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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行尸走肉(二)


  丧尸这个概念并不新奇,1932年上映的美国电影《白色僵尸》算是第一部丧尸片,但是这部电影里的丧尸不会吃人,只会没日没夜地为巫师工作。电影里的丧尸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

  之后是1968年美国上映的《活死人之夜》。但在这部电影中,丧尸已经会吃人了。而丧尸形成的原因,比较荒诞----地狱再也没有空间可以容纳死者,它们只好又走回地面来。按照这个逻辑,谁能杀死丧尸?连地狱的路西法都不收他们,难道被人杀了之后,地狱就有空间了?还是说他们能上天堂?上帝又不傻!

  再然后1978年《活死人黎明》三部曲让丧尸成为了一种特定的符号,但再也不谈什么地狱了。

  而真正将丧尸与科技病毒相结合,还得是1996年的《生化危机》系列游戏,从此成为了丧尸的一种标准设定:病毒感染、空气或血液传播、吃人,被吃者会变成丧尸(问题是都被吃了,哪来的躯体变成丧尸?)、对活人血肉特别渴望、依靠嗅觉和听觉寻找目标、只有击中头部或切断颈椎才能彻底消灭他们。

  《行尸走肉》故事一开始,就讲述整个世界被病毒感染,世界文明濒临毁灭。并不显得突兀,因为美国观众已经有了四十多年的丧尸概念。

  当你一觉醒来,发现整个世界布满丧尸的时候,你会怎么样?第一件事,当然是求生啦。

  所以《行尸走肉》第一季的故事主题就是“求生”。

  从主角瑞克发现环境变得陌生开始,挣扎求生,聚集伙伴,搜刮食物和生活物资,与僵尸战斗,面对僵尸围城......

  一切都是为了生存下去!

  在人物设定上,陈卓饰演的瑞克,不能像原著中安德鲁.林肯那么圣母且战斗力虚弱。在末世生存,一切法律荡然无存,只剩下人心道德约束的情况下,强大的武力就是天然的领导力。现实中,你见哪个黑涩会头领是个优柔寡断的弱逼的?

  在原著中,第二集出现了一个持枪白人男子莫尔,莫尔有枪,在房顶击杀丧尸,被害怕丧尸进攻的黑人阻止,结果莫尔暴揍了黑人T仔一顿。

  莫尔有错吗?他有什么错?丧尸明明都已经在楼下砸玻璃,眼看就要破门了,你们还怕再引来丧尸?还不杀丧尸等什么?等死么?

  黑人T仔不识好歹的挑衅莫尔,结果被暴揍一顿,原著中主角上去劝阻,被一胳膊肘撂倒,简直就是个弱鸡。

  明明是自找的,结果其他人却认为莫尔做错了!莫尔如果真是个坏人,他手里有长枪,腰里有手枪,完全可以杀了他们,但他没有,反而放了T仔。

  但就在莫尔站起来时,原著中主角偷袭,将他的手铐在了铁管上。像不像公报私仇的报复?

  而他这种行为,直接造成了丧尸攻上房顶时,莫尔无法逃脱,只能锯断手逃生。

  如果用中国人的道德标准来评价这一段,原著中瑞克,不但实力弱小,而且还很卑鄙!这种人何以服众?

  原著中《行尸走肉》拍摄于2010年,那个年代的美国“白左”和“圣母”横行,强大有罪,弱小有理。越弱小越被人同情。这种思想,在吃喝不愁的盛世还行,在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末世,简直就是找死!

  所以,在原著中第九季中,瑞克当了八季老大,最后被一个小混混开枪打死了。他的儿子卡尔也死了,跟随他的那些老面孔基本也都死绝了,这就是在末世中当圣母的下场!

  可是,现在是1996年,美国刚打败苏联没几年,正处于霸气侧漏的嚣张时代,美国观众喜欢看到的是史泰龙、施瓦辛格、布鲁斯·威利斯、汤姆克鲁斯这样杀伐果断的美国英雄。太过“白左”和“圣母”未必适合这个时代人的口味。

  所以,陈卓也根据这个时代特色,对主角瑞克进行了修改。

  首先,身份设定上。瑞克是小镇警长,当了那么多年警长,搏斗能力、枪法水平、管理才能都相当不错。

  其次,武力设定上。虽然没有以往陈卓电影中那么夸张,但至少也是普通人中的强者,抓两三个罪犯不在话下的那种。

  第三,性格设定上。能维持一镇治安的警长,果断,威严是必须的,你见过派出所长在街上跟你嬉皮笑脸的么?而且,要有公平,公正的心。他是警长,天生就是为了维持秩序,所以经常将“和平需要秩序,秩序需要强者,如果没有人制定秩序,那么我来。”挂在嘴边。

  第四,进化设定上。原著中一直有一个问题没有解释清楚,那就是主角瑞克的苏醒。根据瑞克的同事副警长肖恩的话说,当时瑞克中弹,在医院里确实已经停止了心跳,被医院宣布死亡了。作为多年的搭档,肖恩应该不会在这一点上撒谎。而且,从瑞克是孤身一人从医院中醒来可以知道,当时医院根本没人。但外面却布满丧尸。看来不但医生认为瑞克死了而没有转移他,连丧尸也认为他死了,没有去吃他就是证明!

  所以,瑞克其实属于一种特种的人---死而复活却没有变成丧尸的人!

  那么,瑞克是几天后醒来的呢?肯定不会是睡了一觉第二天就醒了。因为等他再次醒来时,外面的世界已经平静了下来,没有丧尸吃人的喧闹,没有政府救援的广播,没有满大街被追杀的人群。该变成丧尸的已经变了,政府该毁灭的也毁灭了,幸存者人群也从最初的恐慌无法接受,到开始抱团取暖,接受现实了。

  这样的过程需要几天?至少三天吧?三天时间让人在饿肚子的逼迫下接受了现实。

  也就是说,瑞克属于死了三天之后又复活而没有变成丧尸的人,这种特殊性也让他具备了别人没有的特质,那就是每杀死一个丧尸,自己都会缓慢的进化,变得更加强壮,更加有耐力,更加敏捷。

  而在瑞克死去的这三天里,他的副手,副警长肖恩已经利用副警长的身份,在小镇外的树林中建立了一个小型幸存者基地。里面有男有女,肖恩给这些分配任务,有的去捡柴,有的去打猎,有的去城镇里搜集物资。

  而主角瑞克在危机时刻遇到的幸存者小队,其实就是副警长肖恩派出去的搜索队。

  搜索队的成员有:精通无线电的华人格伦,擅长枪械的莫尔,只会逼逼的黑人T仔、勇敢的安德莉亚等。搜索队与肖恩营地联系靠的就是一台无线电。

  可以说,幸存者营地形成之后,副警长肖恩已经成为了头狼。而主角瑞克现在变成了一个团体之外的陌生人。想要重新回到团体中,成为领导者,靠柔弱的嘴遁肯定是不行的。

  而这时候长枪莫尔和黑人T仔之间的冲突,成为了他介入的一个关键点。

  陈卓饰演的瑞克一开始并没有参与长枪莫尔和黑人T仔之间的内斗,对于他来说,搜索队是一伙的,而他是外人,所以他没有贸然介入。直到长枪莫尔将黑人T仔打倒在地,并掏出手枪威胁,陈卓才参与进来,一把夺过莫尔的手枪,将其打到在地,并将其铐在了铁柱上。

  一连串的动作,既显示了他的武力,又显示了他身为警长处事的原则:保护弱小。从而被搜索小队其他人信服。

  接着,因为聚集在商场门口的行尸随时有可能破门而入。陈卓主动提出外出寻找车辆帮助大家逃生。

  这充分显示出了主角的担当品格,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华裔少年格伦受到他人格魅力的感召,同他一起去寻找车辆。

  因为丧尸没有视力,只是靠嗅觉来分辨活人。所以,想要在遍布行尸的街区行走必须在身上涂上大量血液,瑞克与格伦涂上一具死尸身上的血液来到街上,小心翼翼的去寻找可用的车辆。

  谁知道这时候竟然下起了雨,将两人身上的污血冲掉,被丧尸闻出来,而集体追杀。陈卓与格伦一路狂奔逃到一堵铁丝网后面,大量行尸随后涌至被铁丝网拦在外面,陈卓与格伦各自挑选了一辆车原路返回救走其它同伴。

  在这里又发生一点小改变,那就是手铐的钥匙没有弄丢。陈卓与格伦救出众人后,这才想起,长枪莫尔还被铐在房顶铁管上,众人都不同意再去救他,但陈卓却将驾驶座让给乐安德莉亚,自己持枪跑了回去。

  “莫尔虽然是个混蛋,但他至少还是我们的同伴,我瑞克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同伴!”

  莫尔被困在天台上无法离去,几只丧尸来到天台入口处企图破门而入,莫尔一脸惊慌躺在地上寻找武器以便能破坏手铐。但毫无作用,在丧尸眼看就要咬死他的关键时刻,陈卓赶到,几枪杀死丧尸,打开莫尔的手铐,带他逃离了屋顶,一路奔跑,被丧尸追赶,正当精疲力尽时。格伦和安德莉亚开车赶了回来,撞飞了几个丧尸。

  “谢谢你们回来救我!”陈卓道。

  “不,是你救了我们大家!”安德莉亚说道:“无论是肉体还是良心。”

  通过这次行动,主角顺利融入了幸存者团队,树立了威望。长枪莫尔打不过陈卓,又被陈卓救了一次,心存感激,和陈卓亲近了起来。

  回到营地之后,长枪莫尔的弟弟硬弩达里尔也对陈卓非常感激。如此一来,陈卓轻松收获了一批拥簇,在幸存者营地具备了与副警长肖恩对抗的威望和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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