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过去
陈让没有回应,默默地低下了头,跨过门槛,走出寺庙,郑岚见状赶紧追上去。
“你已经看过了,不是吗?”她仍然拒绝放弃,今天必须问出答案,因为这真的让她震惊了。
陈让一直被她纠缠,最后她真的很无聊。她只能无助地叹口气,开始回忆过去。
“当我第一次下山时,我不知道我是不朽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周围的人都变老了,但我还是那样……”
“那之后呢?他们把你当作神吗?”郑岚兴趣问题。
陈让摇摇头:“上帝是万能的,我已经和他们生活了这么久,他们都知道我的能力,最后他们把我当成了一个怪物。”说到这里,陈让忍不住叹了口气,补充道。
“说到底,我不知道是出于恐惧还是嫉妒。有人向政府报告,所以我不得不离开,开始流浪了几十年。”
“我害怕这种情况会再次发生,所以我一直在流浪。我原以为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个世界,但数百年后,我的耐心将会耗尽。”
“你不应该为此高兴吗?你为什么害怕?”郑岚很迷惑,如果这能让她妈妈永远活着,也许她会高兴地扔炸弹庆祝!
陈让苦笑着说:“那时的人类,哪里像今天这样聪明和懂得科学?那时,在那些人的影响下,我逐渐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怪物。我害怕自己和其他人把我当成怪物。”
“所以,我开始讨厌自己,开始害怕接近人群。在经历了三百年的流浪,充满绝望之后,我选择了离开,开始一路向西走……”
郑岚回答道:“所以,你一路向西去了古代印度?”
“嗯,在到达古代印度,之后,我四处游荡了许多年,直到遇见了那个人……”
“佛?”郑岚双手一下握住裙子,眼中充满了兴奋和期待。
陈让点点头:“他是迦毗罗伟大国家的王子,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庭,但是他想拯救所有的生物。那时,我已经流浪了几百年,已经绝望了。是他的出现让我认识了自己,并再次看到了光明。”
陈让转身看着身后的寺庙,用深邃的目光盯着佛像,陷入回忆。
“他告诉我,人和怪物的真正区别不在于其他东西,而在于内心!只要你心中崇尚光明,你就永远是一个人,即使是一个已经爬出坟墓的人!”陈让突然露出了笑容:“你能相信我是一个活了近500年的人,但我的智慧远不如他。总之,他可以给我指路,而这条路已经持续了2500年……”
郑岚点点头:“这真令人惊讶。我想,在生活了这么多年之后,你一定会成为全人类中最聪明、最优秀的。”
“不,你错了。”陈让摇摇头叹息道,“不管哪个时代,总有比我更聪明、更聪明的人。我从来都不是最好的。”
郑岚笑了:“你的话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陈让:“不,我只是说实话。所以,你真的不需要听乌云心里的话。我们不适合彼此。”
“我不想听这个,但我想知道释迦牟尼摩尼最终是否真的成了菩提树下的一尊佛?”
陈让:“不管他是否成佛,他一直活在我心中。”
“你说这话等于没说……”
一小时后,两人回到了山脚。郑岚觉得他们的脚几乎不是他们自己的。
“结束了。我现在每走一步,脚都会痛。我会残废吗?”
看着她一脸的严重恐惧,陈让差点没笑出来。
我没想到由乌云之心培养出来的如此优秀和聪明的女儿会有如此愚蠢的一面。
“没关系,回去泡好脚,好好休息。”
“但是真的很痛,很痛……”郑岚仍然认为他将成为残疾人,眼睛是红色的。
陈让无言地说,“那就先坐下来,让我帮你看看。”
“你愿意吗?”一脸希望。
陈让带她回到车上,要求她脱掉所有的鞋子和袜子。
她的脚比她的手还要白。她的五个可爱的脚趾像躺着的蚕一样蜷曲着。她似乎有点害羞,不敢在陈让出现。
陈让抓住她的小脚,看着它。天啊,爬山才两个小时,她脚底就起了水泡。它一定被宠坏了!
“生了个水泡,我帮你挑出来。将来多锻炼太贵了。”
听到那只是一个水泡,郑岚松了一口气,然后白了他一眼:“都是你的错。如果你没有带我去爬山,我的脚就不会起泡了。很明显,我出去约会了,但是你带我去爬山了。我真的拿走了!”
陈让取出药王金针,用打火机消毒。
“这根金针太漂亮了!”郑岚她的眼睛亮了起来,但是想到这么长的金针会卡在她的脚上,她不禁又害怕起来。“这么大的一根针被卡住了,疼吗?”
“不。”陈让首先将一根针插入她的脚背,直接阻断她的疼痛神经,然后迅速用另一根金针刺破水泡,涂上酒精进行消毒,最后在她身上贴上创可贴。
“这样好吗?”
看到陈让收起了金针,郑岚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色彩,她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
陈让心痛地擦了擦金针,说:“这是药王送给我的金针,给你挑水泡的。真是……”
“怎么了,为这位小姐挑水泡是你的荣幸,也是这支金针的荣幸!”
郑岚不高兴,要不是你带我去爬山,本小姐会长水泡吗?
“你这金针,以前是藏在杂货店里的吗?有多少好东西?”
陈让看了她一眼,说:“不要再问杂货铺了。如果你还想觊觎杂货铺,我们的协议将被废除。”
“你在威胁我吗?”
陈让:“是的。”
郑岚:“哼,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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