、摆盘极其精致,美轮美奂的。

闻起来那也是肉香扑面,令人垂涎三尺,食指大动,可谓每一样菜都做到了色、香、味,俱全。

但真正吃进嘴里,却又感觉不到什么丰富的层次感,十分的寡淡无味,而且极其难嚼,简直和书里写的“味同嚼蜡”没有任何区别。

酒水要好上一些。

但同样的,喝进去也是没什么酒味儿,而且极其的黏喉咙眼儿,相当粘稠,很不好往下咽。

不过即便如此,那猎人也吃的完全停不下来,就跟中了邪似的,一口接一口,一筷子接一筷子,速度越来越快,没有丝毫打算放下筷子的意思。

不过吃着吃着,那猎人也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了。

看着小厮那阴森而又诡谲的面容,猎人暗道一声不妙,心知自己这次怕不是半夜遇鬼,要交代在这白纸糊成的院子里了。

想到这里,那猎人急中生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嗬”的一声蓄起一口口水,朝着那冷笑连连的小厮就“啪”的一下,重重吐在了它的脸上。

随即头也不回的就照着进来时的路撒丫子就跑。

口水,乃肾气汇聚之物,肾精足,口水里蕴含的阳气也就越足,对鬼的克制效果也就越明显。

但需记好,口水并非痰。

口水是口水,痰是痰,这是两样东西。

口水乃是肾精上升所化,痰是污秽凝聚之物。

一个克鬼,一个不仅没法儿克鬼,甚至还是鬼很喜欢的物什,效果完全不一样。

这是他在小人儿书上的一则故事,叫什么宋什么伯捉鬼里头看来的。

那人儿就是一口口水下去,直接把那新死的鬼给吐成了羊,再也变化不得,被他捉去市场换成了铜钱儿。

那小厮被猎人一口痰给吐的,简直跟被火燎炮烙了似的,嚎叫着就摔倒在了地上,身体不断地扭曲变化。

挣扎了片刻之后,它最终化成了老大一只沙皮红狐狸,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身体不停抽搐,已是只有喘的气儿,没有进的气儿了。

原来那猎人是个单身了三十来年的汉子,再加上自幼独生,也不知道手艺活儿什么的,至今仍是童子完阳身。

那一口口水,三十多年的童子功夫,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山精鬼怪、魑魅魍魉所能接得住的。

……

这边猎人只顾闷头往外跑,根据记忆,在一片漆黑之中硬是踉踉跄跄的冲出了院子。

虽目不能视,但那猎人的耳中却能不断听到轰隆隆的巨大轰鸣声,像是天崩地裂,如同地震了一般,身后还不断传来凄厉如妇、婴哭嚎的声音,很是恐怖吓人。

不过每次当他身后如芒在背,恶寒从生,察觉到有什么东西如同附骨之疽一般追上来的时候,那猎人就会闭着眼,朝身后狠狠地吐上一口口水。

就这样闷头跑了许久,忽听远处传来一阵高亢的鸡叫。

随着鸡叫声以及朝阳同时升起,那猎人周围的黑暗和恐怖嚎叫声,霎时间便如积雪消融一般,迅速消散了个一干二净。

同一时间,那猎人的腹中,也如刀绞一般剧痛无比,冷汗簌簌的直往下流,痛的他腿肚子都在转筋。

那猎人捂着肚子,也顾不得许多,直接解开裤腰带,在野地里光着腚就拉了好大一泡。

说也奇怪,自从卸了货之后,他肚子里顿时就变的暖洋洋的,也没了那股令他浑身难受的阴寒之意。

那猎人好奇的扭头一看。

但见自己卸出来的黄白之物,和平时完全不一样,里头全都是些黄色、白色的纸片、碎屑状的秸秆杆子,以及香油、蜡油之类的东西。

那猎人越想越恶心,猜道自己昨晚上吃进去的、眼睛看到的,都是给死人享用的东西,当即便扣着喉咙眼儿干呕了起来。

呕吐了片刻后,那猎人只觉天旋地转,眼前一黑,直接栽倒在了地上。

再醒过来时,他已经被恰巧路过此地的猎人看见,背回到了卫生所。

这就是老狐狸岭这个名字的由来。

而老狐狸岭,就是先前所说,完达山脉的众多分支之一。

胡大海捏着瘦子递过来的蜂蜜仔细嚼了嚼。

他说这蜂蜜,是完达山脉才有的独特味道,是因为这玩意儿是非常罕见的高纯度椴树蜜!

椴树蜜和别的蜂蜜不一样。

在东北,只有在六、七这两个月份,才能采到风味最佳的椴树蜜。

而椴树花,又以完达山脉所开的“五柱头”花,花蜜香最为芬芳扑鼻。

这可不是表面上说说,胡吹乱捧的那种。

而是真的走在旁边,只要不是得了鼻炎,就能清晰嗅出其中不同来的那种。

胡大海在后世看过关于完达山脉椴树蜜的专题报道。

据农业专家们研究,那里的椴树蜜口感与众不同,份外清甜可口的原因,是因为完达山脉周围的土地构成不一样,蕴含多种矿物质,所以才会风味奇佳。

这自然不是在胡扯。

一方水土养一方花鸟鱼虫可不是假话。

同样的鲤鱼苗子,在稻田里,在河里,在江里长大,味道那都是完全不一样的。

甚至相邻的两块儿稻田,只要里头种的农作物不一样,吃鱼时候,你都能感觉到其味道大相径庭。

椴树蜜也一样。

除了产地因素以外,还有就是蜂群采蜜的原因了。

椴树这玩意儿,在东北虽然没有松柏树木这些分布的那么广,但数量那也绝对不算少。

平日里放蜂群的,自然也不会少采椴树花蜜回去。

但这玩意儿有个神奇的特性。

就是单独一样儿的时候,椴树蜜味道会极其的清甜可口,让人一吃就停不下来,很有魔力。

但要和别的蜂蜜一混,那就完蛋了。

不仅自身那独特的清甜口感会被破坏殆尽,甚至还会让别的蜜也产生出类似皂角的味道,毁蜜非常厉害。

这就出现了个矛盾点。

想采好吃的椴树蜜,那就得专门培养只采椴树花蜜的蜂群。

但椴树花盛开的时间,也就是花期又很短。

培养下来不仅折腾,浪费钱,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最关键的是挣得还不多。

再就是想采到好的椴树花蜜,那就得深入林区深处才行。

但那种地方吧,连胡大海这种老猎人,进去那都是提心吊胆的,更别提完全是门外汉的养蜂人了。

又累又不挣钱,还麻烦,甚至还会有生命危险,那自然也就不会有多少人去专门整这玩意儿了。

况且这年头,其他的蜂蜜的价格,不管是收购价还是市场价,都不算便宜,都要赶上肉的价格了。

整点儿普通的蜂蜜卖,一样能挣的盆满钵满,还不用担心花期过了,没蜜可采。

综合来说,其实就是在养蜂人眼里,采这玩意儿性价比不高,还各种意义上的很容易翻车。

不是专门干这个的,真整不好这玩意儿。

看着小厮那阴森而又诡谲的面容,猎人暗道一声不妙,心知自己这次怕不是半夜遇鬼,要交代在这白纸糊成的院子里了。

想到这里,那猎人急中生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嗬”的一声蓄起一口口水,朝着那冷笑连连的小厮就“啪”的一下,重重吐在了它的脸上。

随即头也不回的就照着进来时的路撒丫子就跑。

口水,乃肾气汇聚之物,肾精足,口水里蕴含的阳气也就越足,对鬼的克制效果也就越明显。

但需记好,口水并非痰。

口水是口水,痰是痰,这是两样东西。

口水乃是肾精上升所化,痰是污秽凝聚之物。

一个克鬼,一个不仅没法儿克鬼,甚至还是鬼很喜欢的物什,效果完全不一样。

这是他在小人儿书上的一则故事,叫什么宋什么伯捉鬼里头看来的。

那人儿就是一口口水下去,直接把那新死的鬼给吐成了羊,再也变化不得,被他捉去市场换成了铜钱儿。

那小厮被猎人一口痰给吐的,简直跟被火燎炮烙了似的,嚎叫着就摔倒在了地上,身体不断地扭曲变化。

挣扎了片刻之后,它最终化成了老大一只沙皮红狐狸,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身体不停抽搐,已是只有喘的气儿,没有进的气儿了。

原来那猎人是个单身了三十来年的汉子,再加上自幼独生,也不知道手艺活儿什么的,至今仍是童子完阳身。

那一口口水,三十多年的童子功夫,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山精鬼怪、魑魅魍魉所能接得住的。

……

这边猎人只顾闷头往外跑,根据记忆,在一片漆黑之中硬是踉踉跄跄的冲出了院子。

虽目不能视,但那猎人的耳中却能不断听到轰隆隆的巨大轰鸣声,像是天崩地裂,如同地震了一般,身后还不断传来凄厉如妇、婴哭嚎的声音,很是恐怖吓人。

不过每次当他身后如芒在背,恶寒从生,察觉到有什么东西如同附骨之疽一般追上来的时候,那猎人就会闭着眼,朝身后狠狠地吐上一口口水。

就这样闷头跑了许久,忽听远处传来一阵高亢的鸡叫。

随着鸡叫声以及朝阳同时升起,那猎人周围的黑暗和恐怖嚎叫声,霎时间便如积雪消融一般,迅速消散了个一干二净。

同一时间,那猎人的腹中,也如刀绞一般剧痛无比,冷汗簌簌的直往下流,痛的他腿肚子都在转筋。

那猎人捂着肚子,也顾不得许多,直接解开裤腰带,在野地里光着腚就拉了好大一泡。

说也奇怪,自从卸了货之后,他肚子里顿时就变的暖洋洋的,也没了那股令他浑身难受的阴寒之意。

那猎人好奇的扭头一看。

但见自己卸出来的黄白之物,和平时完全不一样,里头全都是些黄色、白色的纸片、碎屑状的秸秆杆子,以及香油、蜡油之类的东西。

那猎人越想越恶心,猜道自己昨晚上吃进去的、眼睛看到的,都是给死人享用的东西,当即便扣着喉咙眼儿干呕了起来。

呕吐了片刻后,那猎人只觉天旋地转,眼前一黑,直接栽倒在了地上。

再醒过来时,他已经被恰巧路过此地的猎人看见,背回到了卫生所。

这就是老狐狸岭这个名字的由来。

而老狐狸岭,就是先前所说,完达山脉的众多分支之一。

胡大海捏着瘦子递过来的蜂蜜仔细嚼了嚼。

他说这蜂蜜,是完达山脉才有的独特味道,是因为这玩意儿是非常罕见的高纯度椴树蜜!

椴树蜜和别的蜂蜜不一样。

在东北,只有在六、七这两个月份,才能采到风味最佳的椴树蜜。

而椴树花,又以完达山脉所开的“五柱头”花,花蜜香最为芬芳扑鼻。

这可不是表面上说说,胡吹乱捧的那种。

而是真的走在旁边,只要不是得了鼻炎,就能清晰嗅出其中不同来的那种。

胡大海在后世看过关于完达山脉椴树蜜的专题报道。

据农业专家们研究,那里的椴树蜜口感与众不同,份外清甜可口的原因,是因为完达山脉周围的土地构成不一样,蕴含多种矿物质,所以才会风味奇佳。

这自然不是在胡扯。

一方水土养一方花鸟鱼虫可不是假话。

同样的鲤鱼苗子,在稻田里,在河里,在江里长大,味道那都是完全不一样的。

甚至相邻的两块儿稻田,只要里头种的农作物不一样,吃鱼时候,你都能感觉到其味道大相径庭。

椴树蜜也一样。

除了产地因素以外,还有就是蜂群采蜜的原因了。

椴树这玩意儿,在东北虽然没有松柏树木这些分布的那么广,但数量那也绝对不算少。

平日里放蜂群的,自然也不会少采椴树花蜜回去。

但这玩意儿有个神奇的特性。

就是单独一样儿的时候,椴树蜜味道会极其的清甜可口,让人一吃就停不下来,很有魔力。

但要和别的蜂蜜一混,那就完蛋了。

不仅自身那独特的清甜口感会被破坏殆尽,甚至还会让别的蜜也产生出类似皂角的味道,毁蜜非常厉害。

这就出现了个矛盾点。

想采好吃的椴树蜜,那就得专门培养只采椴树花蜜的蜂群。

但椴树花盛开的时间,也就是花期又很短。

培养下来不仅折腾,浪费钱,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最关键的是挣得还不多。

再就是想采到好的椴树花蜜,那就得深入林区深处才行。

但那种地方吧,连胡大海这种老猎人,进去那都是提心吊胆的,更别提完全是门外汉的养蜂人了。

又累又不挣钱,还麻烦,甚至还会有生命危险,那自然也就不会有多少人去专门整这玩意儿了。

况且这年头,其他的蜂蜜的价格,不管是收购价还是市场价,都不算便宜,都要赶上肉的价格了。

整点儿普通的蜂蜜卖,一样能挣的盆满钵满,还不用担心花期过了,没蜜可采。

综合来说,其实就是在养蜂人眼里,采这玩意儿性价比不高,还各种意义上的很容易翻车。

不是专门干这个的,真整不好这玩意儿。

“我靠!”

“这蜂窝里头,咋这么多黑蚂蚁?”

瘦子眉头紧皱,骂了几嗓子,使劲甩了甩胳膊,一脸嫌弃的将胳膊上的黑蚂蚁全部抖擞了下去。

当然,扔是不可能扔的。

这要放后世,这种爬满了蚂蚁的蜂巢蜜,肯定早就被丢垃圾桶里了。

但这是1986年。

是饭粒儿掉到床缝里都要抠出来吃掉的年代。

所以即便这蜂巢蜜看起来很令人毛骨悚然,但瘦子依旧舍不得丢掉,而是皱骂了几句后,就小心翼翼的抖擞起了上头的蚂蚁,一只一只的挨个儿将它们给弄下去。

“哥,你说这为啥前面儿的蜂巢都好好的,就这一块儿上这么老多蚂蚁啊?”

“难不成是蜂子和蚂蚁住一块儿了?”

瘦子一边儿挑蚂蚁,一边儿朝胡大海好奇的问道。

“咋可能。”

“蜂子和蚂蚁,那都算是天敌了。”

“你啥时候见过老鼠和猫睡一个窝里头?”

胡大海调侃了瘦子几句,而后结合脑海里此前所有获知到的讯息,大概串联了一下后,心里也就差不多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了。

这事儿,还要从那只大公黑熊和乌苏里大棕熊说起。

那两头大公黑熊,可不是像瘦子猜测的那样,是因为个黑蚂蚁窝打起来的。

它俩大打出手,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为的其实是蚂蚁窝里头的椴树蜂巢蜜。

不管是棕熊还是黑熊,野外能获取到最有营养价值,最好吸收,能快速补充体力和精力的东西,就属蜂蜜。

这玩意儿不用浪费时间去消化,吃进肚子里头就能立刻转化成能量。

对于熊类这种活动时消耗特别大的动物来说,那就跟人跑累了喝葡萄糖似的,一口就能提神醒脑,两口就能重振雄风,老好使了。

再者就棕熊和黑熊吃的都杂,青草、嫩枝芽、浆果、昆虫、苔藓啥的,看到就往嘴里塞。

好养活归好养活,闹肚子那也是常事儿。

所以你在野外,能发现的熊粪,基本上都是一大滩,只有那些很健康的成年熊,整出来的才是成型的粪便。

但吃了蜂蜜就不一样了。

除了上面所说的营养丰富,可以快速补充身体能量以外,蜂蜜还能促进熊的肠道吸收消化能力,大大提高其免疫力,以及抗病害能力。

这几样加起来,那熊见了这玩意儿,肯定是嗷嗷叫着往前冲。

也绝对不可能会将这玩意儿轻易让给别人儿的。

因此,这窝椴树蜂巢蜜,一定就是此前他一直分析不出来的,那只大公黑熊和乌苏里棕熊争斗的原因。

至于眼前这个被他和瘦子俩人儿合力,从碗盆儿大小开发到池水缸子那的大的黑洞。

此前已经分析的很明白了,就是个很大的黑蚂蚁窝。

至于里头的蚂蚁和蜜蜂,那自然另有一番说道。

胡大海捏起只长米粒儿大小的蚂蚁。

可以明显看出,这就是林区里头最常见的黑蚂蚁。

蚂蚁做窝,几年时间,就能造出来老大个窝。

平时你搁外头看着小,那是因为你看到的,只是人家暴露在外头的一小部分。

蚁穴深入地底的内部结构,其实大的远超常人想象,一两米,那都算这窝黑蚂蚁懒。

再结合那只大公黑熊和棕熊的战斗来看,一定是大公黑熊先来到的这里,或者说这里也许本就是人家的固定食材刷新点儿之一。

而那只乌苏里大棕熊,是后来过来,然后发现了大公黑熊的踪迹后,才发起的攻击。

不然你就是再借给黑熊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兜头冲过去,和比它大上好几倍的棕熊干仗。

即便它是这块儿地方的地主熊也不行。

至于这么大的蚂蚁窝子,里面儿为什么会只剩下这点儿蚂蚁,以及蜜蜂是怎么住进来的,又是为什么全部消失了。

那自然也是各有各的原因的。

首先,蚂蚁窝子虽然足够大,但它可不是内部全部掏空的,而是由各行各样的支道、偏房组成。

这样的巢穴,可一点儿不适合蜜蜂居住。

而将蚂蚁窝子掏成适合蜜蜂群居生活的空洞状,胡大海思来想去想来想去,怕只有可能是那只大公黑熊干的。

黑熊和棕熊一样,都爱食蚂蚁,而且偏好程度还不低。

那大公黑熊,绝对是隔三差五的,就跑过来这儿,捉黑蚂蚁当小零食吃。

这窝黑蚂蚁虽然大,但也架不住黑熊拿它们当罐头开,黑熊越吃,它们就越往土地深处钻。

它们越钻,黑熊想嗦到可口的黑蚂蚁,就必须牟足了劲儿努力去挖。

像之前那样把爪子伸进去,让黑蚂蚁爬上来,再伸出手嗦熊掌的放法,只适合还没被黑熊开发过的新蚂蚁巢穴,也就前几次有效。

时间长了,熊爪子一伸进来,蚂蚁们就开始往洞穴深处跑了,只有极少数的奇葩个体,才会犯混跑到熊掌上。

一个躲,一个挖,这么一来二去的,一个内部空旷的洞穴,也就自然而然形成了。

这也是为什么胡大海和瘦子俩人儿,发现这神秘洞穴时,洞口只有碗盆大小,以及洞穴周围到处都充斥着抓、刨过的痕迹的原因。

碗盆大小,正正好好,就是黑熊前肢的宽度。

话说回来。

你甭管是多大的蚂蚁窝子,那也架不住一只成年黑熊这么嗯造。

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蚂蚁窝子就被那只大公黑熊给吃了个干干净净的。

直到掏了好多次,都再也没能掏出来点儿黑色小零食,只有一把又一把的黑土之后,那大公黑熊才悻悻的离去,放弃了这块儿小零食刷新地。

随着时间推移,不知何时,一窝虎头虎脑的蜜蜂,在蜂王的带领下,偶然间飞到了这片茂密的松柏树林。

这是群新分家的蜜蜂,自老狐狸岭而来,要找一处能遮风挡雨,聊以安身之处建家。

蜜蜂筑巢和马蜂、黄蜂之类的筑巢不一样。

后者是找高处,以土、植物碎屑混合自身唾液来筑巢,通常都呈不规则的球形。

但蜜蜂不是。

蜜蜂筑巢,是先要挑选上一处能避风雨,足够宽敞,并且距离采蜜资源不是特别远的地方,才会落下来安家落户。

比如干枯的树洞,天然形成的山洞,亦或者是像胡大海和瘦子俩人儿面前这样的洞穴。

都是它们比较青睐,经常会选择的地方。

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的时候,胡大海就经常在一些早已枯死,内部彻底朽烂干净的老松树、杨树干里,发现各种各样的蜂巢。

每次他都能整老多蜂蜜回去,比从超市买的那些昂贵的调和蜂蜜香、甜多了~

……

这窝群新分家的蜜蜂,在松柏树林子里找来找去,最终相中了这个早已废弃,从里到外都已经是空空荡荡的洞穴。

随着蜂王落足,织出一个小小的蜂巢疙瘩,也就是蜂巢基出来,这窝自老狐狸岭而来的蜂蜜,也就在这个一米多深的洞穴里,正式安营扎寨了。

几天过后,一个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的微型蜂巢,就出现在了洞穴里。

之后就是简单而又重复的繁殖、采蜜、扩巢,将微型巢穴一步步扩张成为大型蜂巢的过程。

不要觉得这是在瞎掰,蜜蜂选巢怎么会这么随意,咋可能见着个洞就往里头钻。

但事实确实就是如此。

以前胡大海见过那些专程驱车好几百里,来国际狩猎公园放蜂,或者抓野蜂的蜂农。

都是拿个皮桶丢到蜜蜂群经常出没的地方就不用管了。

过上个几天再回来,就会发现桶里头已经筑好了三四层的蜂巢,以及储存了一小部分的蜂蜜。

就是这么简单。

再者就是这个黑熊掏出来的洞穴,说实话,在胡大海所见过的蜜蜂窝里头,地理位置和环境啥的,已经算是非常好的了。

不能说是大别墅吧,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大平层了。

像这种深入地底的洞穴,不仅能遮风避雨,而且由于处在斜坡地的原因,蜂巢还能长期保持一个相对来说非常稳定的恒温状态,十分难得。

非常有利于新分窝的蜜蜂快速繁衍、以及壮大自身种群。

如果实在难以理解的话,也可以套用一句古话,那就是“饱暖思那啥”。

都是一个道理,在这方面儿人和动物都一样。

照这样继续下去,事情的发展过程,以及结局,一定是蜂巢越来越大,蜜蜂越来越多。

直到某一天,那只地主大公黑熊觅食时再次路过,将这个新刷新出来的,金色传说品质小零食,欣喜若狂的收入肚囊子中。

但很显然,事情不是这么发展的。

这群原本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蜜蜂,后来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丢下这些好不容易才积攒下来的蜂蜜,以及数不胜数,数量庞大的幼虫后代,竟然集体弃巢而去了。

会是因为什么呢?

胡大海把目光投向了一旁正在低声嘟囔,同时小心翼翼挑蜂巢蜜里头的黑蚂蚁的瘦子。

原因其实很简单。

那自然是因为这洞穴里,又来了一窝新蚂蚁。

说起来,蚂蚁和蜜蜂,这两个也算是相爱相杀的老冤家了。

一个是老爱挑蚂蚁住过的废弃洞穴住。

一个是老爱追着蜜蜂咬,偷完蜜就撵着蜜蜂啃,仗着自己皮糙肉厚和数量众多,在蜜蜂巢里头那是横行霸道,来去无阻。

蜜蜂还拿这玩意儿没办法。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排又一排的黑蚂蚁,把它们辛辛苦苦才攒下来的蜂蜜通通运走。

本来是两种水火不能相交的生物,可一到了冬天,东北这凛冽的白毛风一吹,这俩货又会抱团取暖,躲在一个洞穴里头猫冬,秋毫不犯。

就好像邻居似的,变的相安无事起来。

一直猫到开春儿,天气转暖后,这俩货才又会不分你死我活的干起仗来。

就很神奇。

……

这窝蜜蜂逐渐繁殖起来,储藏好蜂蜜后,周围的的黑蚂蚁,自然也就闻着味儿过来了。

东北黑蚂蚁,瞅见蜜蜂巢,那主打的就是一个上去就干,绝对时刻牢记“你劳动,你屯粮,你家就是我粮仓”这十三个大字儿方针。

它们可不会有一点儿不好意思,那是真不拿自个儿当外人儿,直接找着最甜的蜜,就开始吆五喝六的往自家搬。

有工蜂上来阻拦,用口器咬、用翅膀扇它们,它们就会立刻团结一心,一致对外,三五成群的往蜜蜂身上爬,同时反咬回去。

可别小瞧黑蚂蚁。

这玩意儿咬技相当狠,再加上嘴巴里头会分泌蚁酸,咬到人身上,那就是一个小红疙瘩,奇痒无比。

人都这样,就更别提小蜜蜂儿了,这东西完全遭不住蚁群的蚁海攻击战术。

十来只工蚁,就能把一只小蜜蜂儿给打的落荒而逃不敢归巢,战斗力非常的强悍。

这窝蜜蜂就是遭到了这样的攻击。

胡大海用屁眼子都能猜到,这群黑蚂蚁去抢蜂蜜时,绝对是直捣黄龙,直勾勾奔着那最新鲜的蜂蜜就去了。

然后八成是蜂王也在哪儿,然后就悲催的被蚁群给袭击了。

蜂王受惊,飞离巢穴之后,整个蜜蜂巢内就会立刻陷入停摆状态,方寸大乱。

此时一大部分蜜蜂,会追着蜂王的信息素而去,主动跟随蜂王离巢,乌泱泱的落在周围的树叶子、树干子底下,或者是潮湿阴暗的石壁处。

倘若只是这样也就罢了。

留巢的工蜂们会主动去改变蛹巢结构,从还未出蛹的后代里,挑选出一批来喂食蜂王浆,精心培养它们长大。

直到其中一只最先破蛹而出,成为新的蜂王,接管整个蜂巢。

但那是最理想的状态。

而且这个过程最快最快,也需要两到三天的时间。

黑蚂蚁们,可不会在一旁干站着,等你们把蜂王养出来之后再来搬蜜。

它们只会谁挡着就咬谁,直到把满巢穴的蜂蜜通通搬走为止。

但蜂巢何其大也。

就是让蚂蚁昼夜不停的搬,给它一个月时间,它也不可能搬的空。

但蚂蚁又显然不是那种吃饱了就会走的动物,它们也是一根儿筋,发现了食物,那必须要全部搬走了以后,方才会大摇大摆的离开。

但这样,就又会造成一个新的问题。

那就是一个为了保护蜂王顺利降生,全力阻拦蚂蚁搬蜜。

一个则是你敢拦我就敢干你。

但蚂蚁的数量和战斗力,又岂是这些本就剩余不多的工蜂所能拦得住的。

最多也就半天时间,这些留下来的工蜂,就被蚂蚁们打的是落荒而逃,纷纷振翅远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巢穴。

而蚂蚁们,则可以无所顾忌的把蜜蜂们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蜂蜜,全部搬回自己的巢穴了。

这时候肯定有人要问了。

那蜂巢里不是还有可以进化成蜂王的幼虫吗?

它们出来以后,是不是就可以重新带领其他工蜂,将蜂巢给重新夺回来?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蜂蛹里的幼虫,想要蜕变成为蜂王,那必须得一直吃蜂王浆长大才行。

没这东西,幼虫是无法进化成蜂王的。

而蜂王浆,是由工蜂的蜂王腺和上颚腺混合产生的。

没有工蜂亲自喂养,只吃那些普通蜂蜜,幼虫从巢房内出来,最终也只能成为工蜂。

然而这个时候,别说工蜂了。

就是其他的蜂种,也早就被蚂蚁群给驱逐了个一干二净。

至于那些赶在后头出生的工蜂,一出巢房,等待它们的那就只剩下两个结果。

要么被蚁群蜂拥而来当场咬死,成为人家的优质蛋白,要么就是仓皇逃窜,最终被活生生饿死在洞穴外头。

这就是为什么,胡大海和瘦子俩人儿挖到的蜂巢,里头只有蜂蜜和黑蚂蚁,而没有蜜蜂的原因。

当然,事情也并非到这里就结束了。

通过观察蜂巢内蜂蜜的新鲜程度,以及保存数量。

可以明确看出,蜜蜂们被蚂蚁赶走这事儿,距离此时此刻,时间跨度绝对不超过三两天。

再结合外头的棕熊和黑熊的打斗痕迹,后面发生的事儿,自然也就十分清晰了。

……

就在蚂蚁们觉得万事大吉,可以享受战利品时,一个黢黑的庞然大物突然出现了。

也许是闲逛,也许是肚子饿了在到处觅食,亦或者只是单纯的巡视领地。

松柏树林的绝对王者,地主大公黑熊,这时候再次出现在了这片区域。

黑熊的嗅觉那是相当敏锐的。

它早在一两百米外,就嗅到了蜂蜜那独特的香甜气息,抽着鼻子就急吼吼的一路奔跑了过来。

再然后,就是它在准备掏蜂蜜的时候,被同样闻味儿而来的乌苏里大棕熊给袭击了。

……

“要这样推测,那确实前后都能连贯起来。”

“听着也确实像这么一回事儿。”

瘦子赞同的点了点头,不过还是有些不解的指了指旁边的老松树。

“咱们目前唯一不能解释的。”

“就是一只被先手偷袭,受伤极其严重的黑熊,是怎么从一只强壮而又健康的人熊手底下逃出去的。”

“而且它甚至还有时间爬到树干高处躲着。”

胡大海苦思冥想,但最终也只是摇摇头,啧啧的叹息了几口,跟瘦子耸了耸肩,俩手一摊,表示他自己也想不到原因。

周围环境所提供的线索实在有限,目前也只支持他推断到这里。

其他的想法已经不是推断,而是猜测了,不提也罢。

“算了,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呗。”

“管那么老多干啥。”

“只要能把这八片儿蜂蜜带走就行。”

瘦子倒是十分豁达,把最后一块儿巢心蜜上头的黑蚂蚁挑干净后,就美滋滋的将其全部收进了麻袋里,跟背着个宝贝疙瘩似的,兴高采烈的将其背在了自个儿后背上。

“你小心点儿,别把蜂巢给挤破喽。”

“不然流你一脊背蜂蜜,人家看见了,还以为你窜稀没憋住,崩了自己一裤兜儿呢~”

胡大海揶揄的打趣道。

“那是不可能的。”

“我这么稳当的人儿,咋可能干出那种事儿来~”

瘦子嘿嘿一笑,又朝胡大海问道:

“哥。”

“你说咱这一兜子蜂蜜,是卖了换钱儿好,还是拿回去给家里人儿吃好?”

蜂蜜拿回去吃很养人,卖钱也能小挣一笔,两个选择都很不错。

瘦子一时间也很是纠结。

“对半儿分呗。”

“自己那半想咋处理就咋处理。”

“我反正是打算拿回家给赵月月和我爸我妈吃。”

“你也知道,他俩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尤其我爸,之前还卖过血,这好不容易整点儿好东西,我肯定得先拿回去给他们补补。”

胡大海摆摆手,颇不在意的回答道。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这窝蜂蜜没多少。

别看他俩足足从洞穴里头取出来了八片儿蜂巢蜜,但加起来,估计也就堪堪十斤不到。

即便是拿最高的市场价格来算,也就只能卖个十来块钱儿。

在别人眼里,这或许已经是一笔巨款了,但在胡大海这儿,真不是个啥。

有那专程去卖蜂蜜的空,真不如多进山转悠转悠,兴许转头就能打到只更值钱的猎物。

对比这些蜂蜜,他其实更在乎的是那窝被蚂蚁驱赶走的蜜蜂。

那玩意儿,才是真正价值连城的东西。

他和瘦子采的这窝蜂蜜,他尝过了,也确定了,全部都是纯度极高的椴树蜂蜜。

这就说明,这是窝只采椴树蜜的特殊蜂群。

这种蜂自己培养都难上加难,极其耗费时间和精力,效果还不一定好,更别提野生的了。

这绝对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贝。

想要这里,胡大海不仅就暗叹了一声,心里那叫一个不是滋味。

他要是早几天来这里就好了,就是拼着被蛰的风险,他也要把这窝蜂连巢带蜜一起整回家里去。

可惜他来晚了。

莫说蜂群了,这会儿就连只工蜂他都找不着了。

胡大海不死心的又在周围兜了好几圈儿,希望能柳暗花明,有所发现。

结果除了零星看到了几只已经死的透透了的小蜜蜂以外,他依旧是一无所获。

“算了,不找了。”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大不了以后去老狐狸岭抓呗。”

胡大海宽慰了自己几句,而后就果断放弃了搜索。

略微休息了几分钟,收拾一下心情后,他就带着瘦子原路折返,继续朝着莽草甸子一路走去。

钻过荆棘丛,爬过丘陵山坡。

胡大海和瘦子俩人儿,带着三条狗,总算是气喘吁吁的回到了此前离开时的路口。

瘦子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脸上倒是喜气洋洋的。

这还没到莽草甸子呢,他们就已经不费吹灰之力的收获了好几斤蜂蜜。

这绝对是个好兆头。

待会儿到了莽草甸子,说不定能遇上更多好东西!

这个说法可不是空穴来风。

猎人上山,最忌讳的就是漫山遍野的跑,但却什么东西都遇不上。

行话这叫“冲了煞”。

也就是霉运当头的意思。

可如果你进山,还没走两步,或者是还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结果就已经得了不少其他收获,那就叫“开了门儿”。

“开了门儿”,即鸿运当头的意思。

说明你今儿个运气好,挑对时候进山了。

以前的猎人们比较迷信,进山前那都是要净身、沐浴的。

而且当天还要点香擎蜡烛,对着神像专门算上几卦,看看日子究竟适不适合进山。

拜神像,拜的是猎神张五郎或者二郎显圣真君。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玉帝外甥,砍老表狂魔,杨戬。

自古以来,猎人中便有南拜五郎,北拜杨戬的说法儿。

五郎,指的是猎神张五郎,正儿八经的眉山草头神。

据说此人是在眉山学成道法,后南下湖广平虎患时,抱着吃人的吊睛白额大虫双双坠下悬崖而亡。

玉帝感其勇武,死后便封其为“猎神”。

后世猎人想要进山顺利,想要多打到猎物,那就必须在进山前,以黄纸书张五郎三个大字儿,然后点香上供新鲜瓜果才行。

这叫做“安梅山”。

而拜杨戬的原因就简单多了,单纯是因为他身边儿带着条狗,又有好几个义同生死的兄弟的原因。

杨戬的哮天犬,原型就是极擅猎兔的细狗。

而那几个同生共死,义薄云天的梅山兄弟,也和打围时,需要精诚配合,无条件相信队友的猎人团体极为相似。

因此民间拜杨戬的猎人也不少。

像林区这块儿,就是以拜杨戬为主。

马大爷家里就有个陶的真君像,脏兮兮的,据他说所,以前进山的时候他可没少拜那玩意儿。

该说不说,那几年他也确实是混的风生水起的,前前后后收拾了不少猎物。

他家里那辆除了铃儿不响,剩下哪儿都响的自行车,就是那时候买回来的,媳妇儿也是那时候娶进门儿的。

不过后来随着政策的宣传和时代变化,这些东西也通通被打成了牛鬼蛇神。

马大爷也自那时起,就再也没拜过真君像,自己更是放下枪,极少进山打猎了,而是转头过起了耕田种地的悠闲农民生活。

只有屯子遭害了,或是人家实在缺人手,特别需要他去帮忙的时候,他才会重操旧业,再扛猎枪。

当然,胡大海对这些东西是一点儿不信的。

老猎人们平时还说进山前一晚最好不要行房事呢。

说是行了房事会有损自身气运,打猎的时候容易打不中猎物,或是早早的就会被猎物发现,逃之夭夭。

传的神乎其神的,不少猎人都深信不疑。

但他可遵守不了一点儿,主打的就是一个兴致上来了,那就必须荷枪实弹的干上一仗。

不整个弹尽粮绝,不整个倾囊相授,他都不带停一下的,哪次不是精疲力尽,骨软神疲之后方才肯罢休。

然后第二天上了山,那是枪照打,猎物照杀,就没怎么空手回来过~

只能说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完全不必那么放在心上。

而像今天这样,还没到目的地,就已经有了不少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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