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杀马特仔
6月15日的两场决赛落幕,一败一胜,东西双方暂时打成了平手。
“我们的真吾选手真是厉害,想不到他还仅仅是个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
白鸟丽次和江辰从会馆走出来,不禁感叹道。
“是啊,是个很厉害的家伙呢。”
一个黑发少年也不禁感叹。为什么同样是高中生,他就厉害成这个样子呢?
“唉,唉,竟然是你这个家伙?”
白鸟指着那个搭话的黑发少年一脸诧异。
“怎么了吗?你认识他吗?”
江辰好奇的瞥了一眼这个黑发青年,身高、体重、相貌都为平均水准,是稍微有点肌肉的那种类型,浑浊、没有教养、懒散提不起劲的眼神,很普通的家伙嘛。
“他叫发条当麻,是四月份刚转学到咱们班里的插班生,班里的吊车尾!据说曾发出要和我们“辰鸟二人组”竞争最强吊车尾称号的狂妄宣言呢。”
白鸟丽次给江辰解释道。
“笨蛋,你那种称号谁会想要啊!而且我是上条,不是发条!”
黑发少年额头青筋猛跳道。
“嘛嘛,都一样嘛。那个发条,你为什么会来这里?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好好坐在课堂中听课吗?月咏小萌老师可是很严苛的哦。”
江辰出面缓和气氛道。
“是上条!算了,随便你吧,这个嘛,当然是有原因的,我有非来不可的理由。”
黑发少年眼神游移的辩解道。
“是什么理由呢?”
江辰好奇道。白鸟丽次也把脸凑过来,好奇*2。
“具体原因很复杂,我可能解释三天三夜也无法说明白。简而言之,就是我得了一种不来看比赛就会感冒、发烧、说胡话、浑身提不起劲的病,所以,你们了解了吧?”
黑发少年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了解,了解。我们也和你得了很相似的病呢。”
江辰和白鸟对视一眼,又一个为了“逃学”而找无聊借口的家伙!
黑发少年长舒了一口气。原本以为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的口舌才能解释清楚的麻烦,竟然三言两语就化解了。面前的果然不愧是班里号称“辰鸟笨蛋二人组”的家伙啊,果然好骗!
“哈哈哈哈”
三人内心互相腹诽着,脸上却露出相逢恨晚的大笑。
“明天还有真岛吾朗选手的比赛,一起来看吧?”
江辰发出要约道。
“求之不得呢。”
黑发少年欢快的点了点头道。
“吆,这就是青春的羁绊啊!走,晚上一起去吃法国大餐,我超级有钱人白鸟丽次请客!”
白鸟一把拉开自己阿玛尼长大衣,露出里面装的满满的一叠叠万元大钞。
正当三人准备启程出发时,忽然看到一个偶像组合走了过来,一大群粉丝围绕着他们欢呼雀跃着要签名。
“这是谁啊?”
“不太清楚。不过那花花绿绿的头发..........”
“是东来乡杀马特四人组刘油、郭米、张肉、黎面!我的偶像!”
黑发少年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个签名板也冲了过去,跟着那群粉丝们一起围绕着四人组要签名。
“一个人哭,真爱无敌!”
穿着红色外套,金黄色长发的刘油深沉的说道。
“太感人了,只有最有才华的人才能做出这么感人的诗句!”
粉丝们被感动的几乎哭泣。
“真情恒久,爱你不完!”
白衣红发的郭米一手扶额,一手前伸的感叹道。
“哇,这是我听过最深情的告白,我要一辈子记在心里。”
粉丝们大声呼喊,有两个女生因为太过激动而昏倒了呢。
“觉醒吧,梦幻蓝玫瑰的血液!”
小个子张肉留着深蓝色的长发,气度非凡的说道。
“这种视线角度,很多男人羡慕的来不及哦。”
粉丝们对此羡慕不已。
“折翼的天使要有尖下巴!爱你们!”
黎面染着一头橘色头发,张开双手喊道。
“啊,我好幸福!”
粉丝们欢呼雀跃,将杀马特四人组牢牢围住索要签名,直到四人在保镖的护卫下登上专车扬长而去,粉丝们也恋恋不舍的散去。
“我以为你是为了看热血的战斗才来香港的!”
看到黑发少年拿到签名欣喜若狂的模样,江辰和白鸟讽刺道。
“咳咳咳,其实是我的弟弟啦,他得了一种非要视觉系巨星签名不可的病!我这是为了他才这么做的。”
黑发少年赶紧把签名板藏了起来。
“这几个花花绿绿头发的家伙,也不知道哪里好了。”
江辰摇了摇头表示不解。
“哪里好?看来江辰同学对此有些兴趣,我就给你讲一讲杀马特起源的历史好了..........”
黑发少年一听立刻来了兴趣,兴致勃勃的要给江辰和白鸟两人普及知识。
“你不是说,是你弟弟感兴趣吗?”
“额,我其实也是听我弟弟讲的啦,简而言之,杀马特作为吸纳日本视觉系与西方摇滚音乐优点于一身的最新流行趋势,果然不愧“聪明的贵族”这个外号!”
黑发少年最后总结道。
“最重要的是,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围绕在杀马特贵族身边的有许多漂亮的女孩子吗?”
黑发少年补充道。
“你这么说的话........”
江辰和白鸟对望一眼,好像还真是如此啊,好多女孩子围着要签名呢。
“还有,我们日本的高中学校最近金发、蓝发、红发、棕发、银发、绿发的女同学越来越多了,甚至我们的班主任月咏老师都忍不住染了一个棕色头发来上课呢。”
黑发少年讲述着自己的惊人发现道。
“额,其实从两年前我们一上高中开始,月咏老师就是棕色头发了。她那是天生的。”
白鸟吐槽道。
“如今的日本高中正在日益国际化,发色日益多样化。如果我们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必然会被无情的抛弃在历史的车轮里,简而言之,就是找不到女朋友!看你们两位那普通龙套一样的黑发头发,怕也是和我一样不被女孩子喜欢的可怜虫!现在你们了解染发有多重要了吧?”
黑发少年侃侃而谈道。浑身充满了正义的气息。
白鸟和江辰闻言大惊,再回想一下自己身边好像真的从来没有女孩子靠近,连和女孩子搭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更不要说一起放学回家了。
似乎对他们说话最多的就是风纪委员白井黑子这个丫头了。她经常说:“你们两个笨蛋又迟到了!给我好好反省啊!”
哎,现在想想,还真是美好的回忆啊。
“我现在这么说,你们就了解了吧!单身狗的怨念让我苦苦寻找破局的方法,终于,我发现了黎明的曙光,那就是------杀马特四人组!他们炫酷的头发,独具一格的说话方式,都深深吸引了我!如果我也能像他们一样有着炫酷的头发,一定能约会到更多的女孩子!”
黑发少年陷入了兴奋的妄想之中。
“呐呐,你说的好像真的很有道理,那我们可不可以加入呢?”
白鸟和江辰说道。
“当然!身为吊车尾的我们,可不能向命运低头啊,大家一起向杀马特的道路前进吧!”
“吆,一咳嗽!”
三个热血青年在青春荷尔蒙的刺激下立刻驱车赶到了香港皇后大街的香舍尔美发厅。
“老板!给我们三人来一个杀马特套餐!”
“很有眼光的小哥哦,这可是最近最流行的发型!”
美发师恭维道。
一个小时候之后,三人做好了发型走出了美发厅。
江辰染着一头温顺的蓝色短发,喝道:“觉醒吧,梦幻蓝玫瑰的血液!”
白鸟则是一头刺猬形的金发,笑道:“金子的颜色与我最配!觉醒吧,我的黄金之魂!”
黑发少年上条当麻则是绿的的刺猬头,喊道:“生命的颜色与我最配,觉醒吧,我的绿色青春!”
三个青春的伙伴走在大街上引起众人阵阵欢呼,回头率高达98.7%。
“果然被人关注了呢,真是久违的感觉啊!改变了发色之后,人生也跟着改变了呢。”
三人得意洋洋,为了让大街上的人看到他们的新发型,不肯坐车,硬生生走了五公里远,一起到了香港中环最著名的埃菲尔西餐厅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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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四
解良城,黎明,南门外。
黎明前的黑暗依然在笼罩大地,一片浑浊。
解良古城的城墙上每隔一丈便有一盏灯笼在风中摇晃。城墙上穿着布衣的长枪兵正在巡逻。
城下五百步处黑暗中,一只手拨开荒草,接着一个健硕的男子钻了出来,单膝跪地,眼光发亮的盯着城头上晃动的人影。接着第二个、第三个……不断的冒出来排成了一条线。
领头那人身穿两档甲的正是骑兵队长龙飞。
又有一个身材魁梧,身着山文甲的汉子,掂着双斧凑到龙飞身边,压低声音道:“此时攻城吗?”
正是亲卫队长周泰。
此次,龙飞与周泰作为先锋部队,奉督风翼之命夜袭解良古城。拔下城池作为他们抗击运城大军的据点。
龙飞点了点头,也不管黑夜中周泰是否看见,低声道:“凌晨时刻人最是疲惫松懈,夺城正在此时!我骑兵队人人善射,当在城下掩护。你部精锐身手矫健,可爬城夺门。有意见吗?”
周泰咧嘴一笑,道:“正合我意!”
龙飞抬头看了看东方,启明星已经出现,距离天色放亮不会太久了。于是嘴中发出了一声夜枭叫,半蹲着率先而出,他身后的士兵全部极有默契的悄悄向城墙摸去。
解良古城曾是一座有六百年历史的古老的城池,位于中条山与硝池之间,耕地较少。因此城内百姓只有三千余户,不足万人。城墙不高,只有三丈,宽有两丈。东西两百丈、南北三百丈。城内原本只有民兵两百人,昨日刚从运城内开过来一支千人的郡兵,用于防备城池,作为运城的南边屏障。
但是他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浦坂城会如此果断,这么快就派兵前来攻打,所以城内的军民都没有太大的危机意识。城墙上守卫的民兵也都昏昏欲睡。
“当啷!”
“什么声音?”一个民兵拄着长枪,揉着迷糊的眼睛,疑问道。
“什么呀,你听到啥了?”另一个民兵被吵醒,有点抱怨道。
“当啷一声啊,像是啥子东西掉石头上的声儿,你没听见?”
“听见个屁,我......”
那民兵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当啷”、“当啷”的声音响成了一片
“怎么回事?”那人声音有点颤抖道。
那民兵走到垛口,举着火把向下探头一看,只见一个个黑影口中咬着大刀,拽着飞爪,正在攀城。
这是?这是!那民兵瞪大了眼睛,是敌袭啊!他刚想张口大喊,一声弓弦脆响,箭似流星正中他的咽喉,一头栽下城墙。
另一民兵见状不妙,拿着长枪向垛口凑近,忽然,从垛口冒出一个人头,那双野兽般的眸子,放射出渗人的寒光。
“敌袭,啊......”话音未落,已经被登上城头那人一斧头砍掉了脑袋。
“什么,敌袭?”
“啊,什么敌袭?”
“真的有敌人偷城啊,快拦住他们!”
“敌袭,敌袭!”
城头顿时喊叫声,铜锣声响成一片。
登上城头的周泰挥舞这双斧,见人就杀,无人可以接他的一击,不过片刻,就接应百人亲卫登上了城头。
“控制城头,打开城门迎接骑兵进城!”周泰意气风发的大喊道。
“杀!”
百人亲卫都是历经战阵的老兵,是百里挑一的精锐,面对城头的民兵,就如同强壮的大汉欺负蹒跚的幼儿一般,砍瓜切菜,所向披靡。
城头的喊杀声,在不大的解良城内回荡,很快惊动了县令关文,关文衣衫不整的冲出县衙,喊来衙役,焦急道:“南门为何喊杀?”
“大人,是敌袭,是敌袭啊,有人打进来了!”
“怎么办,怎么办?快去找昨日刚到的高校尉!”县令关文急道。
昨日,从运城来了一千士兵,领队的乃是运城守将高义的弟弟高忠。
高忠昨日到了解良城后,便与城内官员们饮酒,说是为他接风洗尘,结果如今还在宿醉之中。
“大人,快醒醒,大人快醒醒!”
“何人喧哗?”被吵醒后的高忠起床气很严重,若是外面那人没有紧急要事,非打残他的狗腿不可!
“大人,有人打进来了!南门有人打进来了!”
“什么!”高忠毕竟是员武将,听闻此言,顿时就是一个激灵,光着脚丫子冲出门外,因为宿醉头有点晕,差点被门槛绊倒,到了门外,听到南门外杀声震天。
“南门?浦坂?伪太守风翼的军队?怎么可能!他们怎么敢?怎么能!这么快就攻来!”
“备马,备马,快去召集人马!”
高忠惊出了一身冷汗,头脑也清醒了过来。大哥高义将驻守解良城的重任交给自己,就是为了让自己成为运城南侧的一道屏障。自己当时还信誓旦旦的说要让伪太守风翼的部队困顿城下,等待运城大军绕过硝池包围风翼军。
伪太守风翼怎么会这么快就攻过来?
高忠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召集了手下三百多军兵,还有七百余人正在集合中,高忠等不得了,一马当先,领着三百军兵向南门冲去。
刚到南门,高忠就听见一阵欢呼声,只见南城门轰然打开。一支骑兵呼啸着冲了进来。当头一将,手持双刀,如同野狼一般的眼睛,瞬间就盯上了自己。
高忠也自诩是历经战阵,曾在云中郡与匈奴人战斗过,也可还是被冲进来的那支骑兵惊住了。
好凶狠的眼神!
冲进来的正是龙飞的骑兵百人队。
龙飞见面前有一支三百人的敌军拦路,“擒贼先擒王!”瞅准领头的将领便冲杀过来,身后众骑紧随。
龙飞双刀挥舞,连斩数人,毫不恋战,直向将领高忠冲去。
高忠见龙飞杀来,也激起了自己的凶性,“丫丫呸,真以为我是泥捏的不成!”
“杀敌,杀敌!”
龙飞与高忠双马交错战在一起,刚一交手,高忠就暗叫不好,双手握枪还被震的发麻。
“战刀.双飞翼!”龙飞一声断喝,左手刀将高忠枪头斩断,在高忠发愣的瞬间,紧接而来的右手刀一下将高忠一支手砍断。
“啊!”高忠疼的大叫一声,拨马便逃。
龙飞一夹马腹,飞奔而追,拦路的几个骑兵都被斩落马下。
高忠伏在马背上急急而奔,想着跑回兵营,那里还有七百士兵可以保护自己。
“叛贼!”
高忠猛然听见耳边一声冷喝,惊的扭头一看,一到刀影闪过,整个人陷入黑暗。
龙飞马快,追上高忠,一刀将其枭首后,跳下马,捡起人头别在腰间,高喝道:“叛将已死,诛杀残敌!”
“叛将已死,诛杀残敌!”
“叛将已死,诛杀残敌!”
龙飞带领的一百骑兵高声应和,原本高忠带领的三百士兵就被压着打,不过片刻功夫,就被冲散了队形,击杀了大半。如今见将领已死,士气轰然而散,想要逃走又快不过骑兵,见状纷纷叫嚷着请降。
“投降了,投降了,别杀我!”
“我们降了,我们降了!”
龙飞见状,拨马回来,道:“降者跪地!”
哗啦啦,跪下了一片,偶尔有不甘而立者,都被呼啸过来的骑兵用弯刀轻松割去了脑袋。
周泰率领亲卫队也赶了过来。
“阿飞,刚才杀的真是爽快,咱们继续杀啊,要这些俘虏作甚?”
龙飞看了看东方天色已亮,摇头道:“降兵自有其用处,留下二十人捆绑降兵,其他人跟随我快速突击城内兵营与县衙!”
“得令!”周泰见状只得听令,谁让来之前风翼特意交代以龙飞为主,自己为副呢。
刚才城门之战,一百亲卫和一百骑兵很少伤亡,如今分出二十人,还有一百八十人。龙飞率领二十骑兵去控制县衙。周泰率领剩下的士兵去攻打兵营。
县令关文正在衙门口焦急的等待消息,突然看见一支骑兵呼啸而来,待看清那人面容,关文整个人都呆住了。
伪太守风翼的手下将领龙飞!一个月前,他曾来传达伪太守的命令,让他们各县县令去浦坂城晋见。
当时自己根本没有将其放在心上,反正自己距离运城很近,有运城大军保护,何惧伪太守风翼。
可如今!高忠的人头都在龙飞的腰间别着呢。
县令关文看了看自己身侧的几十个衙役,那些衙役全都吓得浑身发抖,根本派不上一点用场。
躲到县衙里?区区一丈高的围墙顶个屁用!
龙飞纵马飞奔到衙门口,看到县令关文站在门口,几十个衙役畏畏缩缩,一勒马缰绳,顺手将腰间的高忠人头解下,抛到关文的身前,冷冷道:“今日起,解良城归我哥哥风翼麾下,你可有意见?”
“没有,没有,下官早就想去晋见太守大人!”关文连忙低头道。
“太阳升起的时刻,我要见到户籍田册!现在给我滚!”龙飞哼道。
“是,是,下官现在就去办,现在就去办!”
“上次好言好语的劝说不听,非要让我大军杀来才听话,真是贱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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