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柏树镇小公园
第一百零二章:柏树镇小公园
冬天的阳光应该是一年四季最受人喜欢的,有了温暖的阳光后,金布感觉自己的体感温度相较于刚刚在小花园的树荫下,明显是要舒适不少。可惜的是不论处于哪个季节,阳光对古月都不太友好。虽然此刻的日光对于金布而已再合适不过,金布却发现古月对太阳略微有些抵触。简单的从古月在阳光下,和在阴暗出走路的速度就能知晓一二了。不过金布并没有太当回事,这只不过是古月担心自己被晒得太黑罢了。
虽然说来柏树中学是古月提出了的,但是对于柏树镇这个地方,古月和金布一样对其知之甚少,说一点也不熟悉也并不为过。但是不熟悉也有不熟悉的好处,至少目之所及都会有别样的感受。出校后往沿着商业街走出大概五百米,在二人眼前一处宽广的十字路口,右角出有一个小路口,通过观察猜测应该是一处公园,这简直就是想睡觉时候递过来的枕头。
之所以一个公园就能让二人感到惊讶,是因为柏树镇不过只是一个乡下小镇罢了。能出现这样一个光在看就觉得能认同,感觉规模尚可的公园自然会让二人有些惊讶。这肯定不用明说出来,金布和古月有默契的想要去里面走走转转,公园的存在本就是供人们散步娱乐的,就算里面和想象中有所出入,总比在省高速路旁闻着汽车尾气压马路来得舒坦不少。
流苏县城里大大小小的公园也很多,古月很金布常去的便是河堤湿地公园了。此处公园和流苏县城边的湿地公园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河堤公园现代化的痕迹更重一些,绿化多以草本植物,灌木为主。偶尔出现的行道树也不过三米的高度。当然壮观的场景还是有,不过这些基本都是人为建筑艺术,小巧而精致是河堤湿地公园给人的第一感受。再瞧柏树镇,二人还在等绿灯的时候,就觉得公园有些太过肃静,最主要原因可能是里面的绿化树木种植的太过密集,加之树木生长很好,枝繁叶茂。阻隔了部分日光,和公园外沐浴在阳光之下的公路段相比,偏暖色的公园外比里面要来得舒服些。
不过古月一点也不在乎这微不足道的遗憾,和一直待在太阳底下相比,能找到庇荫处简直不要太幸运。因为皮肤过敏的原因,如果长时间待在太阳底下,长时间的照射会使得古月皮肤发烫,之后的时间伴随着脱皮,这一点早在初一军训的时候古月便经历过了。
也就是因为军训期间脸上过敏现象,更进一步的让古月有些脱离集体。这也正符合古月的心意,在友谊上,古月本就追求极致的质量,有意忽视数量问题。这一点金布同古月有类似之处,又并不完全一致。
二人依旧保持一前一后的散步,就如同是还在东城的时候金布在教室内坐在自己身后一般。这种廉价易得的普通感情,在古月和金布二人之间无比珍惜,不过这些也现在的他们又哪能发现的了,至少金布这个憨憨肯定是不会明白的。
“古月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情人梅啊,以前我都不会吃这种零食的。吃你的吃习惯了自己也慢慢喜欢上了。”虽然被教导在路上走路的时候有不太文明,但是在这样四周人不多的地方,金布哪里还会考虑这么多规矩,满足口舌之欲才最重要。
“组长你先说你为什么现在喜欢吃情人梅,如果我觉得答案不敷衍的话,我可以勉强告诉你为什么我喜欢吃情人梅的理由。”古月并不是什么死板的人,嘴里含些干果感觉对别人也没什么影响,又不是什么大葱饺子这些东西。只要注意等会别把核乱扔就好了。
“还能为什么,因为你喜欢吃我就跟着喜欢吃了啊。最多就这个原因了,这算不算我们二人之间的磨合啊。”与其说金布在吃情人梅,不如用抿来描述更为合适,因为价格相对便宜金布豪爽的拿了四袋情人梅,肯定足够两个人吃一下午时间了。
“那组长你的意思是我喜欢的东西你都会喜欢啦,感觉你就是在随便敷衍我。我喜欢吃情人梅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好吃啊,用万能的形容词来描述的话就是:酸甜可口,汁多味梅。”古月的回答没有什么亮点可言,只能说十分接近试卷答案的感觉。
公园里大致有两条路线可选择,专外行人打造的弯曲小道和能过自行车的平直大路。二人自然是选择的弯曲小径。其中有一段路程的设计还算是有趣,不同平常的地砖铺路,整条小道全部用的是鹅卵石铺成的。颜色深浅不同的鹅卵石人为的铺成各种图案,给人一种既优雅,有带着一些返璞归真的感觉。
视觉效果感觉还不过,不过走在上面却得另说了。古月的小靴子鞋底比较厚,因此并不能感受到什么,但是金布则不一样,穿着不知品牌的运动鞋走在上面,虽然说感觉上的搁脚,但是又不是特别不舒服的,怎么形容了,大概算被一个不懂按摩手放的门外汉按摩脚底的感觉。
不过总归还是不如走在平路上来得舒服,往前看了一眼,这段完全由鹅卵石铺成的小道的尽头在肉眼所见范围。金布没有多想什么,一改往日习惯。提了速度超过了古月,想在鹅卵石小路的尽头那处等古月便是了。
古月虽然有些不明所以,但是也没有立刻表现出来,依旧保持着原本的前进速度。金布在前面并没有面向古月这边等待她,反而是在东张西望看周围布景。转过身的背影给了古月一种金布心不在焉的感觉。进一步加剧了古月此刻有些疑惑的情绪。
“我做了什么事情嘛,组长你怎么走的这么快,是不是不想和我待在一起嘛。”到了金布身边,古月直接坐在了花坛边上,从出百货店到现在,也没走多少时间。很明显古月的坐下其目的不是休息,而是准备询问金布刚刚为什么扔下自己,走得飞快。
女孩子敏感起来男生做的每件事都仿佛是在暗示什么,恰好古月今天好像被金布传染了一样,总是怀疑自己,猜忌金布。在家的时候是如此,现在到柏树镇了也是如此。不过知道原因的金布自然也不会往心里上去。
“古月我走上面的路脚疼,你没有感觉是因为你鞋好,底子厚不说还软。我不一样啦,踩在上面搁的慌。看了一眼只有几十米,我走路走快了些。你是不是有胡思乱想啦。”金布蹲下了身子,对着古月解释起来。有些困惑的他看到古月眼中失落的情绪。突然想起古月讨厌自己走在他身前这件事。
“那你可以早点说啊,都不和我解释一下就跑了。我还以为你是因为我让你卖零食了你心理不平衡。”古月说话的样子像是一个受气的小孩子,以前金布刻意作弄古月,就为了让他变成这样可爱的状态。结果今天也没刻意追求,光是无心之举就达到了以往的目的,不知道是该开心呢,还是该快乐呢。
“咋啦,怎么像是一个害怕被丢掉的受气包呢。古月你这个样子好像我小侄女啊,我姐出门时要说不带着她,她就像你这样,滴着头委屈巴巴的玩手指头。你要不要也玩玩手指头呢。”如果古月真的是金布的小侄女的话,这个时候金布可能就会用手指勾勾她的小鼻子了。
“你总喜欢说我是小孩,明明就比你小一天。那我们走外面嘛,我看天阴下来了,去最上面看看。”古月的小情绪来得也快,去的也快。
“你在我这里永远都是小孩子,大你一天又怎么了,那还是大你。而且万一我的辈份真就比你大,你可能还得喊我一声金叔叔。”看到古月的眼里的情绪慢慢不见,金布也就没继续蹲着,坐到了古月身边聊起天啦,他本就是一个不愿运动的主儿。
“组长你把手伸过来,我有东西给你。”古月这样说道。
“哦,是什么东西啊。”金布没有多想就照着古月的要求把左手伸过去。
“换一只手,这只上面戴着手套呢。”古月用手拍了一下,把金布左手推了回去。
“给给东西还要讲究是左手还是右手嘛,给你右手行了吧。”金布把身子侧向了古月,极不情愿的把揣在包里的右手给递了出来。花坛因为花坛边缘比较小,现在就只能半边屁股受力。
“组长你听过一句话没啊,叫男左女友,你又不是女孩子,手绳该戴在左手上啊。”古月完完就把嘴里的情人梅核给吐到了金布手里,这就能解释给个东西为什么还要分个左右手了,金布左手的手套可是古月自己的。“古月你这,越来越想小孩子子了,是不是我给你说过我侄女也这样做你学她啊。”手心传来一阵湿润的感觉,这让金布愣了一下,随后对古月说了这句话。
古月很聪明,用手绳的事情成功转移了金布的注意力。不然金布也不可能就这么在看着的情况下让古月得逞啊,当然也不是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毕竟金布自己也说过,他就是一个见事迟的人,来不及反应也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古月从衣服包里取出一张纸,包在金布手上,将情人梅取下。然后像给小孩子擦手一样收拾干净金布手心留下的自己的唾液。
“这样子做的话我应该就不像是个小孩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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